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班的课程还是比较简单的,如今已经到了腊月,讲课的内容也由简单的《三字经》和《百家姓》,到了略难一些的《诗》,上午的内容是《南有嘉鱼》。
贾秀才的教授方法虽然不算新颖,但是也算中规中矩,先是带着众人诵读整篇,认识一下不认识的生字,等到熟读之后就开始细细的讲解,下课之后的功课也是如此,抄写三遍,熟练的诵读,有余力的通篇背诵,午后的时候会检查背诵。
“南有嘉鱼,烝然罩罩。君子有酒……”
在种花国时,宝玉就是全力以赴的性子,要不然也不会在教育资源十分落后的小山村依旧脱颖而出,既然来了家学,他自然也会全力以赴,自觉的将自己归到了有余力的一组。
毕竟在他看来,不管是什么朝代,走科举的路子,都是提升自身阶级最好的办法,没有之一。
“宝叔,快午时了,你不去用饭吗?”
见他散了学还坐在原地不动,秦钟也放下了正要装进书袋的书本,走过来说道。
“是啊,二叔,今日母亲预备的是酸笋鸡皮汤和莲叶羹,你……要尝一些吗?”
胖乎乎的贾兰也留了下来,咬着手指看着宝玉比他大了近一倍的食盒,眼中闪过羡慕和黯然。
家学中午是不管饭的,大部分学生都会选择从家中带来食物,在集体的炉子上热上一热,少部分有钱又不喜欢吃剩饭的子弟会选择去周围的饭馆儿。
贾兰岁数小,李纨不放心他去饭馆用饭,又不愿意落人口舌,每每都是亲自准备好了,让小厮提着去厨房热饭的。
今日得知宝玉要来,李贵是从大厨房要了饭菜的,不过按照李贵的猜想,宝玉肯定会带着一起来的秦小爷去饭馆用饭的,这食盒里的东西……大半儿是他和茗烟几个打了牙祭,所以挑的也都是他们自己爱吃的饭菜。
“好啊,这会儿人太多,我还不太饿,李贵带来了饭菜,待会儿让茗烟几个拿过去热热,钟哥儿咱们三个干脆一起用饭吧。嫂子手艺好的很,我也尝尝看。”
宝玉伸手揉了揉贾兰头顶的软发,笑着对他和秦钟道。
“真的,太好了。”
贾兰到底还是小孩子,不懂掩饰脸上的情绪,见一向极少有机会亲近的二叔居然要和自己一起用饭,别提多高兴了,秦钟也点点头让小厮将食盒给了李贵,拉着贾兰和宝玉三个人围坐在了一起,讨论起贾秀才上午讲的内容来。
“宝玉!宝玉……”
三人正说得热闹,一个衣着华贵,又高又胖的少年带了几个五大三粗的随从从外面闯了进来,扯着嗓子喊道。
“兰儿见过薛家舅舅。”
见少年过来,贾兰有些怯怯的从凳子上下来,乖巧的行了礼,秦钟也从凳子上起了身,有些不安的站在了一旁。
“兰儿啊,怎么今日还在这里坐着。”
薛蟠随意的和贾兰应付了一声,在注意到秦钟的时候倒是怔了一怔,不过很快回过神来,对着贾宝玉道:
“宝玉,昨儿妈说你今日要来学堂,我都让人准备好了,快些快些……待会儿那贾瑞来了,又要跟了你我过去。”
“薛表哥好,表哥相邀宝玉本不该拒绝,不过……下午还有课程,宝玉还有一段书没有背完,李贵也帮宝玉带了饭,要不……”
宝玉知道他是个荤素不忌的,担心他对秦钟动了心思,往前一步挡住了他看向秦钟的目光,笑着说道。
“要不什么?宝玉,不是表哥要说你,这有道是:读万卷书不如走一万里路,你也算长进了些知道来家学读书了,老在内帷里厮混有什么好的,这京都逍遥的地方多着呢,表哥也带你好好见识见识。”
对于贾宝玉的婉拒,薛蟠显然并不买账,上前一步就抓住了他的手腕,又要过去拉秦钟:
“这位就是东府蓉哥儿的小舅子吧,倒是个出挑的,怎得?跟了我和你宝叔一同出去?”
“不……不必了。”
秦钟慌忙躲开,脸上涨的更红了,贾兰也退到了一边,眼眶子红红的。
“薛表哥,你先放开宝玉,不是宝玉不跟着表哥出去见识,这午休才多长时间,咱们出去回来的功夫就到了,宝玉刚来,父亲可是还看着呢,要是被他知道了我旷课,再教训我几句,宝玉可不敢保证不把表哥供出来。”
宝玉笑着将薛蟠的手掰开,戏谑的说道。
“那……”
薛蟠幼年丧父,薛姨妈又娇惯的厉害,久而久之就养成了骄奢跋扈的性子,不过宝玉也打听过,这位薛大公子平生最怕两个人,一个王子腾,另外一个就是贾政,这两者又以贾政为甚。
宝玉揣摩着:薛蟠指定是怕了贾政的“之乎者也”,别说薛蟠了,他也怕好不好,贾秀才这般迂腐,说话也不如贾政酸腐。
“这样吧表哥,中午弟弟就跟钟哥儿和兰哥儿在学堂里用了,咱们散学早,等散了学,表哥带弟弟好好逛逛,也让弟弟长长见识。”
宝玉见薛蟠有被说动的迹象,又笑着说道。
就算是薛蟠不来找他,他也是要琢磨其他去处的,躲避荣国府众人还是其次,看看京都有没有类似的深潭才更重要。
薛蟠也是受了薛姨妈的指派才过来找宝玉,之前见他一副不愿无出的样子还担心完不成任务,听他这么一说也不由乐了,又拍着宝玉的肩膀敲定了时间,就带着几个手下大摇大摆的出了家学。
这会儿李贵也提了热好的饭菜回来了,宝玉招呼秦钟和贾兰坐下用饭,两人对于刚才的“临阵逃脱”也有些不好意思,不过宝玉却没觉得如何,贾兰和秦钟的身份都有些尴尬,不站出来说话也情有可原。
见他如此洒脱,秦钟和贾兰很快就放松了下来,三人高高兴兴的用了饭,又互相提问了背诵,这才凑到一起开始抄写了起来。
虽说贾兰最小,但是确实抄写的最快的,写的字苍劲有力,一看就是下了功夫的,秦钟的字和他的长相类似,也是绵绵软软的,不过好在还有一个娟秀的优点。
宝玉就不行了,虽说大学也参加过书法社,但是因为社团和打工时间冲突,他没去过几次就退团了,写倒是能写,就是潦草,再加上有的字缺胳膊少腿,别说贾兰和秦钟了,就是他自己看了都觉得有些不堪入目。
“二叔,写字握笔讲究“指实掌虚,腕平掌竖”,二叔的握笔错了。”
贾兰写完之后一直在偷偷看他,这会儿见他又取了一张纸,显然对自己写的不满意,忍不住说道。
“那兰儿来教教二叔吧,好些日子没动笔了,生疏的厉害。”
宝玉脸色微红,笑着又道。
见他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贾兰走过来握着他的手,很是认真的教了他握笔的方法,又说了一些书写要点,就瞪大眼睛看着他,好像催着他赶紧试试的样子。
宝玉含笑试了试,果然比之前好多了,又笑着夸了他几句。
贾兰应该极少被夸赞,被夸之后竭力想要装的平淡,眼睛还是忍不住亮了亮,趁着转身的时候嘴角又弯了弯,模样可爱极了,秦钟见两人都很认真,也将自己认为写的不好的地方拿出来重新写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