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五章 三毛的远大理想

目录: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 作者:胖哥老李| 类别:玄幻魔法

    林黑儿知道这是恩公的心腹,自己一定要拉拢的,当时就要说出秘密。

    瞥了雾朦纱一眼,跟这个小贱人比,自己轻功、武艺、长相、身材全面处于劣势,唯一擅长的柔术,却只能让恩公一个人知道。

    就是靠自己的优势获得了恩公的欢心,恩公要提高自己在团体中的地位,那也不能服众。

    林黑儿可是领导过两千多红灯照的大师姐,知道以色娱人,只能得宠一时。

    只有在事业上成为恩公的助力,才是提高自己在恩公团体中地位的不二法门。

    当下朝三毛一笑,“本来这是红灯照的机密。

    现在红灯照已经没了,这里又都是咱们自己人,跟你说了也无妨。

    不过,现在我是恩公的人,这个秘密干系重大,我得得空先跟恩公说了。

    你要想知道,自己去问兰恩公,以恩公对你的看中,一定会告诉你的。”

    自加入兰迪队伍以来,大家一直是信息共享,兰迪几乎事无不可对人言。

    即使去光明神界泡了光明神使女儿的事情,三毛都隐约知道,还知道老大的正牌女朋友叫可可,红头发。

    此前队伍里的女性无论小桂子还是雾朦纱,都是心思单纯之辈,并不跟三毛保守什么机密。

    这个林黑儿自小混江湖,意外是个有心眼儿的,三毛感到非常不适应。

    虽然三毛不知道什么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什么的玩意。

    但林黑儿这种态度,整得老大跟皇上似的,和小队原来的气场非常不合啊。

    三毛混江湖的时间比林黑儿的时间更长,见过黄老板、杜老板是怎么当老大的,也知道要当统帅,一定应该是那样的。

    不过老大一直以诚待人,以前多次表示过,不想当一国的统领之类的角色。

    他有自知之明,自己将来元帅大将军都能当,唯独操弄人心这个活儿非常不擅长,那是瑞元这种野心家和石远这种大贤者的专业本事。

    兰迪努力的方向一直是剑圣——将军——元帅这条路。

    不过三毛以自己男人的直觉,觉得以老大现在的人脉,将来没准儿会成为众元帅之首,获得个“大元帅”什么的封号。

    现在老大手下人还不多,靠真诚和哥们儿义气还能搞得定。

    要真的老大归属的势力得了天下,要统领众多的元帅将军,这政治能力一定得有点的。

    老大出于天性,搞不了阴谋,手下可得帮忙想着啊。

    三毛看上去天真烂漫,实际上心里清楚着呢,他甚至比兰迪要心狠手黑得多。

    别看兰迪经常在战场上打得血肉横飞,不知道砍了多少对手的脑袋。

    平时真需要下手杀人的时候,往往会迟疑。

    几次需要处决俘虏的时候,即使是蛮人那种确定该死的,都是三毛和奥斯曼两个人动手,三毛的小神器菜刀已经割了很多人的脖子。

    三毛自己有个理想,将来自己盗贼的功夫大成,要当类似大唐长安的“不良人”、后夏的“粘杆处”、露西亚的秘密警察那种组织的头子。

    老大有什么不便亲自干的脏活儿,我都来背,被自己半个师傅费利克斯杀掉的巴秋申的职位就是自己的目标。

    那个费利克斯啊,将来估计也会成为宁宁姐手下的秘密警察头子,这可是盗贼这个专业的最高追求。

    但一个势力团伙,只有正面的大剑、暗中的匕首是不够的,还需要有谋士。

    刘明足智多谋,但和老大一样光明正大,只擅长军略。其他方面能看破敌人的阴谋,出的主意却都属于正道。

    世界上没有完全的光明,老大身边,可得有个擅长出坏主意,和人斗心眼的人才行。

    所以三毛虽然没有探听到林黑儿飞翔的秘密,却非常高兴。

    世界上没有全才,老大创立了这个势力,本身具有把众人聚集在一起的天赋,这就够了,剩下的都应该小弟帮着考虑。

    现在老大救了林黑儿,这个心机妞儿看上去对老大应该能忠心,这不给老大出坏主意的人有了?

    “黑儿姐,我觉得你不应该听老大的,老实在伯尔尼呆着,应该加入咱们的小队,跟在老大身边。

    到时候刘明大哥当郭嘉,黑儿姐你就是老大的贾诩,我是一定赞成你加入的。”

    林黑儿久历江湖,评书也没少听,是三毛的知己,郭嘉和贾诩当然知道。

    当下抿嘴一乐,“三毛你的嘴真会夸人,我哪里有贾诩的本事?倒是你已经是恩公的肱骨。

    不过要是能侍奉在恩公身边,我是很高兴的。”

    “黑儿姐你不要谦虚,我觉得你一定行。”

    两个心眼儿多得溢出的人相视一笑,都觉得对方是自己的知己。

    雾朦纱在旁边听两人嘀嘀咕咕,立刻对三毛印象大坏,看来果然嘴甜的人心眼都坏啊。

    这个红灯照的大师姐看来是个心机婊,一定在盯着自己,甚至是隐约听三毛和奥斯曼唠过的大妇可可的位置。

    新人一来,这个小秃头立刻就投靠了过去,果然一肚子坏水儿的人互相有共同语言。

    唉,自己虽然剑术凌厉,身法高超,长像身材都好,但心直口快,玩心眼肯定不行。

    只能仗着和小师叔在剑丘的渊源,多和小师叔并肩作战,以避免失宠了。

    旁边的奥斯曼好像二斤附体,嘿嘿傻笑。

    我就知道,这人一多,事儿肯定多,都是不省心的啊。

    天下的事情都一样,奥斯曼宫廷这样,大夏朝廷比这复杂得多,即使兰迪老大这样光明正大的,手下人多了,也难免分群。

    三毛这个没学问的,什么郭嘉贾诩?

    刘明那家伙可不仅是参谋材料,多半能当韩信、孙膑那样的将军元帅。

    至于林黑儿,拳匪能有什么谋略?不然能输得这么惨?

    一个有心眼儿的丫头而已,能成什么大事?

    兰迪老大啊,多半当不了曹操,明显是卫青、霍去病的料子。

    将来天下稳定,自己得劝老大急流勇退,搞个荣誉头衔就走人才行,不能走了霍光的错路。

    不过借着兰迪老大的威望,将来林黑儿做华歆捧兰迪老大的儿子上位的事情,估计是干得出来的。

    反正我奥斯曼谁也不用靠,一手流星火雨虽然还没机会表现,将来肯定是团队群战的最强群攻力量,我就抱紧老大的大粗腿当个纯臣足矣。

    兰迪和王五两个心思粗糙的爷们儿正在聊拳民、朝廷和八藩的事,猜测八藩什么时候能从津门撤退。

    哪知道这么会儿功夫,身后的四个人已经转了无数的小心思。

    天边黑影一闪,小梅迅速靠近。

    “小梅你终于回来了,天都黑了累坏了吧?这回你可以歇歇了。”

    三毛第一个迎了上去,摸摸小梅的龙角,回头掏出一沓回城符,递给林黑儿。

    “给,这是去伯尔尼庄园的回城券,我有空就去,弄了很多。”

    奥斯曼在旁边调笑,“三毛,小心你的身子骨。”

    林黑儿接过厚厚的一沓回城券,发给姐妹们,心里奇怪,三毛为什么去伯尔尼要小心身子骨?

    额,小梅原来是一条龙,这就放心多了,自己没有那么多的对手。那个傻乎乎的雾朦纱不值一提,先让你得意几天。

    恩公原来就是那个让联军圣级都不敢出手了的龙骑士啊,剩下的二十个红灯照的红衣少女一起挺胸自豪。

    只有林黑儿见多识广,听到王五爷说阿拉斯加,就已经知道了兰迪的身份。

    永定河边,晚风徐徐,兰迪看了看津门这片自己为国战斗、负伤过的热土,以后再来不知道要什么时候了。

    再来,不能像这次这么窝囊,要带自己的大军来。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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