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〇一 水滴(新书求一切)

目录:真祖大人跑去当吸血鬼猎人了| 作者:晨风之歌| 类别:玄幻魔法

    “芙拉德,用嘴叼着他,别咬死了,也别吃肉,脏。”

    江笑谈把变成神雕大侠的红发吸血鬼扔向前方,让芙拉德一口咬住。

    然后,他检查了一下丝帕特,发现圣女仍然在昏迷中,脑袋上汩汩往外渗血,看来头被打破了。

    他立刻施展圣属性治疗法术,为圣女治伤。

    现在不是跟教会全面开战的时机,留着圣女作为人质,至少可以让教会投鼠忌器。

    在治愈的光辉中,丝帕特渐渐醒来,然后她迅速地被恐惧所支配,开始哭闹起来。

    江笑谈便把她横放在鞍座前,告诉她乱动掉下去就会死,并不理会她乱叫乱哭。

    就这样,他就像是一个强抢民女的江洋大盗一样,带着哭闹的丝帕特飞回要塞。

    将圣女交给猎人们送回地牢之后,重点来了,如何处置芙拉德嘴里那半块狗粮...不对,龙粮...也不对,半块吸血鬼呢?

    之前公会对付吸血鬼的银针枷锁,说到底还是以死亡的威胁使吸血鬼屈服。

    但是这家伙是不怕死的,枷锁对他没用。

    “有什么办法可以拘束住他?”江笑谈问道。

    “用木桩,钉入四肢和心脏,就可以拘束住吸血鬼。”海特总管回答道。

    “那就这么办吧。让他躺平,然后钉在木桌子上,右臂没了不要紧,肩膀上给他也钉一个。”江笑谈说道。

    “要拷问他吗?”

    “对,问清楚什么人派他们来的,还有就是刺杀朱夜帝国使者的事情是不是也是他们干的。至于拷问的方法嘛.....”

    江笑谈向四周望了望,看见有几个被布蒙上脸的猎人遗体。

    他咬了咬牙,说道:“找一个会慢慢漏水的水罐,悬挂在这家伙的头顶,让水不停滴到他额头上,这样就行了。”

    “就这样?”海特总管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他觉得这根本不构成刑罚。

    “你们给他试试就知道了,对了,第一个小时可以给他用圣水,但是要保证他不会被灼烧死。”

    说完之后,江笑谈就走到伤者那边,为大家治伤。

    猎人们都略有不满,这算是哪门子拷问?公会长是不是太仁慈了?

    然而没过多久,他们就领教到了江笑谈手段的恐怖之处。

    那名独臂吸血鬼什么都招供了。

    招供的速度之快,让猎人们还以为他是串好了假供词。

    但是当克里斯贱兮兮地躺下尝试了一下水滴刑,导致精神差点崩溃之后,猎人们才知道了这项刑罚的可怕之处。

    这是一种纯粹的精神折磨。

    无论是人还是吸血鬼的身体,都有着自我保护的机制,在受到肉体伤害时,会分泌各种激素来麻痹神经。所以肉刑能造成的精神折磨是有限的。

    但是水滴刑对肉体不会造成伤害,这样无法激活身体的自我保护机制,受刑者受到的只是纯粹的精神压力。因为无法靠身体的保护机制去解放这种压力,不断堆积的精神压力会让人迅速崩溃。

    被水滴了两个小时之后,吸血鬼就开始不停地喃喃自语“杀了我,杀了我”。而猎人们则毫不客气地用一块破布将他的嘴堵上了。

    在折磨的第六个小时,猎人们拿开了堵在吸血鬼嘴上的破布,问他想不想招供,气若游丝的吸血鬼立刻忙不迭地同意了。

    然后江笑谈就被带到了地牢之中,参与了审问。

    这名吸血鬼名叫乌戈·斯蒂芬森,来自朱夜帝国,虚爵是子爵级。

    与他一起的那名银发同伴,叫做兰德森·威尔海姆,虚爵则是伯爵级。

    他俩是朱夜帝国顶尖的杀手,与他俩比起来,“漂泊旅社”的刺客们就像一群拿着勺子乱挥舞的婴儿。

    地下结社“封皇社”出了极高的价钱雇佣了他俩,并让他们前来康斯坦丁刺杀。

    暗杀名单上有:朱夜帝国的使者芬娜一行、康斯坦丁领主鲍德温、被囚禁的圣女丝帕特。

    这么做的目的,显然是要让康斯坦丁无法与朱夜帝国建交,同时逼迫洛穆路斯彻底与康斯坦丁决裂,让康斯坦丁进入绝境。

    而将暗杀目标丝帕特掳走,想用圣女之血复活吸血鬼女皇莉莉丝,则是乌戈与兰德森擅自决定的。

    这种外行的做法,似乎显得这俩杀手很不专业,但是实际上,在朱夜帝国素来有“莉莉丝大人高于一切”的说法,所以他俩产生了狂热的想法,没有直接杀死丝帕特。

    不过,这与其说是狂热,不如说是狂妄。

    听完了乌戈的供述之后,江笑谈冷冷地说道:“把这家伙钉好了,等朱夜帝国的新使团过来,直接交给他们就行了。”

    在离开地牢之前,他又嘱咐了一句:“不过,这几天也不能白养着他,就把他当做你们的试验品吧,有什么对付吸血鬼的魔药、圣器之类的,都可以往他身上招呼,只要别弄死了就行。这可是不可多得的试验素材,子爵级吸血鬼呢。”

    当然,比起这个子爵级的乌戈,他更想把那个伯爵级的兰德森从水怪肚子里抠出来,那个混蛋剑术一流,就算不扒他一层皮,至少也要复制他一个伪魂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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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特兰西堡,马迪亚斯公爵的家中,来了一名客人。

    因为马迪亚斯公爵还在伏案处理一些公文,所以就把这名客人晾在了一边。

    几个小时后,公爵大人才慢吞吞地来到会客室,装作一副吃惊地样子说道:“哎呀哎呀,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兰道尔伯爵,真是让您久等了。”

    同时,他还装模作样地训斥执事:“像兰道尔大人这样的贵客,你应该特别通知我一下!下次记住了!”

    有着银色长发的兰道尔·冯·威尔海姆伯爵则行了一礼,说道:“公爵大人言重了。”

    “哪里哪里,兰道尔大人乃是帝国的剑圣,曾经血蔷薇军团的将军!您成为公爵时,马迪亚斯我还是个微不足道的男爵呢。”

    “都已经是过眼云烟了,现在您才是公爵。”兰道尔淡然说道。

    “那么,兰道尔伯爵,您这次来,是愿意加入我们的阵营了?”

    兰道尔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说道:“是的,愿为公爵大人效犬马之劳。”

    “哪里哪里,大家都是为帝国做事的。”马迪亚斯满脸堆笑,说道,“说起来,伯爵大人的公子最近不曾见到,不知是做什么去了?”

    兰道尔神色一黯,说道:“犬子兰德森,似乎是去康斯坦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