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你这个小兄弟就不懂了,听口音南方的吧?哪里有我们天子脚下信息灵?
刚刚传来消息,大沽炮台失守了,老佛爷被洋人吓着了,要跟洋人议和。
昨天晚上宣布拳民是非法组织,捉了王五爷当礼物送给洋人。”
“这个王五爷也是拳匪么?”
那人瞪了三毛一眼,“什么叫拳匪?我们拳民扶夏灭洋,都是大大的好人。
当然了,有人趁乱打劫,那是拳民里的败类,是少数。
看你是南方人,不和你一般见识,你可别在这里跟别人说这话,小心挨揍。
得了,不跟你磨叽了,我们都要去送王五爷一程,晚了就看不到了。
唉,老佛爷那个老娘们一天一个主意,真特么不是东西。”
刘明微微一笑,“趁乱打劫的是少数么?我看不见得。拳民组织混乱,就不是个能成事的。
不过朝廷朝令夕改,这可不是好事,真的要完。”
傅日新一皱眉,“王五这小子可是兰迪的同行,源顺镖局在佣兵行业里声誉很好,一向扶危济贫,急人之难,死了怪可惜的。”
刘明也摇头叹息,“王五爷和谭复生相交莫逆,曾多次谋划营救,可惜谭复生自己不想活了,否则一定能救出来的。以他的武艺,不知道为什么会被朝廷抓住。”
“谭复生?是那个六君子之首,‘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谭复生?”
兰迪脸上显出激动的神色。
“奥斯曼,听到没有?老大从来不说自己有学问,这两句诗多好听,你知道么?”
奥斯曼挠挠脑袋,转了转眼珠,一瞪眼睛,“嘘!不要打断大人说话!”
“正是。”刘明朝兰迪点点头
“走,去看看!”
兰迪当先而行,一边走,回头望向三毛和奥斯曼,“谭复生是我的老乡,就葬在石兰溪边。
他这两句绝命诗壮怀激烈,很合我的口味,我才能记住的。
论学问,奥斯曼还是不错的,三毛你将来有空,也得去学校进修一下。”
三毛一咧嘴,“我能认识字就挺满足了,上学校学习可能会要了我的命。”
二军劝了句,“人家明娜可是尼德兰女王,现在是小,等长大了,一定不会找一个文盲当丈夫。”
奥斯曼悠悠地来了句,“安妮现在上大学了,也不知道伯尔尼大学会不会有气质高雅的大学生看上她。”
三毛忽然沉默,头一次没有反驳奥斯曼的话,低头不语。
“三毛你不用自卑,你的专业技能已经超过了剑丘一般的毕业生,不用再去上什么大学,我是说你找机会读读书就行了。”
兰迪回头看向众人,“谭复生就义的时候,我在剑丘还没有毕业,恨自己无力相救。
王五爷既然和谭复生是好友,这种慷慨豪侠之辈,今天我碰到了,是一定要救的。”
奥斯曼一指远处的紫禁城,“这里可是天子脚下,老大的形象又过于英武,一旦出手,恐怕这一等轻车都尉是当不成了。”
二军点点头,“一年二百一十两银子呢。”
“我把娘送到伯尔尼去,就是知道,将来一定会和朝廷冲突起来的。”
众人说话间已经来到了西河沿大街,但见街上人潮涌动,四五十个挎着腰刀的官兵维持着秩序,一个文官模样的人拿着张纸,正在宣读王五的罪行。
文官旁边站着一排魔族军人,看守着一辆囚车,囚车里的王五手铐脚镣俱全。
旁边的靠墙的一面空着没人,想必是行刑的地方。
三毛看了一圈,小声汇报,“老大,那个文官没有武艺,官军里最强的才是初级刀术师。
不过那几个魔族很厉害,三个配驳壳枪的一个高级枪炮师,两个中级枪炮师,背毛瑟步枪的也是初级枪炮师。
魔族的军队水平这么高,怪不得新法兰克打不过,老佛爷也要议和呢。”
“三毛你就老实侦查,不懂别瞎说,这些魔族士兵是守东交民巷使馆的,当然要是精英。
魔族在凯旋门那里耀武扬威咱们都看见了,那也应该是特意挑出来的,平均水平也跟这差远了,世界上哪有那么多修炼者?”
“那官念完了罪状,背着毛瑟长枪的魔族士兵打开囚车的门,把王五推了出来。
文官一挥手,一个官兵端过来一碗酒。
王五手端酒碗,“乡亲们,多谢你来送我最后一程。我王正谊一生磊落,扶夏灭洋,自问从来没对不起朝廷。
洋人是我砍的,我认!不过如今朝廷把我送给洋人杀,我不服!
老子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还是要杀这些欺负我们的洋人的!”
端起酒碗,一口喝干,啪嚓把碗摔到了地上,回身自己就要往墙根下走。
兰迪手伸向宠物徽章,就要发动。
突然,随着酒碗落地,一个胖大的身影从一个院子里跳出来,从天而降,左右两脚踹倒两个拦路的魔族枪炮师,低头只一掌,就劈开了王五脚上的钢镣铐,一拉王五,“快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