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试用期

目录: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 作者:胖哥老李| 类别:玄幻魔法

    兰迪仔细看了看这位奥斯曼四世,戴着白头巾,披着白纱,一副沙漠民族的打扮。

    黑眼黑发,却是一副白人面孔,大眼睛,眼窝深陷,五官立体,一个十足的帅哥。

    “那个……老奥啊。”

    “老大我不姓奥,我有个汉姓姓彭,不过你就叫我奥斯曼就行了。”

    “先别叫我老大。奥斯曼啊,我可亲眼看见了,曾大人要带你去庭州见左总督,你是不是偷着跑出来的啊?我要是收了你,岂不是惹了一身的麻烦?”

    “我确实是偷着跑出来的。不过一路上我已经想明白了,曾大人的湘军精锐部下怎么可能那么大意,不守军纪,根本就不管我。

    我看曾大人鬼着呢,我到了庭州才是他的麻烦,所以故意放我逃走。”

    三毛瞪了奥斯曼一眼,“我们又不认识你。”

    奥斯曼连忙陪笑,“咱们不是都并肩作战过了?我还给老大解过围呢。”

    “我反对,这家伙长得太帅了,把我比下去了。”

    奥斯曼赶紧从地上抓起一把土,揉在脸上,“我宣布,队伍里最帅的绝对是白大哥,我排倒数第一,要不我在脸上划一刀也行。”

    这哥们儿为了加入也太拼了,二斤看不过去了,“我看他被人追杀,怪可怜的,还是收了吧,咱们正好缺一个法师。”

    “对对对,二斤哥,我不但是法师,我在哈拜参谋学院毕业,还懂阵法,是合格的见习阵法师。

    我听说你在队伍里管钱,我可以给小队捐献两万金币。而且加入后,我可以不跟队友们分钱。”

    “二斤哥你就是个烂好人,什么人都往咱们队里拉。奥斯曼你也太无耻了,明明比二斤哥大,还跟他叫哥?哎?两万金币!?老大,这个买卖做得。”

    三毛的眼睛里立刻闪出金光,有向龙五族人进化的趋势。

    兰迪摇摇头,“我们怎么可能要你的钱?我们的冒险队很危险,为什么非要跟着我呢?”

    奥斯曼立刻挤出几滴眼泪,“老大,天地之大,我已经无处可去了。我被穆斯塔法诬陷为叛国罪,家已经回不去了。

    到大都去做寓公?那帮盗贼整天盯着我,我一个孱弱的法师,迟早得被他们暗杀了。就老大你这里武力强大,能保护我,我从此就永远效忠老大,跟着老大浪迹江湖了。”

    兰迪沉吟了一下,队伍确实缺个法师这样的远程输出。而且培养一个法师需要大量的金币堆,要不是这种特殊情况,自己这样的小队不可能招得起法师。

    而且,哈拜参谋学院?虽然自己没听说过,应该水平不怎么样。

    但懂阵法的可个个是香饽饽,就算不如瑞元和郭延龄师兄,也总能很大地增强队伍的战斗力,这可是个宝啊。

    招奥斯曼这个土豪法师兼阵法师唯一的麻烦,就是可能得罪奥斯曼苏丹国。不过自己跟这个国家毫无交集,那个盗贼小队很弱鸡,问题也不大。

    “这样吧,咱们先互相试用一下……”

    奥斯曼满是沙土的脸笑得跟花儿一样,“好嘞老大,我一定努力通过试用期,我不要工资的。老大,佣兵令牌在哪里?”

    十天后,驼队经过浩瀚的博斯腾湖,到达了焉耆。

    左总督在高昌和焉耆都驻有重兵,两地之间早已被军队梳理过好几次了,既没有强盗,也没有魔兽,队伍平平安安到了焉耆。

    第二天队伍出了焉耆,转而向西,穿过铁门关,走在一个狭窄的山谷里。

    时值五月中旬,山谷里鸟语花香,玄鹤飞舞,清澈的孔雀河从山路旁流过,很有点儿人间仙境的味道。

    兰迪却是万分小心,这个山谷过分险要,很容易中埋伏。

    光三毛的侦查术他还不放心,把白天在宠物空间睡觉的阿花也招了出来,利用它魔兽的敏锐感知力,布了双斥候。

    阿花刚出来的时候打了个哈欠,正要表示不满,一看到了山里,立刻兴奋了。

    一会儿跳到南面的林子里,一会儿跑到孔雀河边喝水,还向休息得好好的玄鹤群做鬼脸,吓得玄鹤漫天飞舞。

    奥斯曼看着来回蹿蹦的阿花,内心充满了安全感。盗贼们你们来追啊,敢来追本埃米尔叫你们喂老虎。

    阿花不但不吃人,除了客星出现的时候狂化过一次,以前甚至从来没有伤过人,这个奥斯曼是不知道的。

    三毛不停地往远处扔鹰眼术,大眼睛四处观察。奥斯曼看亨利没有事,跑上去卖力地搭讪讨好,没话找话。

    “咱们刚过去的焉耆,可是光明神使起家的地方之一。光明神使的侍卫长铁壁缪拉就是那里的吐火罗佣兵,当初跟咱们一个职业的。

    还有个叫华尔的,是光明神使手下第一个火枪队的队长,后来阵亡在巴格达之战。”

    “奥斯曼你这个鬼佬还知道这个?”

    奥斯曼心里嘟囔了一句,“你才是真正的鬼佬。”

    脸上一片笑容,“我可不是纯粹的沙漠民族,我的祖先是光明神使正妃新城长公主的女侍卫,叫赵嬷嬷的,正宗的大唐女将军。”

    “你就吹吧。”

    “我有证据的,我的先祖奥斯曼一世可是大食苏丹国的苏丹,你看……”

    奥斯曼手里出现了一个绿色的手链,“这是珍贵的尼沙普尔绿松石做的圣级法宝,是当年光明神使的东西,新城长公主拿了送给先祖赵嬷嬷的。

    这玩意可以加百分之百的幸运。祖先赵嬷嬷带了这个,幸运地在战场上活捉了先祖奥斯曼一世,两人后来成了夫妻。不然,就没有我们这一支后代了。

    加幸运的东西,我这个法师和阵法师用不上,就一直没想起来。”

    奥斯曼屁颠屁颠跑到兰迪身前,“老大,这个手链你用正合适,每次都能发出致命一击,上交给老大了,让我转正吧。”

    这可是圣器,而且是加幸运的,价值连城,兰迪摇摇手,“这是你的传家宝,我怎么可能要?不过你暂时用不上的话,可以借给队友,什么时候想走了,一定还给你。”

    “我绝不会走,老大你就随便用。”

    兰迪接过手链。自己的手腕太粗,这个女式手链戴不上。而且,也非常不符合自己的气质。

    自己魔力过剩,剑芒一开,比致命一击的威力还大,这东西对自己其实没啥用。

    “三毛你过来,这个你先用吧。”

    三毛支棱着耳朵听半天了,嗖地一下就把手链抢了过去,赶紧绑定。有这个圣器配合,自己的小神器菜刀就变真神器了。

    三毛立刻对奥斯曼印象大好,“老大,我四脚朝天地赞成让奥斯曼转正。”

    三毛这边乐颠馅儿了,没注意侦查,忽听前面一声虎啸,一群蛮人手持弯刀,从南面的山上冲下来,拦住了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