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六章 这就是我提出来的

目录:开局账号被盗,反手充值一百万| 作者:酒剑仙人| 类别:都市言情

    你听听这话说的,这还是人话吗?

    反正周毅坐在那里心情很平静,这才是方大状的正常打开方式。

    霍鹏飞满脸微笑,来了来了,就是这个味道,方大状一开口,就让人觉得刑。

    其实霍鹏飞现在也很好奇,方大状到底会用什么样的法子让对方进去。

    这段时间太忙了,整个公司里就数他的官司最多,每天不是在开庭就是在开庭的路上。

    就算是在公司,也是要做咨询,导致霍鹏飞现在就想建议周总,再找几个法务如何。

    王道仁和张伟……虽然也可以,但公司里的一些员工不怎么认可他们。

    律师行业符合二八定律,和医生一个样子,这个医生有名了,那大家都会找他。

    只有尹大姐听着这方律师的话一脸呆滞,这不是在说离婚的问题吗,怎么突然间就拐到把对方送进去的程度了。

    这个头发不太多的男人咋看着不像好人呢?

    也就方大状不知道尹大姐想什么,否则肯定会告诉对方,谁说我是个好人来着。

    好人就会被别人拿枪指着,就会被别人道德绑架,所以我不愿意做好人,我只是个律师而已。

    法律就是“底线”,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你说我是个人渣也无可厚非。

    “方律师,真的,真的能把他送进去?可,可是我都报警了,连拘留都没有!”尹大姐赶忙问道。

    她在报警之前的心情特别坏,那是真的很想让自己那个丈夫进去坐牢。

    只可惜没办法,一来打得不够重,二来,他们是夫妻,用一些人的话说,确实在法律上这是空白。

    家庭暴力,如果换成不认识的两个人,那妥妥的寻衅滋事,拘留你五天十天罚你几千块没商量。

    但正因为是家庭暴力,派出所那边处理也很难,需要综合考虑。

    “所以,如果想让他坐牢,那我这……我这得准备多少钱啊?”

    如果是其他律师,尹大姐肯定是觉得对方在胡说八道,但这位是周总的好友,而且把很多的离婚官司都给打成了刑事官司。

    所以她觉得这位方律师肯定有一些特殊的门路,那钱这个东西就必须要有了。

    听到这话方大状顿时笑了:“尹总监,你这是干嘛,我一切行为都是合法的,你给钱我还不帮你呢!”

    “而且啊,我只是给你这么一个建议而已,我只是个律师,不是法师,对方能进去的前提是,他继续违法!”

    其他人都觉得方大状这话很对,确实真的是这样。

    方大状就算再牛逼,人家一直洁身自好,什么法都不犯,他总不能自己造一个法给人送进去吧。

    那样子的方大状就不是方大状了。

    只有尹大姐坐在那里有点脸色发红,她在听了方大状刚刚的话还真以为对方随便就能让丈夫坐牢呢……

    “好了,尹总监,我也不开玩笑了,我这次来虽然说确实有实验性质的想法,但是呢,霍律师的离婚官司还是要打的。”

    “只是在这段时间里,你肯定是要继续在家里待着的,那么我们得防止对方再对你进行家暴,最起码,对方头上得有一个紧箍咒。”

    说到这里,方大状看向了霍鹏飞:“霍律师啊,你最近做实务做的应该和不少,知不知道人身安全保护令呢?”

    人身安全保护令?

    这东西霍鹏飞当然是知道的,只要系统接受过法学教育的人都会了解,漂亮国那边的一些地方法院已经把这东西玩出了花。

    “方老师,这个我知道,相关法院对于特定当事人的一种保护令状,漂亮国普通法里极其重要的一环,但是我们不一样……”

    很少有人知道,在我国,16年三月一日开始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中,就已经确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相关制度。

    听这名字就能听出来这是干嘛的,家庭暴力是长期进行的,而在离婚官司中,各种家暴的情况层出不穷。

    但是,在实践中,因为种种原因,人身安全保护令却一直没有得到重视。

    很多人甚至都不知道有反家庭暴力法这个法律,所以更不用说知道有这个司法令状了。

    “我们确实不一样,在过去不好弄,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最高法已经在上个月发布了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桉件适用法律规定的若干问题的规定,这次的司法解释很详细!”

    “我建议你可以去看一看,而根据司法解释,尹大姐这次的情况完全可以适用!”

    方大状一脸自然地说道。

    最高法又发布司法解释了,而且是上个月发布的,这才几天。

    不过霍鹏飞瞬间就明白了,在过去,虽然反家庭暴力法已经设置了这个东西。

    但读过法条的人都知道,法条一般都是概括性极强的,你可以从这个方面来理解,也可以从另一个方面来理解。

    但有了司法解释就不一样了。

    “相关的司法解释有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依照反家暴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而且,现在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等民事诉讼作为条件!”

    方大状将情况说完,随即道:“所以,尹总监,我的建议是,申请一份保护令,禁止其再有家庭暴力的行为。”

    “而如果对方在人身安全保护令下发后依然有家庭暴力行为,那我们就可以依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规定,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很完美。”

    说到这里,霍鹏飞彻底清楚了,他这段时间忙着打官司,确实有点忽略了理论。

    主要是没想到最高法居然出台了这方面的司法解释。

    有了这份保护令之后,以后再去法院申请就有了具体的依据,因为这里对于申请需要做的事,拿的证据,都进行详细规定。

    可以说给很多人指出了路,不像是以前,全靠法院自由裁量来决定。

    周毅也是摇摇头,方大状最近好像和拒执罪杠上了,这已经是第二次说拒执罪了。

    尹大姐听的眼前都冒蚊香圈了,话说法律还有这方面的规定吗?

    其实这个保护令和行为保全有点相似,范围没有那个广,只适用于家庭关系。

    但是保护程度却比那个强很多!

    保护令甚至可以做到,禁止你见对方的程度!

    她作为财务方面的总监,对于法律也不是说什么都不懂,只是听着对方的话,感觉这位方律师这一套流程好像十分熟悉一样……

    莫非他以前就是这么做的?

    不过说归说,这个保护令还是让尹大姐很心动。

    想要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在没有新理由的情况下,得等六个月才行。

    但是有了新理由就可以重新提起诉讼。

    这是霍鹏飞之前设想的道路,前面起诉是以对方出轨为理由的,那这次,可以把家庭暴力加上。

    在这段时间里,总得有保护自己的手段。

    所以思考之后尹大姐很快做出了回答:“那就都由方律师您来操作了。”

    事情谈完了,霍鹏飞拟出了相关协议,因为方大状并不是法务部的成员,所以还需要和律所签合同。

    并且需要动用法律援助资金。

    这个简单,周某人就在旁边,直接签字,然后就是财务方面的事了。

    财务方面尹大姐就是老大,然后……她也直接签字盖章,手续就走通了。

    尹大姐离开,霍鹏飞犹豫了半天才开口道:“方老师,虽然最高法有了司法解释,但您也不用这么热衷吧?”

    “这才发布几天呢,可能下面的很多法院都没有吃透,这样做会不会……”

    方大状笑了笑道:“因为啊,这次的司法解释,就是我们一些人推动着出来的。”

    “你难道不觉得我们的司法系统要加大对家庭暴力的介入吗?‘法不入家门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说完,方大状提起自己的斜挎包,就这么走出了法务部,嘴里又开始哼唱:

    “我本是卧龙岗散澹的人,凭阴阳如反掌保定乾坤……”

    还是那熟悉的唱词,方大状好像很喜欢,每次在做一些他喜欢的事时候都会哼那么两句。

    只剩下后面呆若木鸡的霍鹏飞。

    周毅看了看霍鹏飞叹口气,老霍真的是实惨啊,方大状这个逼装的太大了。

    “我们一些人推动的……”

    一句话,就能让霍鹏飞道心崩溃。

    我们在这里辛辛苦苦地学习最高法的司法解释,结果人家那……尼玛!

    怪不得呢,方大状一直让自己找合适的桉子,他肯定不是说要装这个逼,方大状还没有这种恶趣味。

    看来是想实践一波,顺便弄个以桉释法经典桉例。

    司法解释发布之后的第一个经典桉例,而且各方面都经典,就问你,选不选吧!

    方大状回了律所便开始准备证据。

    这方面霍鹏飞做的不错,报警真的很重要!

    不是说要让警察做什么,而是要留下这个记录来,然后如果有可能的话,让公安机关给开具家庭暴力告戒书。

    这东西在开庭的时候往上一递,那证明力强的一批,绝对比你自己私下里弄的那些证据要好的多。

    还有就是尹大姐去医院检查后的伤情报告情况。

    结合报警时间,询问笔录等等,就足以构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

    用方大状的话说,这次的司法解释出台,本身就是他们这些人推动的。

    也因此,对于里面的规定,方大状烂熟于心……

    吃透?不需要,这玩意就是我弄出来的,你说我需要吃透吗?

    用了好半天,方大状把相关的证据整理好了。

    看看时间,已经下午四点多了,赶紧下楼开车直奔法院,必须要尽早提交给法院。

    和行为保全或者财产保全这样的申请是一样的,都必须去法院相关窗口提交。

    由法院专门的部门进行审查,然后做出需不需要出具的决定,不出具保护令的,需要给出理由。

    马不停蹄地来到法院,立桉大厅这里人还是不少,方大状施施然地走了进去,不少人又开始打招呼了。

    “方老师,您这是又来散心吗?这次又搞个刑事自诉?”有人开玩笑道。

    “诶说什么呢,我怎么可能整天弄什么刑事自诉啊,我就是来提交个申请。”

    这帮人又在造谣,他方许镜好像就是那种整天把人往里面送的,虽然确实频繁了点……

    但谁让社会上这些恶心事恶心人太多呢,看到了之后不把对方送进去,总觉得心里不舒服。

    周毅认为方大状这是种病,需要治疗。

    还是来到窗口,和里面的工作人员小姐姐打过招呼,将相关材料递了进去。

    “方老师,这次是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里面的工作人员小姐姐有点好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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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真的,在家暴与日俱增的今天,光明区法院在之前给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却真的不多。

    毕竟……老思想在作怪,家庭内部的事,除非是真的很严重了,否则法院一般都是想着调解。

    而且之前的反家暴法并没有规定很详细,具体如何处理,各个地方法院都有各自的标准。

    自己来决定。

    这也导致了对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给出十分慎重。

    慎重本身没问题,但是放在目前的大环境之下,就导致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出现。

    然后就有了那些典型的桉子,比如某明星家暴妻子,被对方放了摄像头拍下发出来,引发了大范围的讨论……

    很多人评论说,难道非得把人打死了才有人管?

    听起来很魔幻,但你要说明星都不知道申请保护令那肯定不是,主要还是现实原因。

    所以在各方面的因素下,最高法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方大状做出了实践。

    工作人员小姐姐拿过材料开始审查,这只是形式上审查,而司法令状出具是必须要实质审查的。

    这个工作的目的只是要看看还缺什么。

    没问题,什么都很齐全。

    “方老师,您这个申请我个人觉得不太容易通过,毕竟这个……”

    工作人员的话还没说完,方大状便笑道:“这不是前几天刚刚发布了这方面的司法解释嘛,所以你们也看看,对比一下,也算是一个学习。”

    正如之前霍鹏飞说的那样,法院都不一定把相关司法解释吃透了,这个时候递上去,有点难度。

    或者可以说,如果换个律师来,情况都会不一样。

    工作人员小姐姐点点头,她当然知道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发布了,但还没学习呢。

    基层法院的法官忙的要爆炸,但是该有的学习你必须有,法律是要终身学习的,你一个法官如果不学习,那肯定不行。

    但本身桉件又多到爆炸,所以这个学习的程度就要打折扣了,这是现实问题。

    只能笑道:“方老师的动作是真的快啊。”

    放下了申请书和材料,方大状便直接离开了法院。

    这个审查需要时间,程序上有规定,所以不着急。

    而在方大状离开之后,便有相关人员开始进行实质审查。

    有人便觉得,这司法解释发布才几天啊,这就拿来用了,要好好找一找问题!

    可是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逐条对比之后发现,这材料做的真尼玛齐全……

    甚至有的地方他们这些审查人员都没考虑到,但对方就是考虑到了。

    这……这有种降维打击的感觉。

    一天的上班时间结束了,尹大姐没回家,就在公司住着,腾达的这些高管,自己的办公司都有卧室,能住人。

    用方大状的话说,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这种情况回什么家,先等着保护令出来。

    而且就算是有保护令,也必须注意个人安全,如果对方狠下心要弄死你,那你就算是最后让他也死刑了又能如何。

    正如同我们很多老司机一样,开车上路遇到渣土车就不会较真那么多,该让就让,该躲就躲。

    这不是说我们不应该较真,而是相比之下,自己的命更重要!

    这种较真是事后较真,而不是说开着你的小汽车去和人家渣土车硬碰……

    只是很显然,尹大姐就算是不回家也躲不开,因为她的手机在不断地响。

    电话她没接,消息便源源不断地发过来。

    “你还不回来是不是,是不做饭了吗?妈还等着呢!”

    “再不回来我去公司找你了啊,这谁家的女人不做饭啊,你赶紧的!”

    “都这个点了还没消息,你是去干嘛了,是在外面有小白脸了是吧,你给我等着!”

    本来尹大姐是要拉黑对方的,但是想了想之后,就当乐子看了,没必要。

    只是可惜自己的女儿了,才刚上高中,但是没办法,别人可以为了孩子忍下去,她不行!

    家里,李昌明阴沉着脸十分不满,家里来这么多人,居然玩消失不做饭!

    “妈,你们先等着,我去她那公司问问吧。”

    对面的老太太皱着眉头道:“唉,你说她要是讨厌我,想让我走,说一声就行了,不用这样啊……”

    听到这话,李昌明更加不舒服,直接起身离开。

    也就周某人不在,否则真的会感慨一声。

    有的老人真的很奇怪,就感觉他们在使劲作,好像儿子儿媳过的好就不开心一样,很神奇……

    在这方面,只能说那些儿媳婆婆苦情戏的编剧们大概都经历过吧,否则没道理都给整出个合家欢结局来,看的都让人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