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七章 晋级

目录: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 作者:胖哥老李| 类别:玄幻魔法

    亨利陪着兰迪来到维也纳剑士工会的时候,还在不停地嘟囔。

    “我是不是应该给陈医生写一封推荐信啊。陈医生的病好了,我反而非常地不放心,感觉世界会出大事。”

    “这就是亨利你为什么是医生,读了屠龙术,依旧没有成为大贤者的原因。”

    “嗯?”

    “我懂的一点粗浅的屠龙术还是你教的,你自己怎么会不懂?

    这世界并不是英雄能改变的,陈医生成了大魔王,就算他有龙族的能力,就能改变世界了么?

    咱们亲眼看见十几条龙困在龙窟,无所作为。

    如果魔族的人民没有和世界为敌的愿望,陈医生再忽悠也是没用的。

    如果有,没有陈医生,他们也会推举其他领袖干同样的事。

    陈医生的能力咱们都了解,那个附身的魔王好像前世也就是个上士而已,好像还降级了。

    如果魔族真的与世界为敌,在一位只是能忽悠,但实际水平是个下士的领导下,我们正义人士不是很好对付?

    如果要是他们推举了一个真正智勇双全的大元帅为首领,才是世界的灾难。”

    “老大我是真的佩服你,这么远的事情都能想到。”

    “我不过是一直站在国家和百姓的立场上考虑问题而已。”

    “老大你应该成为大贤者的,为什么没有呢?”

    “我无法舍弃家人和爱人。我愿意为劳苦大众儿奉献,同时也想让我的家人和爱人过上幸福生活。

    我做不到完全的无私,所以成为大贤者不是我的目标。成为一个剑圣,在我力所能及的地方为人民谋幸福,就足够了。

    现在我就要走上迈向剑圣的关键一步,晋升中级剑师。”

    “兰迪老大你对人生有着清晰的规划,我真羡慕你。

    我就不行了,放出一个大魔王让我内心十分受伤。我要去寻找艺术的灵感,让音乐之都的艺术,弥合我心灵的创伤吧。”

    兰迪不是三毛,没有揭穿亨利“研究艺术”的借口,看亨利贼头贼脑地钻入人群,去寻找“艺术”,一回身,整整披风,大踏步地走进了剑士工会。

    时间到了晚上,陈医生已经不知所踪,去准备三刷维也纳医学院去了,小队的六个人又聚集到了维也纳王国酒店兰迪的房间。

    “白大哥,你也晋级到中级光明祭司了?你在寻找艺术的同时还能晋级,我觉得,你一定是年纪大了,成了快枪手。”

    “滚,我不过是真的正经地去金色大厅听了一场音乐会而已。”

    “亨利大叔我和二斤哥也在金色大厅听的音乐会,怎么没看见你?”

    “咱们听的不是一场。”

    “可是今天只演了一场,你能说出参加演出的音乐家的名字么?”

    “小桂子我是不是很久没有教育你了啊?”

    “嘻嘻,我猜,和亨利大叔*距离接触的音乐家啊,不是叫玛利亚,就叫安娜,或者叫安东尼娅、茱莉娅,还可能四个都有。”

    “哪有那么多?只有两个而已。不过,施泰根博阁旅馆的水疗大世界真的不错。”

    三毛笑嘻嘻地,“你们猜我在街上看到了什么?又碰到大堵车了。”

    “堵车有什么好看的?”

    “你知道堵车的原因么?有个魔族美女在三楼的阳台**晒日光浴,哈哈哈,大堵车半小时警察都没疏通开,魔族真是太有趣了,魔族美女的身材也一级棒。”

    “就知道三毛你不正经,你一直在那看热闹不走,一定是造成堵车的重要原因,奥斯曼你是不是也去看热闹了?

    老实交代,不许说谎,说谎长魔族的犄角。”

    “我去晋级法师了,再说,我需要去街上看么,当年在三一学院,四个……”

    兰迪是真正正经地晋了级,成为中级剑师了。现在已经换上了一身轻甲,然后在剑士工会旁边的击剑协会和人切磋了一下午。

    他自己可以放弃一切其他爱好,专注剑术。但战友们在这个大城市里放松一下,他是不反对的。

    奥斯曼还在将他的经历,“我去品尝了维也纳其他美食,这里居然是禁止吃螃蟹的,不过猪鼻子居然是流行菜,这太糟糕了。

    我本来也想找个真正的艺术家追求的。不过我可不像亨利喜欢吃快餐,是讲感情的。

    咱们不可能在这里常待,还是不要让美女为失去我这个富有的帅哥伤心了。”

    “略略略,吹牛不上税。维也纳的魔族美女喜欢的都是约瑟普那样健美型的,你这个暴发户造型肯定是被人拒绝了。

    哇,兰迪大叔你不声不响地换上轻甲了?果然帅气了不少,比皮甲可好看多了。

    可惜二斤哥升级了也不能换铠甲,给他买西装他也不要,固执地穿那件长衫,我怀疑那件长衫有来历,问他他也不说。

    二斤哥,咱们六个人,现在就我没有晋级,需要你的安慰。”

    摸了下小桂子的兔耳装饰,又拍拍他的头,二斤顺手掏出了几袋金币。

    “各位,这次咱们杀哈克,捉伯里,杀白彦虎,杀巴秋申四仗缴获的东西终于全卖出去了,一共卖了四万五千二百一十六金币,下面我就给大家分一下。”

    …………

    第二天早上,后夏纪四百年十月十二,兰迪小队一行六人从新法兰克首都新康拂的大型魔法传送阵走出来,顺利到达目的地新康拂。

    本来按二斤的意见,为了省钱,从维也纳到新康拂骑马就行,反正也没多远了。

    可是魔族两王之一的普鲁士王正在攻打新法兰克,百万魔族大军已经包围了新康拂,基本是过不去的。

    等仗打完不知道得到什么时候,传送阵的每人二十五金币现在也算“小钱”,于是小队头一次集体奢侈了一把,三百枚金币扔出去,六人六马瞬间从维也纳到了新康拂城。

    “原来传送是这个感觉,可能就我头一回传送吧?”

    三毛好奇地打量着新康拂这座时尚之都,现在一点也没有时尚繁华的样子。

    街上的人都形色匆匆,面带忧色,城外偶尔响起零星的枪声,远远传过来。

    “我也是头一回传送,跟兰迪出来前,我最远就到过江夏。”

    二斤第二个走出来,后面紧紧跟着小桂子。

    “我就是担心,咱们的十匹顿河马存在列夫那个别墅,会不会被他给卖了抵债,好歹值一千多金币呢。”

    “他好歹是个在欧洲知名的贤者,稿费还挣得那么多,不至于吧?”

    “那可不一定,奥斯曼你看人还没我准。

    那家伙一点都没有经济头脑,脑子一热就胡乱花钱。

    他的报纸囤在敖德萨卖不出去,他还持续投资,这种情况就应该及时止损才是。

    我去送马的时候,看他居然叫他的夫人拿家里的书去卖钱交别墅的房租。”

    “我看不至于……”

    牵着大宛马走出传送阵的兰迪正想安慰下二斤,不远处传来爽朗的笑声,“兰迪,你总算来了。”

    兰迪一抬头,快十个月没见的师兄邵山微笑着向他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