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小说刚刚创作到第二十六章的时候,发现了一个极其重要的逻辑问题。也就是说,如果再继续只是在讨论逻辑性的区间中徘徊的话,可是我们在这个过程中却放弃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这就是忽略了时间总是在不断流动或消失的规律及属性。时空有时候在我们面前是个非常奇怪的概念。甚至是导致现实瞬息万变的程序机器。人类有时侯因为缺乏系统性的语言描绘或表达能力而将这种现象经常比喻为时间可以改变一切。
我们已经在长达近15万字的篇幅里不停的循环着那些不知往复多少次的细节。当我们这部小说中的时间以楚紫之死作为坐标向时空的四周延伸时,随着时间的推移,有许多事情必须按照自己的运行轨迹去发展:首先因为楚紫之死,子影而延迟了出国的行程。而澳大利亚的丈夫必然对子影提出为什么推迟出国的相关问题。楚紫死亡是已经不可更改的事实,无论子影用什么借口去搪塞楚紫的父亲陈立格。而陈立格知道真相之后又是如何反应的问题。在第27章,我们已经给出了明确的答案。但是问题是,陈立格始终是我们不怎么方便描述的一个文学人物。或许是因为如此,在此之前的所有章节里我们都一律称呼他为楚紫之父。
实际上,作为楚紫父亲的陈立格,在我们作品中对于子影的人生经历来说,应该是一个比较重要的人物。因为他是在子影经历N次婚姻之后,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陪伴子影20年的丈夫。可能是我们文字表达方式及描述能力方面的缺陷原因,陈立格给我个人的感觉似乎是一个介乎于真实性与虚构性边缘的文学人物。而事实上,他在作品中的正式出场,是他在阔别子影母子十年之后才因为年龄日渐衰老需要有人替他管理企业才作出了接他们出国的决定。这个理由是非常正常而合乎逻辑推理的状况。不管陈立格最后邀请子影母子到澳大利亚的真正目的是什么,但都表明楚紫母子在他心目中还是具有一定程度份量的。
在第27章节里,我们曾经有过这样描绘:在一个凌晨我还没有起床的时候,她就已经与我不辞而别。没有人知道她去哪,没有人知道她前方的路途有多远。事实上她也再不会回到这所别墅了。因为澳大利亚的丈夫完全是看在楚紫是他亲生孩子的份上才决定让她和楚紫一起奔赴澳大利亚。
如果我能将时间追溯的更远,我仿佛看见交织在子影最后一次婚姻的金钱,利益或阴谋。我曾经一直想在我们这部小说中,把子影最后一次婚姻设计得非常完美。我希望子影这样的女性,尽管她的内心世界不是非常可爱,但是,凭借女人对女人的理解,应该把这场婚姻定义为她一生灵魂与爱的归宿之殿堂。
当澳大利亚的丈夫知道楚紫死亡的消息之后,就派律师来中国拍卖了这所有名的玫瑰别墅。尽管在这所别墅里关押了许多不能被饶恕的灵魂,可还是很快就拍卖成功。实际上这只是后话而已,子影不辞而别的时候,她丈夫还没有委托律师前来办理别墅拍卖的事情。我全权代表子影将玫瑰别墅还给了楚紫父亲的委派律师。
从表面上来看,这个情节不仅合乎事情前后左右发展的逻辑,并且几乎与我们的故事主题相吻合,子影最终是一个被抛弃者之外,还批判了母以子贵的伦理价值观。但是,话又说回来的是,子影本身就出身于贵族上等家族,仅仅是因为丈夫不让她再去澳大利亚就心灰意冷的话,明显不满足完整的逻辑条件。
而另外,在楚紫死亡之后,子影并没有立即出国的行为,实际上表明的意思是,她之所以带楚紫去澳大利亚生活,要楚紫回到父亲的身边才是主要目的。而当楚紫死亡之后,对于子影来说,实际上是否再去定居澳大利亚已经是没有多少意义的事情。实际上,我在27章节中的类似描写,仅仅是我为增加子影结局悲剧性的需要而已。而背后更加有可能的是,只不过是在子影决定放弃之后,陈立格才委托律师回国拍卖。而对于子影来说,与浩及楚紫的死亡,即便把全世界的金矿都给她,又有什么意义?
而子影的不辞而别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极有可能去寻找她的其他孩子去了——根据证明,在她的一生当中曾经有过三次婚姻——但是,并不等于就是说,她的每段婚姻生活都会留下一个孩子。与此同时,也并不等于就是说,没有合法婚姻的经历就没有留下过孩子,而实际上,我们在第一章节,在当时还不知道这些人物深层关系的时候,就曾经列出了一个关于楚紫,山戊,与浩的年龄分部图。楚紫19岁,山戊25岁,与浩27岁。但是,与浩的真正年龄应该是一个未知数。当然,这个未知尽管不知道确切,实际上仅仅从他被抱到我们家里不满周岁算起的话,误差也不会超过2岁。
所以,后来在我介绍我和与浩经历的时候,有时候会将他的年龄写为29岁。反正真实生日是无法考究的数据。我们为他过生日,都是以他被抱到我们家那天算起。即便这个生日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存在在不精确的一面,但是对于他个人来说,被抱到我们家来说,其实就是新生的开始。按照五年前子影年龄47岁计算方法的话,子影即便没有结婚,也不排除她非婚生下了与浩。所以,如果从这些比较具体数据分析的话,子影在生下与浩之后,并没有立即把与浩送给别人并打算一直在抚养这个孩子。
但是,为什么后来却又把与浩送给我们家,这无疑涉及了另外一种原因的结果。而且在这个过程中,非常不理性的是,与浩及楚紫在相貌上仅仅只是遗传了子影的基因,所以,暂时我们从与浩的容貌特征中去证明他的父亲的容貌是什么形态。而另外,还有一个比较不理性的游离之处是,与浩在被送到我家时,对方告知与透露的孩子姓氏只是子影的周姓,而不是其他的姓氏。而从与浩的大概真实年龄来判断的话,子影从舞蹈学院还没有毕业。而子影的真实出生年月是可以被证实的数据。她的身份证经常被我所保管。她的具体出生年月是1969年。如果按照这个年龄与与浩的年龄相对比的话,她正好在20岁那年生下了与浩。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的故事显示出非常真实与客观的特征。当这些年龄数据被显示出特别客观性的时候,实际上剩下的工作就是关于这些真实年龄所包容时空的那些事实真相了。
不知道细心的读者们在阅读我们这部小说的时候是否发现一个我们在实际创作中用词特征,就是“实际上”或者说“其实”,“另外”,甚至是“在某种程度上”等词汇的使用频率都特别频繁。这种高频率的使用实际上也在某种程度上表明着我们创作中的一种对自我书写过程中始终不能保证客观真实状况的映射心理。这种心理也是一个具有游离及疏离感特征的客观反映。
我们曾经已经多次提起过那个神秘老太婆的事情,但实际上这个角色很特殊。她使我们这部原则上所坚持的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立场几乎崩溃。她有权力保持她自己的神秘感,也有权力保守自己的容貌秘密。她实际上是一个被忽略容貌特征,没有肖像权存在的文学人物。请大家注意的是,在我们的这部作品当中,首次提出“没有肖像权存在的文学人物”这一概念。这个概念的提出对于文学创作来说非常重要。首次提出了关于文学人物形象可以去典型化的处理方针。
在世界范围,许多被称为里程碑式的文学作品中,关于人物肖像的描绘及其肖像所包含的特征描写,被认为是将人物写活的最主要方针。甚至有时候作家们会通过某一人物肖像的描绘,折射出相关人物性格范围内的需要。但是,这些文豪所忽略的关键问题是,有时候外表是可以伪装的东西,甚至可以与真实人物性格完全分离的状况。所以,关于文学创作人物肖像描述的问题在这里遭到了非常严重的质疑。而另外,在许多充满悬念成份的作品中,人物性格的多层次被我们所关注的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的另外一种情形是,他在现实空间中的所谓那个面孔及表情特征永远都只能是不真实的状况。
而由此而来的结论是,人只有在不受外界力量及条件约束的情形之下,才有可能保持那个真实的自我肖像特征及真正的表情特征。所以,就是因为这种比较特殊化的观点,我们很少去作出人物表情的描写工作及环节。而另外一个比较重要的实际问题是,如果一个真实的主体,假定只有在不受外界力量及条件约束的情形之下,才有可能保持那个真实的自我肖像特征及真正表情特征的情形之下,又如何进行面部表情描写的带入问题。也就是说,当这个人物在独立特定场合之下的表情没有出现第三方视野中的情形之下又该通过什么方针去描写的问题。
因此,这里就涉及到作家本人的主观逻辑思维及主观写作态度的问题,因为作家是一直都能看见任何独立空间东西的人物,所以,就出现了一个非常不理性的状况就是,文学创作允许作家在实际的书写过程中替代文学作品中的文学人物去看见那些隐蔽空间的东西。所以,这种书写行为的逻辑性就遭到严重的挑战,这就是说,作家本人替代文学人物之间窥视一切的行径是否合法的问题。如果它被证明是不合法的,那么所有的文学作品都将被划为非法逻辑的产物。因为作者不是某部作品的人物,他不能替代文学人物去观察作品中的隐蔽环境及隐私空间。也就是说,当某一个人物在没有第三方看见的情形之下,他所做的实际行为却被作家用文字描绘出来并呈现在真实的读者面前阅读的时候该保持如何态度的问题。所以,问题在这里就显得特别严重。
但是,在此基础上,并不是说我们的作家没有关注到这个层面的存在。实际上在长期的书写经验中,他们肯定会思考过这个问题。尽管他们已经关注到这个问题的存在,但是却始终没有打算去解决它并去做出更加深度的分析研究工作,他们提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观点就是,文学创作只不过是历史及事件发生之后才开始的工作。所以,所有的不合法逻辑都因为文学只是在描述过去时的一切而被消解与忽略不计。而之后,作家们又乘胜前进,在此基础上又提出了一个表面上似乎是非常高端的论点就是,文学是相关群族记忆的手段。从文学创作所描述的过去时概念到所谓文学与群落及大众记忆的讨论及结论来看,这些理论体系所没有真正解决的关键问题是群体记忆与个体记忆的交汇文艺。
如果这种大众式记忆被确立为某种正确观念的话,作家及理论界又有更进一步的错误理解是,既然文学艺术是涉及群体及大众记忆的手段,那么文学艺术的责任就自然而然的又会承担起一个所谓文学艺术唤起大众记忆的问题。可是这些理论家们却始终不能解决的问题是记忆在与现实之间的元素发生交叉科学问题时所出现的不合理机制。记忆在这里被迫成为文学创作中最重要的东西而现实并不重要。
如果说我们的这部小说按照记忆论判别的话,那就是等于没有任何价值的作品/因为我们一直仅仅只不过是在强调着某种个体记忆的东西。但是,如果这种判别方针是正确的话,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在于,群落记忆是否承认个体记忆存在的问题。实际上这个问题的解决非常简单,简单到一个文学人物穿什么衣服都能反映着时代记忆的过程。
牛仔装之所以被称为永远的时尚,仅仅是指牛仔裤而言而并不包括上衣在内。因为对于牛仔装来说,上衣实际上一直是根据潮流时尚的流动方针随时随地作出流变决策的状况,而对于牛仔裤来说,时尚的元素几乎一直是稳定不变的状况。所以,牛仔裤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其实就是一个关于过去,现在及未来时尚记忆的问题。因为它的时尚性一直存在,所以你就不容易寻找到群体记忆的再现交汇点到底在什么位置。再者,无论现代人将旗袍注入了如何时尚的因子,但却永远改变不了旗袍时尚在民国的记忆原则。
在我们关于子影单个记忆与群落记忆的阐述中,我们曾经就子影那个年龄段所有女性的婚姻思考及其今天面临的现状进行了一个比较精确的逻辑式描绘。对于她们这个时代女性,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自己特定婚姻价值观念的状况是外部环境及内部环境作用的结果。但是,具体到个人的时候,这个问题就显示出特别游离的状况。因为在同一外部环境作用的情况下,个别女人可能会因为追求所谓的理想婚姻而放弃原来的婚姻继续寻找更加合适的婚姻,个别女性可能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比较深刻,不论这一次的婚姻是否完美,但是为了维护道德规范,继续面对与保守着这一并不十分完美的婚姻,个别女性在本来自己目前婚姻已经非常完美的情形之下,却又扯起所谓妇女解放的大旗,将婚姻与妇女解放挂钩,最终导致的不幸结局是,婚姻大事始终没有战胜妇女解放的诱惑而导致婚姻变形而走向破裂,个别女性在离婚的时候过高估计自己的能力,以为把孩子争夺到手就万事大吉万事如意,可是那孩子要长大,或者要面临的是你后来的新家庭,或者是继续和单身的你一直生活下去,个别女性尽管本身条件十分优越,原来的婚姻已经十分完美无缺的情况之下,可是因为种种原因而必须放弃,去进行另外一次完全属于外部环境作用之下的婚姻。个别女人原以为自己能够白头携老,可是中途一方却死于非命——所有这一切证明了群体记忆与个体记忆辩证关系的复杂化。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叙述,而最后我们将话题再回到实际的故事层面时就会明显发现,群落记忆有时侯是非常不可靠的东西。尤其是作为故事关键人物的那个神秘老太婆,按照她的具体年龄来说,她似乎是承载了比子影更多的记忆。然而她这种记忆的特征仅仅只是对于那束被调换的玫瑰花有匹配作用。也就是说,她所有的记忆焦点都是体现在那个玫瑰花的记忆方面。而当她发现现实中的玫瑰已经不是记忆中的原来玫瑰是,心理及情绪就明显发生了比较剧烈的波动局面。所以,当我们使用记忆去匹配现实是出现了一个不可调和的矛盾就是,记忆总是与现实发生着必然的冲突。所以,当我们在这一章节中试图完整叙述子影与陈立格的爱情过程时就明显发生了一个缺乏前后联惯的情形:也就是说,不管子影与陈立格的爱情过程是什么,都不是促成陈立格邀请他们母子出国团聚的必然规律。这个过程不具有必然性。因为陈立格假如在澳大利亚有那么一位在血统关系层面的人物存在的话,或许后来就不会出现他邀请子影母子出国的事情发生。所以,从这个层面来说,文学创作无论坚持的创作方针是偶然性主导或者说是必然性主导,一个作家都不能去想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