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夏和林洛一起喂了猫,林洛琢磨着是不是在角房附近给这些小家伙们弄一个避雨的地方。
至于要不要把它们变成家养状态还有待考虑。
主要是想看看它们的表现,毕竟临时工转正要是不熬个几年,自己就太不资本家了。
春夏倒是不在意,只是对老爸拿回来的带有英格兰风情的礼服表示了肯定。
审美这个东西真的是可以学习的,春夏到现在了补习班也没放下,虽然学的很杂,但是能学一点是一点,如今效果就体现出来了,春夏和其他的小女生明显不同。
其他的小女孩,到这个年纪会自然觉醒喜欢上粉色。无论她们胖成什么样子,穿粉色显得多土。但是就是爱粉色。
而春夏只会喜欢好看的颜色,她会根据今天的心情搭配自己的衣服,并不会执着于一种喜欢。
这样每天都能穿出新鲜感。
穿上了礼服,春夏开始照镜子臭美,白色的蓬蓬裙,红色亚麻的披肩,略显透明的水晶鞋,外加一个银色的王冠。还真的像一个迪士尼的在逃公主。
臭美完事了,春夏像小兔子一样蹦蹦跳跳跑到了林洛面前,开始展示自己的新礼服,拉着林洛的手问:“好看不。”
林洛能说不好看?敢说不好看?
何况的确好看。
“哇~这是那个城堡里的公主迷了路啊,请让我送你回家吧。”
“好吧,看在你这么忠诚的份上,本公主加封你为本公主唯一的执剑骑士。”
在礼服得到了林洛的肯定后,春夏很满意,同时表示:“校庆表演,我就穿这个了,穿礼服弹琵琶,是不是很有厉害。”
春夏的琵琶弹的很好,教春夏民乐的老师都和林洛商量过,不能耽误女儿,要让孩子在这方面发展下去。
林洛也征求过女儿的意见,得到的答案是:“哎~算了吧,有那么一两个拿得出手的曲子,让爸爸能显摆就行了。”
林洛也就不强求了,女儿喜欢学就学,至于要学到哪一步,看她自己。家里也没指望她拿这个当饭吃。
“春夏是给人配乐,还是独奏啊。”
“当然是独奏,我弹的春江花月夜可好了。”
林洛没听春夏弹过,但是也表示了肯定,姑娘说好,想来就是极好的。
戏精父女俩笑闹了一会。
讨论完春夏的校庆演出后,二人拉着手,去采购了一些木板麻绳,准备搭一些猫窝,做一些猫爬架,林洛的木工活也不错。
与其让这些猫祸害自己的车,倒不如给他们个角落,让它们祸害别的去。
林洛想好了,等这些猫安静了,就让自己的徒弟找个时间,给这些拦路虎都安排绝育了。
自己不能出面,这些家伙可记仇了。
哼~欺负我林洛的,就是这个下场。
我的让它们明白明白,人世间的险恶。
第二天,林洛一早就起来,送春夏去上学,回来继续完成自己还没全面完工的猫窝。
林洛正干的热火朝天的时候,宋伟来了电话:“林总,好消息,你要读的MBA有谱了。”
林洛用搭在肩上的毛巾擦了擦身上的汗,气喘吁吁的道“什么章程。”
而听到动静的宋伟更是坚定了自己的想法,这有钱人身边绝对不缺女人。送女人这条路走不通。
“现在A大、人民、南开、天津、交通学和财经都有课,花钱就能读,你想读那个啊。”
“那肯定是A大啊,啥时候报名能上课啊。”
“越早越好,94年mba成立了教学指导委员会,听说国经委支持,现在都还能对社会精英人士面试入学,但是已经计划了从97年开始全国联考了,那时候MBA毕业证含金量可就高了。”
“行,那我抓紧去报名。”
“好的,林总,我给你个电话,你去了找艾教授就行,都是我客户,关系好着呢。你只要修完全部课程,咱们不用考试,就能拿到毕业证书!”
宋伟好不容易帮林洛办成点事。自然会把这事办的很顺利,同时也会把这事说的很厉害。来彰显自己用心了。
但是林洛知道,这MBA不值钱。
不,不应该说是不值钱,只能说是很花钱,但是没啥大用。
现在不过是一群有钱没势的老板们,找个机会聚一聚的地方,大家互相交个朋友,希望将来能彼此用得上,和湖畔大学性质差不多。
未来就更不值钱,这老板聚居的地方,来钓金龟婿的人就多,这样的人一多了,这正经地也成了不正经的地方了,都是搞破鞋的,慢慢的名声就臭了。
等以后,一个MBA的班里,能有一两个走狗屎运的爆发户有钱闲人就不错了,其他的不是来钓凯子的,就是来找富婆的。
真的是大棚搅乱了四季,金钱无视了年纪啊。
再夸张一点,甚至连性别物种都无所谓。
林洛的女婿就认识这么一个人,看新闻上一条狗继承了富翁主人的亿万财产后,就放出豪言道:“亲爱的,需要配种吗?”
所以啊,这样的人一多,正经人谁还读这。
当然了这要是一只能管理的很严格,很正经,也不会干了几年全国联考然后就取消联考了。
MBA又叫工商管理硕士,人家有正事干的老板事业那么忙哪有心为了这玩应学习考试啊!那些有心学这个的,也没啥工商给他们管理啊!
林洛想好了,自己就是镀镀金,去混个毕业证。
以后谁问起来,自己可以不心虚的说自己A大毕业的。再问自己那个系哪一级的,那就是95级工商管理系的,问自己老师是谁,自己也能说清楚导师是谁,是正经的清华教授。
这就足够了,自己也不是要用这个找工作。谁打假还能打到自己头上来不成。
就算有人拆穿了自己不是A大正经的学生,是花钱的MBA成人课程学生,那又怎样。
等自己功成名就了,A大都认,外人再说有什么用,最近常一起喝茶的小黑胖子的徒弟明明就是美院的,人家最后A大不也认是校友了吗。
只要自我包装包的好,这假的也是真的了。
这时候,林洛觉得自己挺双标的,王胖子弄勋爵,自己就觉得他招摇撞骗,自己上A大,那就是自我包装。
果然人心都是偏的。
可是林洛就是想能更好一点,长相是天生的,没办法了,但是学历,社会地位,谈吐,气质这些都是可以学的。
为什么不再好一点呢?
一想起那个给自己买衣服的疯女人,林洛就总觉得自己差点什么,要是不包装下自己,都不好意思站在她身边。
什么叫喜欢。
可能就是无论你自己有多优秀,但是看到她就会很自卑吧。
何况林洛并不觉得自己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