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三日,晴。
忌订亲,纳吉,上坟,宜开庭,入狱。
魔都,赵怡现在已经开始紧张了,因为两天之后的上午就是开庭时间。
可是对方却没有任何的表态,好像她发在网上的那个道歉信是假的一样。
和同事已经没办法再说话了,因为昨天她因为这个埋怨了同事,认为同事在瞎出主意。
同事自然不乐意了,我好心帮你,现在没结果那我也没办法,你现在还怪我?
架吵完了,其他同事们也再没有人和她说话。
刑事自诉案件,如果不是直接进行羁押的话,那就像是缓刑一样,经常会让当事人产生错觉。
认为已经没事了。
但现实是,判决下来,你该怎么办还是得怎么办。
像是赵怡这样的还有几个,就是那几个在网上道歉的大学生。
都以为在这样的舆论下,阿毅怎么也得顾忌一点,他不在乎,他的公司总要做生意吧。
结果人家还真的就不在意,这么长时间都没有联系过他们。
于是,大家都慌了,这個时候又想着联系周毅,但是却无法联系到对方。
周毅当然不是故意不接电话的,他现在在法院,今天是查理老哥开庭的日子。
他最近倒也不忙,但是方大状最近真的忙。
因为对方居然通过法院调查令,将光明峰小区门口的饭馆到韩娟家路上的监控都调了出来。
这真的是一个大工程,不单单是法院觉得麻烦,就连派出所的民警都有点无语了。
您就算是打官司,也没必要准备的这么详细吧。
这么多的监控视频,这刻成光盘得多少啊...
不过方大状的名头还是能压住的,所以调了也就调了,只是没人想明白他要这些干嘛。
包括周毅自己…
然后,还是和魔都那次一样,卡着举证期限的最后时间将证据提交。
对于吴大妈这样的法院旁听群众来说,涉及到老外的刑事自诉,这可是真的吸引人!
于是今天的旁听人员爆表,大家都很好奇,对于这么一个案件不大,但是影响力很大的案子,光明区法院会怎么判。
光明区法院这边同样有压力,可以说这个案子到了现在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案子了。
涉及到方方面面的东西,所以判决必须得站得住脚才行。法官敲响了法槌,庭审开始。
乐律师站在被告辩护人那里,脸上带着些许的自信。
他昨天已经知道,对面那个律师叫方许镜。
好像之前在魔都听说过这个名字,但乐因不在意。
其实法律界除了法本非法本这些鄙视链之外,和其他的学术差不多,都有着是否留过学的鄙视链。
很多大学你要评上某个职称,必须要有海外留学经历,法律自然也是如此。
方大状没有海外经历,这也是他被很多法律界人士瞧不起的原因。
哪怕你再怎么样:就是看不起你。
宣读自诉状,方大状站起来一板一眼地开始念,这大家都很熟悉。
随后便是举证质证环节了。
方大状这边提交的证据太多了,但是关键证据只有三份。
起码在乐因看来,关键证据真的只有这三份,其他的他都没怎么去看。
因为真的太多了,当他交换证据时看到那一堆的证据,整个人都是懵逼的。
不就是一个刑事自诉案件吗,你弄这么多证据,谁能看得过来。
尤其是其中一份叫“监控记录”的,估摸着全部看完不知道得用多少天,就算是快进也一样。
他甚至恶趣味地想着,法官会不会也看的烦了,然后直接判对方输呢…
就这么想着,(本章未完!)
第四百六十章 该进去的,还是进去吧
方大状已经开始举证了。
第一份很简单,周毅这个运动相机的发票,证明相机的价格。
乐因直接开口道:“对证据真实性和证明力度都没有异议。”
第二份就是关键所在,饭馆里的监控记录。
“这份监控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在我方当事人离开之后,被告拿走了相机。”
乐因开口道:“对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对证明力度有异议,该监控视频只能证明我方当事人拿着相机出了门,但却无法证明我方当事人将其带走!”
乐因说出了自己最主要的辩护意见!
他自然是要做无罪辩护的。
这个说法就是,这相机查理只是出于好奇而带着出了门,然后出门后认为这是假的,所以将相机扔了。
这样一来,就不是侵占罪了,因为他没有侵占的情况发生,不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当然,平白无故把人家的东西给扔了,这肯定是侵权,因为捡到之后就有管理的义务。
所以东西肯定是要赔偿的。
只不过那样子刑事案件就可以转化为民事纠纷,自然就没有犯罪的情况了。
这就是乐因的辩护落脚点。
以前那个捡到钻石然后丢失的案子很多人都知道,就是参考那个过程。
对此方大状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继续拿证据。
倒是周毅坐在旁边好像感觉有点明白了。
因为监控显示,距离不是很远,这俩是走路回家的,所以不存在说将相机丢在了车上。
那么问题来了,你说你把相机丢了,那总得在监控里可以显示出来吧。
这就是一个思维误差,可能在漂亮国待久了都不知道,我们这里在城区的主要路上,基本上监控是可以做到全部覆盖的......
只有那些很偏僻的角落才会形成死角…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真的你做了什么事,要找你,监控挨个看着就能找下去......
想到这里,周毅莫名觉得,方大状有点蔫坏,其实里面的关键信息只有他俩回家的那十分钟多点的时间。
结果方大状给整了一堆让人看着都烦的,更不用说还卡着时间提交......
第三份证据则是通话记录,对方在电话里否认拿了相机,这看起来好像不能拿来当证据。
但你要知道,以没捡到作为理由来推脱的,同样属于侵占罪的情节之一。
这个证据乐因也没什么好的质证理由,还是以证明力度不足,不能证明故意不返还。
乐因已经准备法庭辩论了,他要好好的和对方辩一辩,至于剩下的那个什么监控视频证据,他并没有感觉。
结果方大状开口道:“我这里最后一份证据,事发当天,被告和其女朋友韩娟从猪脚饭馆回家的监控!”
“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个过程中,被告并没有任何丢弃物品的动作。”
确实没有丢弃的动作,因为两人在路上忙着缠绵呢,根本没时间。
啥玩意?乐因直接傻了。
现在他的感觉就是,对方预判了他的预判!
而且是直接用证据把他的辩护点给按死了......
重头戏法庭辩论还没开始呢,就已经完全失去了头绪。
可怜乐因还摩拳擦掌准备好好辩论一波呢。
在场的大家都不是瞎子,自然能看出来,那个被告律师在听到这个证据的时候脸色都变了。
法官都有点不忍心,太惨了。
这其实是很多律师都会玩的套路,故意在最初提交的起诉状或者自诉状里给你留点漏洞。
那你看了自然是很高兴,这不就有辩点了嘛!
然后所有的工作都会围绕着这个来做,就不去考虑别的方面了(本章未完!)
第四百六十章 该进去的,还是进去吧
。
现在很多律师都是见案子就接,手上一堆案子,那肯定不可能把所有精力都花在一个案子上。
然后等举证期限届满,基本上也就快开庭了,这个时候你就算发现了不对,也有点晚了......
乐因现在就是这个状态,法庭辩论开启,说话都有点磕磕碰碰。
节奏直接被完全打乱,只能勉强把之前想的其他点说出来。
但这本身就是被自己否决的,说出来那肯定没有半点用。
方大状轻而易举地就反驳了过去,顺手就开始了嘲讽......
就方大状这样,那开心了必定会嘲讽,上了法庭的方大状从来都是没人性的......
到了这个阶段,就连旁听的吴大妈都已经有了想法,这还说什么,直接判了就行。
吴大妈旁边的王大爷甚至觉得,就这案子,牵条狗上去也就这结果吧,还律师呢......
查理大张着嘴,他是能听懂的,他感觉受到了***的歧视,因为他们委托的这个律师真的好菜......
法庭辩论结束,乐因坐在了椅子上,脸色茫然。
我是谁,我在哪,这是什么地方。
为什么对面那个律师就像是变态一样,为什么他要那么嘲讽我,我真的很菜吗?
最后陈述阶段,没什么可说的了,希望判刑,判实刑!
一个个的都觉得还是多少年前呢,可以受到特殊待遇,错啦!
庭审结束休庭,周毅看了看对面,那个查理好像对着自己的律师开喷了。
很快休庭结束,法官当庭宣判:判处查理罗森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除了这之外,还要返还周毅相机。
听到这个判决,周毅笑了,光明区法院还是可以。
这次顶住了压力,直接判了一年,而且是实刑。
别看只有一年,你要知道侵占罪数额较大的情节也就是两年以下。
而十万元以上才算是数额巨大,周毅那相机也就是三四万而已。
舒服了,真的舒服了。
只可惜,袭警并没有成立......
查理通过翻译知道了判决结果,一下子坐在那里,不远万里来这边,还以为能和网上说的那样,随便吊妹纸,怎么都没事。
结果拿了个相机就要坐牢了......
也不知道这里的监狱和老家那里的监狱比起来有什么区别,听说他们不尊重犯人的人权啊!
相比之下,韩娟就不太一样了。
她那个情节不严重,而且在知道了自己那个男朋友其实在他们国内就是个穷鬼之后彻底崩溃了。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和疯魔一样,觉得和外国人做朋友就是“很厉害”。
结果现在,赔上了人和钱不说,还得进去。
倒是韩娟的父亲没有露面,可能也觉得自己家女儿这情况有点丢人。
一天后,还是光明区法院,判处韩娟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之所以判缓刑,是因为认罪悔罪表现明显,而且她的父亲在积极寻求谅解。
判决下来,韩娟的眼中都失去了光芒。
京州这边主要的人已经被判了,但是事情还没完。
周毅和霍鹏飞的电话已经快被打爆了。
尤其是霍鹏飞,当联系不到周毅的时候只能联系他这个律师了。
然而,不管那些虚空道歉的人怎么说,得到的只有一句话,不接受调解。
于是,一个又一个的哭诉视频在网上出现了。
之前那些带节奏的人更是疯魔一般。
热搜上已经有了话题:抵制腾达!
“你们都看到了吧,这就是阿毅,打着较真的旗号,任凭那么多人哭诉(本章未完!)
第四百六十章 该进去的,还是进去吧
都没有任何的反应,我很诧异他怎么能忍心呢!”
“刚刚上大学啊,未来还那么长,就想让人家坐牢是吧?人家都已经道歉了,那么诚恳的道歉了,还要咋样!”
“所以我呼吁,大家抵制腾达,现在你们的支持,都会成为阿毅所谓较真的资本,我们都不搭理他,看他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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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章 该进去的,还是进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