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二章 龙在阿拉斯加

目录: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 作者:胖哥老李| 类别:玄幻魔法

    ,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

    浦江饭店,孔雀厅。

    “咱们这个小队难得聚一聚,来,干了。”

    小队成员一起举杯,除了亨利换成了刘明,大家都在,实在是比较难得。

    阿花面前也摆着一碗黄酒,这次阿花两爪捧着酒碗,轻轻用胡子碰了碰,放了下去。

    本大王可是在圣级大会上,全程旁听来着,当然,是在铲屎官的宠物徽章旁边开个洞旁听。

    看到陈总舵主喝酒沾沾唇的样子,阿花大受启发。

    喝酒嘛,晚辈敬酒,前辈要给晚辈面子,但不用真喝,阿花表示学到了。

    作为众人中最年长者,阿花认为,大家敬酒,自己这个大师兄还是要给面子的。

    小梅那个爬虫虽然年纪比我大,但它笨啊,进化得太慢。现在还在吃生肉,上不了桌,要追上本大王的境界,还远得很。

    “小桂子你打算先回新敬业你哥哥那里去么?”

    兰迪救人就到底,觉得应该把小桂子交到他哥哥手里才放心。

    “我跟欧尼酱打电话报平安了,新敬业那个全是烟的城市有什么可回去的价值?

    我要跟二斤哥陪我在魔市玩两天,然后去阿拉斯加玩,还要去看看极光。

    听说再过一个月到了阿拉斯加的春天,极光就没有了,再想看还得等五个月。

    等我玩够了,江户估计也安全了,我再接着回去上学。”

    “那这几张回城券给你们,我在看极光的位置定位了不少。那里有北极熊,你们最好求个圣级龙族同去,不然太危险。”

    “我不去,手里的活儿太忙了,本来就天天加班。”

    “兰迪老大,二斤哥都这么忙了,你也该给他放两天假。

    二斤哥,二斤哥格,陪我去嘛,兰迪老大不是黑心资本家,你休息两天没事的,要不一天,一天就行。”

    二斤:……

    “您好,请问您是兰氏阿拉斯加公司的总经理李二斤先生么?”

    众人回头一看,一位二十多岁的青年白人礼貌地走向二斤。

    这小伙子耳朵稍微有点尖,这种特征说明他有精灵血统。

    这种特征的人兰迪见过,只有一个地方有,就是一半人从精灵国移民的黑暗联邦。

    二斤站起来,和来人握手。

    二斤现在西装革履,一副商业精英派头,管理阿拉斯加有段时间了,很有领导气质。

    “我是李二斤,您是——”

    “我是魔市《密勒氏评论报》主编鲍威尔的助手,兼任《芝加哥论坛报》和新敬业《每日先驱报》驻东方的记者埃德加.斯诺。”

    “您是要采访我么?欢迎,不过能否等我们聚会完毕?”

    “不不不,我已经看了《朝日新闻》上扶桑记者对您的专访,因此才认识您啊。

    《朝日新闻》的采访很详细,我觉得我没有更多的问题可以问您。

    我是听说,圣级大会后,有许多龙到了阿拉斯加,我认为这是个可以引起读者兴趣的话题。

    不过我听说,朝日新闻的记者用定向传送符去锡特卡,结果掉进了冰冷的海里,虽然被人捞了上来,因此却大病一场。

    您在魔市和锡特卡经常往来,我想跟你求一张定位好的回城券,放心,我会给双倍价钱的。”

    二斤掏出一张回城券拍进斯诺的手里,“拿着拿着,不过不用给钱,只要您多在报纸上为阿拉斯加宣传宣传就好,就算我们邀请您去的。”

    二斤抠门那是看干什么,这笔杆子是万万不敢得罪的。

    否则他在文章里埋汰你两句,你就一辈子洗不清了。

    “对了,来来来,既然到这儿了,一起喝两杯。”

    “咦?这位是著名的兰迪公爵,那我就冒昧留下了。能和您这位名人同席的机会可不多,我能顺便采访您两句么……”

    …………

    二斤最终在队友们的一致劝说下,还是陪着小桂子在魔市玩了两天,三毛给当了向导。

    斯诺担心阿拉斯加过于荒蛮,而且露西亚人统治日久,可能会对自己这个黑暗联邦的记者不友好,最后决定跟二斤一起去。

    “哇,这里就是阿拉斯加?人好少啊。”

    二斤背着手在街上巡视。小桂子在二斤的坚持下,穿了身厚衣服,外面还披了件貂皮大衣,两手缀在二斤的臂弯上,像个熊宝宝。

    “哇,港口那边为什么起火了?咱们快去看看。”

    二斤领着小桂子,身后跟着斯诺这个电灯泡和两个随从,跑向不远处的港口。

    原来不是港口起火,而是海上。

    海上一艘中型运输船改成的武装船浓烟滚滚,一条红色的龙扇动着翅膀,还在向船上喷火。

    船上早已没了活人,海盗全成了焦炭,这条路兀自不放过这艘船。

    码头边的人一起欢呼,“干得好!龙大哥,加油!”

    几个搬运工大声赞叹,“这艘海盗船在附近耀武扬威好几次了,半夜还曾靠近这里想抢东西,不过被贝胡子的队伍打跑了。

    现在咱们有龙巡逻,他们还敢来,完蛋得活该。”

    斯诺兴奋无比,掏出照相机,“咔嚓,咔嚓”连拍了好多张。

    上次人类看到龙喷火,至少是八十年前,那时候还没有照相机。

    现在教科书上的龙,还都是手绘的,“这张照片一定会让世界震惊,报纸会大卖的。”

    让斯诺震惊的还在后面,一回身,一头黄金龙四只爪子抓着个大箱子,从远处的皮革处理厂飞过来,将大箱子稳稳地放在一艘船上。

    随后黄金龙落地,收拢起翅膀,船主乐颠颠地跑过去,拿了十几个银币,塞进了龙爪子上挂的一个小袋子里。

    斯诺震惊得都忘了拍照,“李经理,龙这么穷,需要干苦力赚钱么?”

    二斤摇摇头,“这种没有化成人形的龙前天晚上才来,我当时在魔市,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随从赶紧汇报,“人家龙族随便拿一颗晶石就能换好几千金币。

    不过龙在这里干活,是那些圣级龙老爷们跟港口讲好的,说是要体验普通人的生活什么的,搞不懂。

    不过这家伙这一下子能顶十几个人干半天的,船主付的钱跟雇苦力是一样的,速度还快了不少,都很高兴呢。”

    从港口回来,刚走到大街上不一会,斯诺又震惊了,“如果我没看错的话,那,那不是传送阵么?

    李经理你这里有传送阵为什么还需要用回城券。”

    “这不是风老板公司的,是我们兰氏阿拉斯加公司自己建的,只能通龙窟和石兰冲两个地方。”

    二斤回头看向随从,“我还没问你,那些超级魔兽龙来得这么快?这传送阵一天就建起来了?”

    “那个叫普朗克的炼金术士来的当天,就被龙族请去连夜加班,还乐呵呵的,听说龙五爷塞给他好几块很大的晶石当加班费。

    而且,他搭建龙窟和这里的传送阵,有五六个龙族的圣级法师帮忙,根本不需要他动手,指点指点就行,那还有不快的?

    这世界上哪座传送阵建的时候,雇得起圣级法师了?还五六个。

    现在普朗克人在石兰冲,根据条约,龙族不能到那里,这速度就慢多了。

    咱们不但要多花三万金币雇法师,还得等十几天才行。”

    “奥斯曼不是法师么?咱们还需要花金币雇法师?”

    “至少要高级法师,还得好几个,不然不能收那么多钱。”

    “额,奥斯曼这个笨蛋。”

    小桂子表示自己都是高级,奥斯曼太没出息。

    无辜躺枪的奥斯曼在魔市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前面是在干什么?那么多人围观?我看到一头蓝色的龙在中间。”

    斯诺的记者属性爆发,拉着二斤和小桂子去看热闹,但挤不进去。

    随从挤进人群,一会儿跑了出来,“这条蓝龙和收鱼获的老板起了纠纷,在打官司。”

    “啊?什么?龙和人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