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一挑和马金凤成亲后,夫妻俩相敬如宾。可是在张一挑的心中,始终忘不了柳氏母子,只是无法回去了。这天是八月中秋,到了晚上,张一挑眼望天上明月,心中思念柳氏,忍不住流下了泪来。马金凤瞧见了,便追问到底有什么事情瞒着她。张一挑是个实在人,就把他如何摊了人命官司,又是如何从法场上逃出来的经过讲了一遍。谁知马金凤听了,非但没有责怪张一挑,反而对他更加敬重了。她说:“相公不必难过,等案子平息了,我们把姐姐和孩子接过来就是了。”张一挑见马金凤如此通情达理,感动得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转年开春儿,马金凤生了一个男孩儿。这孩子聪明伶俐,出生才几个月就啥话都会说。再大点儿,四书五经一学就会,大家都说这孩子是个机灵鬼儿。
不知不觉,张一挑逃出来整整三个年头了。这时马掌柜已经去世了,张一挑就当上了这家客栈的新掌柜。
有一天,张一挑在街上遇见了个同乡,他托这人给柳氏母子捎去二十两银子和一封家书。
柳氏接到银子和家书后不觉大吃一惊。当年她的相公在刑场上分明被舅舅一刀砍掉了脑袋,如今又怎么可能托人往家里捎银子呢?她拆开家书一看更是困惑不解,张一挑在信中告诉妻子,他在三江口开店,让她用这些银子做盘缠,立即带上儿子去找他。
柳氏为了弄清真相,就领着儿子上路了。几天后,柳氏母子来到了三江口,在马家客栈还真的见到了张一挑。
柳氏也顾不得害怕了,上前一把拉住张一挑的手,泪水像断了线的珍珠“噼里啪啦”往下落。
“娘子──”张一挑一脸泪水,把妻子紧紧地拥入怀中。
这天晚上,马金凤让他俩住在了一个房间。
熄灯后,夫妻俩谁也睡不着觉了。分别三年,有那么多的知心话要说,又如何能睡得着呢?
“你不是死了吗?你怎么还会在这儿娶媳妇过日子呢?”柳氏好奇地问。
“我没有死呀,在刑场上不是你舅舅把我放走的么?”张一挑说。
“不对。”柳氏说,“当时我舅舅是答应放你走,可我看得清清楚楚的,在第三声追魂炮响之前,我舅舅向你的后背拍了一下,还说了句什么。你的身子往起一拱,紧接着追魂炮就响了。我舅舅是个有名的刽子手,刀法快得惊人,随着炮响手起刀落,你的人头就落到了地上。过后我去找舅舅,他说刽子手的职责就是砍头,哪有放人的权利?你死了以后,我把你的尸骨收敛起来,就埋在北荒甸子上了。我真是想不明白,你明明被砍了头,怎么还能活在这个世上?”
柳氏说完这番话,张一挑没吭声。伸手一摸,张一挑的被窝是空的。柳氏有些心慌,点上油灯一照,被窝儿里只有一摊血水。
马金凤闻讯后哭得死去活来,她根本不相信柳氏说的话,一口咬定是柳氏谋害了她的相公,一状子把柳氏给告了。
这个案子从三江口移到了我们县。这时候知县刘松因贪赃枉法已被革职查办,新任知县李大人是一个远近闻名的清官。李知县对这起案子进行了详细调查,证实张一挑当年在刑场上确实已被正法。于是判柳氏杀人罪名不成立,当堂释放了。
马金凤不服,说她既然和鬼魂结为夫妻,又怎么可能会怀孕生孩子呢?李大人曾断过不少蹊跷的案子,他思索一下,吩咐差人把张一挑的两个儿子带到院心让太阳晒。
正是三伏天,骄阳似火。不大工夫,张一挑的大儿子被晒得大汗淋漓,呼哧呼哧直喘粗气。再看小儿子,越来越小,终于化成了一摊鲜血。
李知县告诉众人,张一挑的大儿子是人生人养,根本就不怕阳光暴晒,而他的小儿子虽为人生的,却是一个鬼胎,所以最怕阳刚之气,因此才被太阳给晒化了。大家这才恍然大悟,难怪这孩子如此聪明伶俐,原来还真是一个小鬼儿。马金凤无话可说,也算是心服口服。
后来有人分析,张一挑被砍掉脑袋后又活了三年,凭的完全是一种超强的求生意念。如果不是柳氏一语道破玄机,他没准儿还能多活几年哩。
听完,我笑了:“这故事,我也听老人说过,不过说的不是张一挑!”
姜灵莞尔:“是有很多版本,或许几千年来,不止出过一次,所以故事才会被人津津乐道,流传至今。”
“等等,”我由此一怔,从故事里联想:“这断头尸体,怎么感觉和赢勾断头,化为尸气逃串,很类似...也许赢勾,就是凭借一股意念活下来的。”
姜灵噗笑调侃:“如果真是这样,那平事就简单了......我们直接去告诉赢勾,他已经死了,是不是他就会化为血水?”
我尴尬了,姜灵的话,纯属调侃,但这当中,必然有什么联系...没有头还活着,甚至以乳为目,以脐为口。其实细想魔神刑天,不也是这样吗?凭借的,就是一股意念,才能无头不倒......
思绪间,已经来到了坟地,棺材还放置在原地。姜灵变得小心谨慎,帮我掐了一道凝神符,还叮嘱:“等会,你可千万别往棺材里看,小心又被迷了。”
“放心吧,”我保证后,才和她同时搭手,顿时只觉一股阴寒之气,冷的我手臂,汗毛都竖了起来。
姜灵警惕道:“直接掀棺吧!”
“好,”我应声侧头,和姜灵同时用力,奋力将棺盖一掀......
我没敢看向棺材,可是耳边却听,姜灵战兢出声:“江辰,”
我没回头,只问:“怎么了?”
“你快看啊,”姜灵忙声说起:“这女尸,居然穿了衣服!”
“穿就穿吧”我只觉的她是大惊小怪,还催促她:“赶紧引雷诛邪!”
“不是啊江辰,”姜灵的声音略显颤抖:“你快看,这是不是金缕玉衣!”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六十五章 赢勾的意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