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7章 还我点什么

目录:经城之雁子谷| 作者:离月上雪| 类别:都市言情

    放下关莎电话后,杜晶独自在房间里呆坐了很久,连家里的阿姨两次来敲她的房门叫她吃饭她都毫无察觉。

    杜晶不喜欢家里这些煮饭搞卫生的阿姨,在三云市,这类阿姨被统称为保姆。

    杜晶从小就与各种保姆打交道,或者说她是被保姆带大的,这些保姆有十七八岁的,也有五十七八岁的,总之每三四年就换一次,她们来自不同的农村或者小县城。

    杜晶挺同情她们。

    杜晶记得自己15岁那年,家里来的小保姆也就17岁,明明只比杜晶大2岁,却还要为杜晶洗内裤和剪脚趾甲,杜晶不知道自己是应该叫她姐姐还是随父母叫她阿姨。

    一个17岁的姑娘被一个15岁的初三女生叫阿姨,想想就憋屈,但杜晶只是纠结了一下,决定还是叫她阿姨,只不过她在阿姨前客气地加了一个“小”字,也就是“小阿姨”。

    从这位17岁的姑娘来了之后,杜晶才终于意识到自己长大了,毕竟她的身高足足高出那姑娘一个头,外观上那姑娘瘦弱得就像杜晶的妹妹,由于羞愧于让“妹妹”为自己干“私活”,杜晶不得不开始学习自己洗内裤和剪指甲。

    刚开始由于杜晶洗得不是太干净,她亲眼看到那个小阿姨在母亲的指使下,又把自己的内裤来来回回洗了好几遍,这让杜晶有些无地自容。

    说实话,杜晶当时内心挺恨这个17岁的小阿姨,如果不是因为她年纪太轻,杜晶还可以在那些四五十岁的老阿姨面前继续心安理得地多当几年孩子。

    家里有保姆的生活是很多人求之不得的,因为这可以解决大部分家庭矛盾,比如杜晶从来没有被父母逼着做过任何家务,杜晶的父母也不会在吃完饭究竟是谁洗碗,放学了究竟是谁去接孩子,早上起来谁给孩子做早饭的问题上吵架。

    只不过不管这些保姆年纪如何,性格如何,杜晶都不喜欢。

    并不是她们不淳朴,不善良,更不是因为做饭不好吃或者活儿不好,因为恰恰是这些保姆和阿姨的存在,杜晶从小到大放学回家的路上,吃饭的餐桌上,甚至周末去骑马滑冰的休息时间都只能看到她们,给杜晶递水的,陪她说话聊天的,甚至在杜晶试卷上签字的都是这些保姆,而不是杜晶自己的父母。

    杜晶觉得保姆这个角色的存在是一种隔挡,挡住了所有孩子都想要的来自父母的陪伴。

    同样的原因,杜晶在高中时也很讨厌那个总是代替爸爸来接她的中年男司机。

    而此时的关莎在杜晶眼里,彻底变成了与保姆和司机一样可恨的角色。

    正是因为关莎,杜晶从小到大都不能做真实的自己。

    杜晶也想留长头发,她想让自己长发及腰后也可以拍出那种秀发随风飘扬的毕业照;

    杜晶想穿仙美的长裙,涂红亮的艳色口红,渴望无论走到哪里都可以成为焦点,成为男生心中的白月光。

    从小到大不知道有多少次,杜晶很后悔认识关莎,更后悔因为两人性格太合而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以至于无论她杜晶想尝试什么,关莎的存在都告诉她:你别做了,也别试了,你就算改变了也不可能比关莎更美,与其当别人的陪衬,不如另辟蹊径,说不定还能活出不一样的人生。

    于是杜晶买衣服永远挑的是运动服,休闲裤,鸭舌帽,就连买内衣都不买可以塑形有钢圈的,她的头发从未长过脖颈,兴趣班也没有选择舞蹈而是报了武术班以及加入了校篮球队。

    有段时间杜晶在球场上挥汗如雨,把自己白皙的皮肤晒成了古铜色,说实话,每天早上起来在镜子前看到自己的肤色,杜晶连自己都有些难以接受。

    但恰恰就在那个时候,她收到了学校里其他班级女生的情书。

    就是那封杜晶一辈子都不可能接受的情书,满足了她渴望已久的虚荣心。

    杜晶发掘如果她这么活下去,在某些方面还是能受到认可的,毕竟几乎所有女性都希望自己的魅力被其他女性所赏识与认可,这种来自同性的认同感给杜晶带来的满足甚至超过异性。

    最关键的是,同性的认可恰恰是关莎很难得到的,因为几乎认识关莎的女生都恨她,嫉妒她,疏远她,在背地里说她坏话。

    只是对于杜晶,女生们就变得格外友好与亲切,这种亲切感在白马俱乐部的班级里体现得尤为明显,班里的女生几乎不会让自己的马与关莎的并排走,因为上课的过程中还有一个负责白马俱乐部宣传的摄影师全程跟拍,没有女生愿意与关莎同框,成为她的陪衬。

    因此杜晶身边经常围绕着挺多人,大概是这份满足让她一直这么活了很多年,只不过只有杜晶自己知道,她内心的真实想法一直都从处于一种压抑状态。

    杜晶以为自己习惯了,她习惯了只要萧杰看到关莎,目光肯定就会离不开她而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存在。

    但现实情况并非如此。

    那次茶楼聚会,杜晶吃饭之余时不时会偷瞄萧杰,但她的那颗少女心并未捕捉到萧杰对关莎有特殊的情愫,好似在萧杰眼里,关莎就是个普通女孩,并不是特别漂亮,也不耀眼,就跟坐在她旁边的杜晶一样。

    基于此,杜晶找回了一些信心,她确实对萧杰存在着别样的好感,这种好感在她高中第一次见到萧杰时就产生了。

    那时全公司的人都下班了,只有萧杰还在办公大楼里一本一本底稿地翻。

    杜晶当时大半夜还跟同学偷着用公司电脑打游戏,无意中看到了这幕,她的双脚像被胶水粘住了一样,粘在了办公室外漆黑的走道里,萧杰很认真,她也很认真。

    此时的杜晶打开了手机备忘录,备忘录里有一封她写给萧杰的信。

    信中从她高中第一次见萧杰开始,到大学她在饭桌上与萧杰碰杯,再到毕业后两人茶楼里的偶遇,杜晶将这样的缘分一字一句地记录下来。

    信不长,只有几段文字,但却被杜晶反复修改得非常唯美,结尾处来自一个女人的爱恋也表达得恰到好处,不过分明显,但看信人一看便知。

    杜晶曾经无数次将这几段文字复制到萧杰的对话框里,邮件里,甚至还手动抄了好几份在制作精良的信纸上,但最终都由于她自己觉得写得还不够完美而没有发送或者寄出。

    而现在,就算这封信再美,杜晶也只能一个一个字地删调,她了解关莎,她也隐约觉得她了解萧杰,大概从关莎喜欢上萧杰并决定主动追求他的那一刻起,她杜晶就注定出局了。

    杜晶走出卧室,全程没跟保姆打招呼,只是问:“阿姨,上次过生日点蜡烛用的喷火器呢?”

    “你找喷火器做什么?要不要先吃饭啊?”保姆关切地问。

    “我等下就吃,喷火器呢?”

    “在厨房煤气罩左边第三个柜子里。”

    杜晶在保姆说的柜子里看到了一个橘黄色的手动喷火器,火苗很弱,但足以把几封沾满墨水的信纸烧掉了。

    在最后一个标点符号消失在杜晶眼前的时候,她默默对自己说:关莎,这么多年了,一切都被你拿走了,这一次,你应该还我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