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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混元修真录[重生]| 作者:衣落成火| 类别:科幻小说

    诸位,你要看到是随机防盗章节,那就是你v没买够一半章节啊。  混元珠如今算是认叶殊为主,但他如今几乎还无境界可言,对这混元珠便只是稍微炼化。随着日后他境界提升,修为提升,混元珠还能继续被其炼化,也拥有更多用处。

    不过,如今此珠用处虽是寥寥,叶殊却很看重。

    混元珠内小岛约十丈方圆,上有一丈方圆地面略微向下凹陷,可将外物放置于其中保存,万年不腐,若是活物则不能收纳——倒非是始终不能,而是须得等叶殊境界再有数次提升后才可。但哪怕如今不能,于叶殊而言也极好了,须知他曾经所得乾坤袋、须弥戒子等物,内中亦不能放置活物,且便是死物也只是腐朽得慢些,莫说是万年不腐,十年不腐也绝无可能。    故而哪怕只有这“不腐”一个用处,也能给叶殊带来极大便利。

    当然,这仅是一桩较为实在的用处罢了。混元珠真正的好处,乃是那由黄竹汲取聚集的混沌水。此水当真能滋养万物,不仅可增添草木之物生机,纵然是金铁之类,亦有极大用处。

    对于草木之物,叶殊几次试过后,大略推知这混沌水若仅用以栽种凡间草木,哪怕是凡人推崇之珍稀品种,一滴兑水万斤后也依旧效用非凡;若是用以栽培灵花异草、珍贵药材,则视其所需生机而定,但不论如何,一滴水将数十年药性转为数百上千年,也不在话下。

    除此以外,叶殊曾将后厨一把半炖铁刀浸泡在兑过混沌水的水盆之内,尽数淹没后,不多时,上面些许铁锈已然褪尽,其刀身慢慢缩小了一圈,刀锋却渐渐变得锐利起来,寒光四射,几可伤人。这哪里还像是凡铁?几乎近似于铁精甚至玄铁了。

    由此可见,这混沌水不仅驱除了刀身内的杂质,叫铁刀品相提升了一些,还将其催化,使得它的特质也有所改变,仿佛变成了另外一种更为珍贵之物。    而这两样功效虽能令叶殊惊喜,他却更在意混沌水对于生灵的好处。

    前些时日,柱子上拴着的一只野鸡因腿上有伤,又几日无食可吃,生气减弱,奄奄一息,叶殊心中一动,便取了一杯兑过的混沌水喂它喝下。下一刻,那野鸡便迅速恢复元气,就连那腿上的伤口也很快愈合,十分神异。除此以外野鸡再无异样,后来叶殊将它宰杀吃了,却觉那野鸡肉滋味鲜美,比之先前所杀的几只野鸡强上许多,尽数吃完之后,更隐约觉出丝丝热流在体内流淌,很是熨帖……单单只吃那大叶青菜时,却是并无这般感受。

    过后叶殊用其他大小野物再多试几次,便发觉越是精壮的活物所得好处越多,往往可叫它们强身健体,皮毛更为鲜亮,脚爪牙齿也更加锐利;可若是治疗伤口却有不同,越是伤重,效用越弱,就得将混沌水兑得更浓一些方可——实则这伤口愈合加快非是混沌水有治疗之用,而是它提升野物生机,叫其肉身强健,自然便让伤势好转。若非是这等伤势,而是中毒之类,混沌水也只能尽力吊命罢了。

    事过之后,因着这些野物都得了好处,叶殊自己便也服用了一些。

    才刚喝下一杯兑过的混沌水,他便感觉到一股几乎有些发烫的热流在经脉里流动不休,又很快渗入血肉之中,内外涌动,叫他整个人都有些发热起来。他能察觉到,先前亏空的身子似在不断地被补足,舒适之感胜过喂食过混沌水的野鸡之肉。与此同时,他的肌肤上也溢出一层薄汗,这层薄汗略带黑色,略有腥臭之气,应当是带着些许毒素。    叶殊稍一思忖,便知这恐怕是当年那一碗药残余之物,原本应当在他打下根基时由灵气带出的,现下这混沌水已先襄助了他一把。

    后来叶殊便小心将那混沌水慢慢加浓,每日服用。

    如此下来,他的身子元气充沛,干瘦的四肢也贴了些肉,肌肤之上亦多光泽,瞧着比寻常人还更健朗些。

    只不过,每日所出那一滴混沌水颇是浓郁,叶殊到底也不敢将其全部服用,故而每日取半滴用以试验,另半滴则用来吞服……此亦为叶殊自身极限,再多便不能承受。而不知为何,连续吞服好几日后,他竟隐约觉得,自己在吸纳天地之气时,似乎也顺利了一丝。

    因此叶殊更加坚定,每一日吞服混沌水之事,绝不中断。    一面修行,叶殊也一面翻阅那老大夫所给的黄皮药书,将凡人的大夫常用哪些药材、如何采摘药材等牢牢记住,随后才去山中寻药。只稍微去得深些,就能见到不少草药,只是大多年份不足,少数生在偏僻险峻之地,药性便更充沛些。

    叶殊大约摘了有小半篓,并未放入混元珠内,而是直接背了回去。之后他利用兑过的混沌水将其中少数药龄稍长的浇灌一番,使其药性更强,还有些原本脆弱的,也增补一番……等整治得差不多了,最终摆放在桌上的草药,品相瞧着就好了几分。他这番处理皆不过分,所出之物药龄最高也就五十年,称不上什么贵重山珍,但若只是卖上些银钱,换取一些所需之物,却并不难。

    心里将自己的一些打算捋过一遍后,叶殊吃过午饭,去后面田里摘了许多大叶青菜放进背篓里,再给之前捉过的几只兔子灌进一些冲兑混沌水,把它们敲晕了绑住,也放进背篓里,最上面则放上那些药材。

    然后叶殊再不停留,就往山下走去。

    到了城门口,叶殊抬头看一眼这城门。    此处仍有许多兵士把守,见到叶殊走过来,并未阻拦。

    叶殊略顿了顿,径直走了进去。

    ——自打晏北做了城主以来,城门口来往出入便皆无费用了。

    入城后,叶殊径直去了医馆。

    鸣山城中医馆并非只有一处,但这一家却是颇有些年头了,里面虽只有一位老大夫,但他颇有医德,医术也很高,故而很受城民尊敬。

    医馆不太大,门口有药童守着,见到叶殊走过来,就问道:“你是看诊还是抓药?”

    叶殊说道:“前些时日受了医者的看顾,如今来送谢礼,烦请小哥帮忙通报一声。”

    药童听他这样客气,又仔细打量了他一番,忽而说道:“我认得你,确是在这里调养了几日。我这就去同师父说!”语毕他急急忙忙就走进去,没多久很快出来。

    叶殊立在原地没动,听见动静看过去。

    药童就说道:“师父说请你进去,快来。”

    叶殊便同他进去,一路上左右看了看,并未见到有人看诊,只有人在寻药童抓药。

    那老大夫则坐在正堂药柜前,也正看了过来。

    叶殊颔首示意:“老丈,晚辈前来拜访。”说话间,他将背篓取下,从里面掏出一包袱药材,放在老大夫的面前,“前日里去山里摘了几株药材,其中有品相不错的,便想拿来换几个银钱使使。

    老大夫温和地笑笑:“让老夫瞧一瞧,若是好的,老夫便都收了。”

    叶殊点一点头,主动将那包袱解开。

    霎时间,一股浓郁的草药香气便传了出来。

    老大夫微微吃惊:“后生,这些药材药性颇足啊。”他一边说,一边仔细查看起来。

    “三七、黄芪、五味子、地黄……”老大夫一样样看过去,最后目光落在了几片暗红色的山芝和一根有手指粗细的参上,“山芝还小,不过这参倒有五十年药龄了。”

    叶殊说道:“能采到这颗参,也算是运道好。”他略顿一顿,“当初晚辈能迅速恢复,多亏了老丈的关照,晚辈身无长物,唯有刚采到的这一颗参尚看得过去,便将其送给老丈,还望老丈收下。”

    老大夫一怔,旋即推辞道:“后生不必如此,当日都是少城主心善,老夫只是适逢其会罢了。这一颗参能换百两银,不是小数目,后生拿了银钱,手头也可多些积蓄。”

    叶殊摇了摇头:“老丈不必推辞。诚然当初是少城主救了晚辈一命,但老丈对晚辈多加照顾,还允晚辈翻阅药书,若是老丈不肯收下这参,晚辈实在心里不安。”说话间,他从衣襟里取出包好的那药书,也推了过去。

    老大夫接过药书,看向那颗参时,却是眉头微蹙,似有为难。

    叶殊又将那背篓一指,说道:“还请老丈先收下参,再为晚辈算一算其他药材能值几何。此后晚辈还要去一趟城主府,给少城主送些山货,聊表谢意。”

    老大夫看一眼那背篓,终于还是说道:“后生有心了。”他不再推辞,但在收他药材时,便多算了些银钱。

    叶殊早先在此调养时,因善于观察,已知这些药材大略价值几何,便将多余的推了回去,再不多言。

    那老大夫也只好摇了摇头,将多给的银钱收回去了。

    白光形成的护罩之内密密麻麻站着身披鲜血的男女老少,总数不过上百人,他们虽都是遍体鳞伤,但神色之中却自有一股剽悍之气,手持利刃,杀意冲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