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4章:这次肯定不是一棵开花的树

目录:我在北大学考古| 作者:莫鞑| 类别:都市言情

    “又是一个五百年啊,最后一天,女孩知道他会来的,但她的心中竟然不再激动。”

    “他终于来了!还是穿着她最喜欢的白色长衫,脸还是那么俊美,女孩痴痴地望着他。”

    “这一次,他没有匆匆走过,因为,天太热了。”

    “他注意到路边有棵大树,休息一下吧,他想。他来到树下,靠着树根,闭上双眼睡着了。女孩摸到他了,而他就紧靠在她的身边!”

    “但是,她无法向他倾诉这千年的相思。只有尽力把树荫聚拢,为他遮挡毒辣的阳光。男人只小睡片刻,因为他还有事要办,他拍拍长衫上的灰尘,动身前一刻,他回头看了看,又轻轻抚摸一下树干,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不是吧,都五百年了,女孩都变成树了,这男的就走了?”

    “陈世美啊!”

    “这个负心汉!”

    苏亦的故事,才讲完一部分。

    活动室的姑娘就愤愤不平。

    他刚要说话,台下就有男生解释。

    “你们这就冤枉人家了,这男的懂啥啊,女孩不是变成桥就是变成树,就算人家不瞎也不可能知道啊。”

    “他就是瞎!”

    “人家都等了他千年了。”

    “千年等一回啊。”

    “不对吧,都两回了。”

    “还是瞎!”

    “你还讲不讲道理啊?”

    苏亦看着跟女生拌嘴的男生,就忍不住笑了。

    讲啥道理啊。

    道理是讲不明白的。

    “那啥,要不先听我讲完?”

    苏亦等他们斗嘴,斗得差不多,出声提示。

    瞬间,拌嘴结束。

    “小师兄,你讲,你讲嘛。”

    “对,快快讲。”

    “小师兄,这一次,你一定要一口气讲完,不然,太过分了。”

    苏亦点头,“好,这一次讲完。”

    众人屏声敛息。

    苏亦的声音缓缓响起来。

    “当男子逐渐消失的那一刻,佛祖又出现了。

    佛祖问,「你是不是还想做他的妻子?那你还得修炼。」

    女孩平静地打断了佛祖的话,「我是很想,但是不必了。」

    佛祖疑惑,「哦?」

    「这样已经很好了,爱他,并不一定要做他的妻子。」

    「哦!」

    「他现在的妻子也曾像我这样受苦吗?」女孩若有所思。

    佛祖微微点头。

    女孩微微一笑,「我也能做到的,但是不必了。」

    就这一刻,女孩似乎发现佛祖微微地吁了一口气。

    女孩有些诧异,「佛祖也有心事?」

    「这样就好,有个男孩可以少等你一千年了,为了看你一眼,他已经修炼两千年了。」佛祖脸上绽放着笑容。”

    “啊!”

    “怎么会这样。”

    “太出乎意料了。”

    “谁能告诉我,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意思啊?”

    “字面意思!”

    “就是,女子在那人一千年的时候,也有一个男子在等女子,为这,人家已经修炼了两千年。”

    “一直以为是讲两个人的故事,原来是三个人的故事啊。”

    众人恍然。

    李志虹反应过来,“小师兄这个故事,有点像《断章》啊!”

    “啥意思?”苏亦一下子反应不过来。

    李志虹说,“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苏亦笑,“没有那么深奥,就是把两首诗变成一个故事,而且,这个故事也不是我写的。”

    李志虹点头,“懂,佚名!”

    这一次,轮到苏亦笑了。

    这一次,李志虹再次说,“那么同学们还想不想听小师兄分享诗歌啊。”

    “想!”

    大家不约而同。

    “别!”

    苏亦连忙摇头,“这一次,真没有了,而且,我不能都占大家的时间,不然太过分了。”

    苏亦打死都不继续了。

    连忙跑到台下。

    众人有一阵哄笑。

    李志虹也适可而止,她已经看出来苏亦的坚决,也不能过分强迫对方。

    不然苏亦被吓住了,下次,肯定

    。不会再出现在他们文学社的活动现场。

    苏亦下去,李志虹提议其他人过来分享自己诗歌。

    结果,一个肯上前的都没有。

    开玩笑。

    谁都不愿意献丑。

    不然,真的好丑。

    会写诗歌不可怕。

    会写两首诗歌也不可怕。

    然而,把两首诗歌组成一个故事,还能够讲述着那么浪漫,就太可怕了。

    不然,以为七十年代的浪漫,只是背语录,78年大学生的浪漫,已经开始弹着吉他唱着歌晚上还要一起约舞会。

    十年过去,人民的思想也开始解放了,以前不让干的,大家都憋足着心思去干。

    爱情是人类永恒的主题,在年轻一代之中,爱情更是孜孜不倦的追求。

    苏亦分享的两首诗,深奥吗?

    不深澳。

    美吗?

    美极了。

    两首诗歌,本来就意境深远。

    现在又有一个小故事串联起来,谁能不感动,谁能不惊艳?

    这种情况下,谁还好意思分享着自己的诗歌?

    李志虹见状,也没有强行让大家登台,甚至连她准备好的诗歌,同样也不好意思拿出来跟大家分享。

    她开始推进活动进度。

    “既然大家都不愿意分享自己的诗作,那么咱们接下来进行下一个环节,怎么样?”

    “好!”

    众人恢复。

    苏亦有些懵,问身边的黎新叶,“第一个环节是干什么的?”

    黎新叶说,“写诗!”

    苏亦疑惑,“现场作诗?”

    黎新叶摇头,“就是写诗。”

    苏亦更疑惑了,“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黎新叶娇笑,“有区别啊,写诗就是拿笔来写,把已经准备好的诗歌写在纸张啊。”

    苏亦捂脸,“这不是抄诗吗?”

    黎新叶点头,“是的!”

    这姑娘笑起来,再次露出自己的小涡旋,别说,挺可爱的。

    这边聊天的时候,李志虹已经开始招呼社员挪好桌子,桌子上已经笔墨纸砚。

    苏亦还想躲在旁边看热闹,没有想到李志虹却朝着他招手,“小师兄呢,小师兄你怎么不过来啊?”

    苏亦指着自己,“这个环节,我就不用参加了吧?”

    噗嗤!

    黎新叶却率先起来,然后拉着他,“苏亦,起来哦。”

    这姑娘不知为何,就不喜欢跟其他人一样喊他小师兄,而是直呼其名。

    其实也没啥。

    就是觉得新奇。

    直接喊他苏亦,基本上都是研究生,本科生,基本上都喊他小师兄,这姑娘倒是例外。

    也挺好。

    苏亦还楞着呢。

    旁边的方灵就说,“小师兄,其实,这个环节就给你准备的。”

    “啥?”苏亦有些懵。

    黎新叶说,“大家都不愿意读诗了,那么只能写诗了。”

    “那也不应该轮到我啊。”

    “因为大家都想看你小师兄你的书法啊。”

    苏亦拍脑袋,“你们啊,敢情在这里等着我呢。”

    刚才他还奇怪呢。

    好端端的,喊自己干啥?

    敢情是这回事。

    苏亦下意识拽抓黎新叶的手掌心,然后起身,结果,一拽下去,发现这姑娘手指纤细,嫩嫩滑滑的,挺好摸,不过却有很明显的茧子。

    这年头没有茧子的姑娘,真不多。

    要知道这年分的青年,都要经历上山下乡,劳动人民的手指,些许茧子,无伤大雅,依旧是洁白柔荑。

    好在苏亦也只是象征性的拉拽,并没有用力,不然,直接把人家姑娘拽到他的怀里,就是一声惊呼,然后黎新叶一巴掌呼过来,大叫一声流氓。

    自此,小师兄流氓名头,北大皆知。

    好吧,以上只是脑补,啥都没有发生。

    倒是苏亦起身的时候,屁股黏住报纸了,报纸没有掉下来,刚走路,众人轻笑,黎新叶还帮忙摘掉报纸,是热心肠的姑娘。

    苏亦起身,走到桌子前,其他人下意识让开位置。

    苏亦望向李志虹,问,“写啥啊?”

    李志虹说,“小师兄想写啥就写啥,啥都好看。”

    有啥好,没限制就是最大的限制。

    一时之间,苏亦还真不知道写啥了。

    “先写《偶然》吧!”

    方灵突然提议,说完,她望向苏亦跟黎新叶就笑了。

    苏亦从善如流。

    “好,那就偶然。”

    大家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写偶然,却满怀期待。

    苏亦提笔,黎新叶研磨,别说,配合的挺好。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m

    。dash;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

    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还是大家熟悉的启功体。

    “好!”

    众人一片叫好。

    跟综艺节目里面暖场观众差不多,很给面子。

    写完,李志虹疑惑,“为什么是偶然啊?”

    她问完,知道情况的王讯张新方灵三人就笑了。

    因为他们仨,当时就在现场。

    目睹了整个过程。

    苏亦有点尴尬,不好意思讲。黎新叶脸皮更薄,方灵代为效劳。

    “那日,小师兄写完燕园建筑保护倡议书张贴在三角地,我们叶子推开人群,突然来一句,‘这倡议书,谁写的,我想认识他。’瞬间,把小师兄吓到了,直接用《偶然》第一句来回答,说完,不等叶子反应就跑了。”

    这姑娘说着,就开始添油加醋。

    “第一次,用《偶然》就算了,第二次在食堂撞见的时候,小师兄来突然故技重施,又用诗歌来转移叶子的注意力,大家猜一猜,小师兄这一次用什么诗歌?”

    众人摇头。

    李志虹也猜不出来。

    方灵吊住众人胃口以后,才说,“是《致橡树》,一开口就是,‘如果我爱你!’当时都把我吓傻了,因为他要干什么的时候,他来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说,‘同学,知道这首诗歌是谁写的吗?不知道的话,可以问我们王讯同学,他知道。’说完,就要溜,不过这一次,被叶子逮住了。”

    听完,众人又一阵哄笑。

    李志虹笑,也疑惑,“小师兄为什么要逃啊,我们叶子又不吃人。”

    这一次轮到方灵笑了,“小师兄,说叶子是母老虎,会吃人!”

    得,这个话题不能再聊了。

    不然,太过分了。

    苏亦连忙解释,“没,没,不能瞎说,就是一个玩笑,之前已经解释清楚了,我跟叶子同学也算不打不相识了。”

    李志虹说,“这样的认识方式挺好的,其实我们都得感谢叶子呢,要不是叶子邀请,小师兄今天都不会过来我们文学社参加活动。要是小师兄不来,大家肯定没有机会听到那么优美的诗歌,所以我建议大家也给我们叶子同学一些热烈的掌声。”

    瞬间,掌声再度响起来。

    起哄声也随之而动。

    既然有人读书,竟然是王讯这家伙。

    “我如果爱你……”

    他刚起头,其他人会意。

    “我如果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苏亦知道不能让他们起哄了,连忙说,“我懂,我懂。”

    说着,就开始写《致橡树》,相比较《偶然》,《致橡树》就太长了。

    好在苏亦提笔就能写。

    而且还是悬空手腕。

    练习过书法的人都知道。

    提笔悬腕就写字的,都是老手。

    不然,初学者都是压着手腕在桌子上写字,甚至,好多人离开了字帖,写的字根本就没法看。

    能悬腕写字的人,其他的不看,光看这架势,就挺唬人。

    要没点功底,都好意思悬腕?

    甚至,还有人说宋代大书法家苏东坡作书时,枕腕而书,结果就造成“左秀右枯”的病笔。

    黄庭坚跟董其昌都提过苏东坡这个毛病。这样也造成了苏东坡的书法特点,坡公书多偃笔,在古代,人家觉得是毛病,到了现在,大家反而争相模仿了。

    老爷子,觉得大家都姓苏,不能总留下多偃笔这个毛病。

    对苏亦练习毛笔字的时候,唯一的要求就是悬腕跟悬肘,还说,“古人贵悬腕者,以可尽力耳,大小诸字古人皆用此法。若以掌贴桌上,则指便黏著于纸,终无气力,轻重便当失准,虽便挥运,终欠圆健。盖腕能挺起,则觉其竖,腕竖则锋必正,锋正则四面势全也。”

    所以,苏亦提笔写字的时候,总是悬腕,而且还很快。

    刷刷,致橡树就写完了。

    这个时候,方灵说,“总感觉缺点什么。”

    苏亦问,“缺点什么?”

    这姑娘说,“要是尾款写,某某年某月某日赠予黎新叶同学,再盖个印章,那就完美了。”

    众人起哄,“这个好。”

    “就是写这个。”

    黎新叶连忙摆手。

    苏亦就真的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