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5章 学不熟的《万王之王》

目录:重生网游大时代| 作者:云天明| 类别:都市言情

    方杰本来是不想跟《万王之王》打擂台的。

    人家好歹是华国网游史上第一款真正意义上的图形网游,颇具纪念意义,用嘻哈圈里的话说,这可是OG啊,应该是要瑞斯拜的。

    但《万王之王》的开发商和代理商,很不给他方杰和腾讯的面子。

    方杰作为首席战略信息官,曾指示腾讯与《万王之王》开发商洽谈,商量点卡代理销售事宜,准备把这款游戏的点卡放到51wan上去卖。

    本来这是合作双赢的事情,腾讯有流量渠道,对方有产品,互利互惠的事情。

    可方杰和腾讯没料到的是,竟然遭到了对方的拒绝。

    理由是:代理游戏点卡可以,作为全国总经销,得交500万代理费!

    穷得叮当响的腾讯一听,去你妹的500万啊,不谈了!

    方杰得知此事之后,也是一脸懵逼。

    用江城方言说就是:弯弯地区的这家公司很学不熟啊……

    但客观地说,人家其实也没做错什么,因为这年头,软件销售行业都是这么干的,这是行业规则。

    在互联网还没有完全起步的当下,各类软件都是线下销售的形式,尤其是其中的游戏软件,更是如此。

    这就像零售商品销售模式一样,厂家生产出来产品,全国总经销商或者省市级经销商如果要代理产品,自然要缴纳独家代理费,以此来圈好自己的销售范围,禁止同行串货。

    这些经销商拿到全国总代理权,可享受点卡30%的利润,一边在自己的线下门店进行销售,一边分发给自己所代理区域的报亭、网吧、小卖部、电脑城等,形成分销网点。

    这是一个很庞大的产业链,一环套一环,而不是说谁都可以跟厂家谈,然后空手套白狼拿了产品就直接卖的。

    这事儿要是放到后世,很多时候是反过来的,厂家们生怕找不到销售推广渠道,还花钱买渠道或者流量热搜什么的。

    后世要是有厂家能获得腾讯庞大流量的推广,估计睡觉都会笑醒,谁还好意思找腾讯要代理费?

    可当下的情形就是这么奇葩,渠道流量商帮忙卖产品还得给厂家钱。

    目前国内的主要软件经销商是连邦软件、育碧软件,其中连邦软件在全国170多个大中城市拥有300多家加盟专卖店,在当下属于超级连锁软件销售帝国。

    这家公司曾经代理第九城市的《奇迹MU》,点卡包销代理费4000万!

    金山公司《剑侠情缘I》,代理费4000万!

    后又代理《天骄II》,代理费8000万!

    至于《热血传奇》,与育碧软件一起参与了代理,具体代理费方杰就不知道了,但应该不低于2000万。

    而这,便是当下的软件点卡销售行业的现状。

    所以不是人家不给面子、学不熟,而是行规如此,或者说压根就没意识到网络时代到来之后会给这个行业带来什么样的根本性变化,自然不可能让腾讯“捡便宜”。

    当初方杰搞51ka网站,就是奔着打破行规,甚至颠覆这个行业的目的去的,如今已经做出了一些成绩,至少手机充值卡销售成绩喜人。

    可思想观念这个东西,一时半会儿很难转变,软件销售行业目前依旧是我行我素,既没意识到网络销售的商机,也没感受到其所带来的巨大威胁。

    比如连邦软件此刻就没有意识到网络游戏时代的到来,所以没有争取第一款图形网游《万王之王》的全国总代理权。

    与腾讯和方杰的51ka谈崩了之后,《万王之王》的发行被京城华彩软件拿下。

    华彩软件总部其实也在弯弯地区,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公司之所以能拿下《万王之王》,自然是有自己牛逼之处的,比如《三角洲之特种部队3》这样的局域网单机游戏,就是该公司代理的,游戏发行方面有一定的经验。

    但这家公司在大陆没什么根基,所以还是外包给连邦软件,让其全国连锁店负责销售。

    没办法,这会儿只有连邦软件规模最大,全国线下销售网点最多,所有大城市的电脑城都有一家连邦软件连锁店,绕了一圈最终还得找他们。

    至于专门卖单机游戏软件的育碧软件,这家公司是老外的,96年就已经上市,后世开发过《刺客信条》、《细胞分裂》、《幽灵行动》、《看门狗》等一系列优秀作品。

    不过其家大业大,属于跨国游戏开发、发行、销售商,根本瞧不起国人自己开发的什么《万王之王》,牌面在那儿,谈都懒得谈。

    错失《万王之王》大陆发行代理权,腾讯方面其实还好,因为他们也没深刻意识到这其中的意义和所带来的变革,要不是大老板给出指示,他们压根都没考虑过这事。

    但方杰就是真的有些郁闷。

    明明双方都能挣大钱的机会,却因对方的短视,导致大家都错失了这样的机会,实在是很遗憾的一件事。

    可低声下气地去求人家,他又不愿意。

    其实《万王之王》的开发商雷爵公司,并非没有认真考虑过腾讯和51ka,之所以拒绝并提出代理费,也是为了设立一个基本的门槛。

    要知道玩《万王之王》,可不是后世那种直接网络下载客户端就可以玩的网络游戏,而是必须通过光盘才能加载进入的游戏,即每个玩家都得买张光盘才行,去了网吧还得自带光盘,否则连游戏都进不去。

    而光碟销售,必须有实体发行渠道,腾讯和51卡纯互联网性质的公司,在雷爵公司看来没有这方面的硬件根基、销售渠道和发行经验,实在不是一个很好的合作对象。

    方杰就想说,这些是问题么?

    互联网时代,哪里需要什么线下门店,发行渠道什么的,51ka有线下分销商和全国各地的电信基层分销网点,也早已积累了销售经验。

    可他说的不算,人家不信啊,还是想以求稳为主。

    既然人家不愿意带自己喝点汤,那就没说的,自己弄碗汤喝也是一样的。

    反正《万王之王》其实就是图形MUD网游罢了,游戏里很多操作也是需要敲英文指令的,所谓的功能图标,就等于是他在MUD游戏里弄的宏按钮,在聊天窗里输入相应的指令,就能取代其图标功能。

    也就是说,这款游戏本质上还是MUD,无非是换了个图形马甲,其游戏性其实弱于文字MUD游戏,只是操作性更加简便。

    比操作性……呵。

    你《万王之王》能把MUD换个图形马甲,那我也换马甲,弄个《放置万王》,操作性更简便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