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17 她回到暮城

目录:我的暮城烟雨| 作者:竹与梅间| 类别:都市言情

    在秦星亮的邀请下,朱牛牛每天都到他家吃早餐。

    早餐一如既往地丰盛美味,朱牛牛胃口好,只见她左手一块糕点右手一口佐餐汤,吃什么都那么欢畅,再没有食欲的人看她这种吃法,都会产生吃喝的动力。

    托朱牛牛的福,这些日子,秦星亮活得还算好。

    又是送耕牛又是请早餐,朱牛牛不免会错意,但她不想私下猜测,便直接问他,“阿秦,你不会是想娶我,让我给你生胖娃娃吧?”

    秦星亮及时表明态度,“牛牛,我们做朋友可以,谈婚论嫁不行。”

    两句话就说清楚了,他们一个缺吃,一个缺陪,很快就成了互补型的朋友。

    朱牛牛心宽体胖,欢快随和,仿佛这世上就没有让她不开心的事,一旦认定一个人,就会掏心掏肺地对对方好,和这样的女孩做朋友,没有顾忌,轻松极了。

    秦星亮样貌英俊,乐于助人,看客栈生意冷清,就会到门外帮忙招揽生意,还真有不少小娘子被他带进来喝茶闲坐。他不是闲的,之所以这么上赶着,是真心把朱牛牛当成朋友。

    蒙雨突然不辞而别,让他深深地意识到,自己被困在一座烟雨的城中。无穷无尽的烟雨,没有尽头的寂寥。

    倘若没有喜欢的人,没有可以寄托的情感,活着与行尸走肉无异。

    没有蓝玉的暮城,他之前还有蒙雨和冰清,眼下便只有朱牛牛。

    朱牛牛耐心地听完他的絮絮叨叨,下了个结论,“原来,你喜欢雨儿。”

    他嘱咐她,“这事你可得替我保密,尤其不能让蓝玉和冰清知道。”

    蓝玉和冰清知道,也不会拿他怎样,依着他们的性子,该怎么相处还怎么相处,只是他会难以自处。

    他喜欢一个人,发乎情,止乎礼,但最好的朋友的心上人被他惦记上了……就是好尴尬。

    蓝玉结亲后,外出公干回来,第一时间邀他一起到陇端山去看她。

    那陇端山他之前去过多次,并不知山上住了这样一个姑娘,不曾遇见,或者擦肩而过并不曾留意。

    那是他第一次见她,她坐在空荡荡的院子里发呆。

    她的人,她的院子,看起来都很孤独。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根本感觉不到有人靠近。在看到他们之前,她神情寡淡,神色寂寂。

    直到蓝玉试探地,轻轻地喊了一声“雨儿姑娘”,她才回过神来,几乎是在一瞬间,脸上笑意也有了,欢喜也有了,就像一朵沉默已久的花苞突然绽放一样。

    原来他,他就喜欢这种类型的,止不住的情深意动。但他没有机会了。他这辈子,在爱情这件事情上,拥有的大概只有自己一个人的轰轰烈烈。

    他不明所以。眼前第二次见面的两个人,怎么会亲近成这样,不是肢体上的亲近,而是感情上的亲近。

    从抬头的那一刻起,她的目光就一直落在蓝玉身上,直到蓝玉介绍他们认识,她才意识到旁边站了一个人,她肯定不是装的。

    她看到他,心里想的大概是,他是蓝玉的朋友,所以她接纳他。至于他是阿秦还是阿猫阿狗,无关紧要。

    既如此,他也不把她放在眼里,她跟他抢蓝玉,他不喜欢她,他是因为蓝玉才勉为其难地迁就她。

    蓝玉很忙。他也不闲。但他抓住了所有与她相处的机会。

    他能明显地感觉到,她在感情关系中的焦虑和紧张,她的疲惫不安,像她的欢喜那样盛大。

    他变得啰嗦,他尽量让自己看起来讨人厌。他喋喋不休,她嫌他烦,叫他“闭嘴”。他想让她在自己面前,任性,放松。他想,默默地成为她的避风港。

    包括这次西行没有带上他,大概也是嫌他啰嗦……

    知道自己被悄无声息地丢下以后,秦星亮心里始终堵着一口气。那西地他不是非去不可,但通过这件事,他知道自己在她心目中的位置,竟是这般无足轻重。

    什么叫暮城不能没有他,什么叫他对暮城来说很重要?他不就是开着一些铺子,印着几本书,做些不痛不痒的小生意吗?这借口也太拙劣了。

    他不是蓝玉最好的朋友吗?

    他现在还真不是了,因为突然冒出荆风大哥。

    就算不是,蓝玉却是他最好的朋友……就这样被抛下,但凡是个人,都会想不通。

    她不在家,他上山去帮她打扫。

    她家的门对他来说形同虚设。她在家时,门便总是开着,他直接走进去,她不在家,他有事,便翻墙。

    翻墙有一种隐秘的快感。

    一个微雨的天气,他照例翻墙而入,双脚落地时撞到东西,只听墙根传来一声“哎哟”,垂垂老矣的范宝宝随即倒地。

    他赶紧扶人,“范老先生,你怎么会在这里?”

    范宝宝看到他,亲切地喊了一声“亮亮”,在他的搀扶下,坐到院中的凳子上,语气难掩兴奋,“我来打扫,刚刚正蹲墙角理青苔呢,准备在旁边放两只菖蒲盆栽,师傅回来看到,肯定高兴。”

    看来,打扫这一块没他什么事了,人家顺带还包揽了园艺。

    秦星亮拜别范老先生,看了看墙头,最终还是打开院门走了。

    期间,他创了一本名叫《思念》的半月刊,面向广大读者征稿,暮城一时间写诗成风……这半月刊都出了到第三期,她们还没回来。

    她们离开暮城五十二天了,一点音讯都没有。这一路会不会有危险?找到人没有?会不会就此在西地住下不回来了?他要不要想办法去一趟?

    这些念头快要把他逼疯了。

    又一个清晨,在朱牛牛好胃口的助力下,秦星亮好不容易吃完一盘表面炸得焦黄酥脆的翠绿荠菜饺子。

    有人冒雨走进他家院子,在管事的带领下直奔饭厅。

    来人穿着黑红相间的工装,一看就知道是晴雨司的,“秦公子,我们刚刚接到大傩乌鸦传信,她们离暮城大约还有三天的行程。”

    他忙问,“信呢?”

    晴雨司的人答:“信是写给晴雨司的,传达给公子的只有口信。”

    “还说什么没有?”

    “别的没说,大傩的意思是,让公子知道这事就行了。”

    还要走三天?

    人没事就好。

    这口信是什么意思?让他有个心理准备?还是,想让他去接?

    他才不会去呢!

    秦星亮旋即起身回屋,很快就换了一身银灰色的骑装出来,背上挎了一只早已准备好的包裹,对饭桌前的女孩说了一声,“牛牛,你慢慢吃,我去接人,三天后回来。”

    朱牛牛抹抹嘴,跟他一起往外走,看他一边走一边抖开便于骑行的大雨篷披上,叮嘱道,“你别着急,慢点骑。”

    秦星亮骑马一头扎进电闪雷鸣的暴雨中,很快就消失不见。

    朱牛牛从门后拿了一把大黑伞,走进雨幕之中。

    掌柜的要回来了。最近有客上门,手头没那么拮据了,朱牛牛决定路上买些薰香回去,给掌柜的薰一薰被褥、衣物。

    她看到早市有人卖半开的蓝紫色睡莲,明天一早去买一把,这样掌柜的回到客栈,那莲花便开得正好。

    红皮鸡蛋也要买一篮。

    她就说嘛,掌柜的那么奇特的面相,怎么会是没有故事的人呢?

    而今掌柜的成了晴雨司掌事,有了公职和薪金,她只需替掌柜的守着客栈,挣些额外的零花钱,这以后啊,红皮鸡蛋,她和掌柜的想吃就吃,再也不用省着了。

    朱牛牛盘算着,畅想着,未来都是好日子。

    她是不是嫌他穿得太花哨了?毕竟她前世深交的,不是将军就是太子,衣品肯定比他高。

    蓝玉穿过花衣裳吗?没有!不是亮蓝就是明黄,不是珠白就是幽灰,交领上有绣花,用的也是相近颜色的丝线,人美成那样,还那么低调。

    荆风大哥穿过花衣服吗?没有!他在暮城时穿的都是蓝玉的新衣,这一世的衣品还没看出来。但,随便他穿什么吧,反正他穿什么都好看。

    秦星亮决定了,以后他穿的衣服,都以有真丝光泽的银色为主打,要么银灰,要么银白,银蓝也行。

    他再也不要做一只看起来随时都像要开屏求偶的花孔雀了。既要告别花哨,也要闪闪发亮。他就是这样一个简单质朴又有着美好追求的年轻男子。

    他从早晨出来,白天里接连跑了五个时辰,日薄西山之时,他放慢速度,开始寻找客栈。

    他一个人,不敢露宿荒野。他不是蓝玉,会武功,擅打猎,还能听懂动物说话。山野间随意出没的野兽,极有可能吃了他。

    进了郊野的客栈,他脱下衣摆染尽泥泞的银灰骑装,沐浴过后,换了一身极为清爽的银白色常服,坐到大厅里用餐。

    他好饿。等他低头大快朵颐,再次抬头,发现客栈里本就不多的人,要么遮遮掩掩,要么明目张胆地盯着他看。

    他长得很好看吗?

    应该不是这个原因。他们是要打劫吗?有这个可能。他心里这般想着,抬脚回了房间,检查好门窗,这才躺到床上。

    他现在知道蒙雨为什么不肯带着他了。

    前路凶险,真要遇到强盗,关键时刻他不仅帮不上忙,她们还要腾出精力照顾他,拖后腿极有可能影响到冰清施展法术。

    他这样普通的男子,只能在暮城那样太平的地方安居乐业,自由生活。一旦离开暮城,少了应有的庇护,他什么都干不了。

    想到人生地不熟的荆风大哥,在不会骑马的情况下,独自一人背着书箱就敢去远游。

    蓝玉带着温小云冲破暮城屏障,从此背井离乡,音讯全无。

    蒙雨一时兴起,与冰清带着二十轻骑,西寻蓝玉。

    这些拥有前世记忆的人,都这般横冲直撞,无所顾忌。

    秦星亮在思考中沉沉睡去。

    第二天,他起了个大早,门窗完好无损,他没有被打劫。

    他这才意识到,虽然身在郊野,但他还在暮城地界啊,暮城是安全的。

    他下楼结账,客栈老板待他极为和善,之前的窥视确是因为他的相貌在这荒郊野外,一枝独秀。

    是个晴天,骑行半日,便看到对向疾驰而来的暮城乌衣轻骑,一辆同等速度的马车夹杂其中,他停在原地,朝他们挥手。

    等马车驶到近前,他已经下马等了好一会。

    门帘掀起,先是下来一个沈冰清,径直向他走来,他看见蒙雨的脸在帘隙间一现,隔着众人看了他一眼,那帘子便放下了。

    “你上车,我骑马。”沈冰清说着从他手里揽过马绳,旋身上马的动作极其流畅。

    秦星亮掀开帘子,一步跨进马车,坐到蒙雨对面,看她放在帛布包裹上的一双手紧了紧,招呼也不打,便直接说道,“紧张什么?我又没怪你。”

    “我没紧张。”她咕哝着,将手里的包裹递给他,“给你的。”

    好多信,他把最顶上写给自己的那封扣下,随即顺着念起信封上的字,“阿爹,阿娘,阿姐,姐夫,孟叔叔……这些都不是给我的,还说没紧张?”

    笑意爬上她的嘴角,“我把它们交给你,是希望你替我去送信。”

    他便顺着她的话打趣,“出去这么久,还是忘不了我是你们的专属跑腿,用起来还挺顺溜。”

    “你若不愿意,我自己去送,西地这一趟来回,还挺累人的……”

    “打住打住,信我去送。”

    之后,他吃车上的东西充饥,听她说西行的见闻。

    蓝玉果然又杀人了,啊呸,是果然又当上将军了。

    她纠正道,“现在还不是将军,不过很快了。”

    傍晚的时候,他们刚好抵达他昨夜入住的客栈。

    老板一看是他,又看了看他身后站着的一群人,忍不住开口夸奖,“公子果然人美心善,带了这么多人来照顾小店生意。瞧瞧,这一身银光闪闪的衣裳,把我这间小客栈照得亮堂堂的。”

    客栈老板都看出来了,不知她留意到没有。

    他倒不指望赢得她半分爱慕,那样只会增加她的烦恼。他只是想证明,自己是牵得出去的。

    静夜里,他坐在灯下读蓝玉的手稿。

    原来,蓝玉这大半年是这样过的……过着一种他完全不敢想象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