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章 黄衫格格的驯马术

目录: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 作者:胖哥老李| 类别:玄幻魔法

    ,剑与魔法之火红年代

    绳子能捆住兰迪?兰迪表示不信。

    深吸一口气,灵力爆发,兰迪的肌肉隆起,身材突然一下子暴涨,这是剑士最基础的能力——奋发。

    以兰迪接近圣级的魔力值,天然满级的健身术,这一招使出来,威力那是杠杠地。

    然后没用,带着魔力的绳子跟着一起长大,依旧把兰迪绑得紧紧的。

    兰迪这才发现,这根绳子上,发出淡淡的圣级波动,而且有一种兰迪非常熟悉的味道——龙。

    这是一根龙筋制成的圣级法宝,有个赫赫有名的名字——捆仙绳。

    被人类杀死的龙,一共也没有几条。

    奥斯曼国的圣级伊本,在跟龙族的大战中得到一片龙鳞,制成的龙鳞甲,都作为国宝被收藏在伊斯坦布尔的王宫里。

    一根龙筋做成的法宝,不说它有多大威力,原材料是十分稀有的。

    然后兰迪才想起,刚在在空中捕捉自己的套马杆也散发着圣级的波动,似乎用的是龙骨和零碎的龙皮。

    谁能有这么多跟龙有关的圣级法宝,这都是另一回事,奇怪的是怎么带到这个小世界来。

    这个世界大夏的修行者们,如果有幸能升仙的话,往往会留给后人很多的法宝。

    这是因为除了仙器和神器这种高级货,可以用量子共振的形式在不同位面共存,其他法宝都是能量水平过低,带不到仙界去的俗物。

    同样的道理,化身是从本体斩出去的,到了这个小蛮创造的小次元空间,能和本体共享的跨时空存在的装备,最低得是神器。

    兰迪的仙器银锁如今就挂在脖子上,至于倚天剑和阿里的权杖,因为没有装备,放在了储物空间里,就没带过来。

    圣级的玩意能出现在这里,只有一个解释,法器的主人,比兰迪富裕,绑定了一个神级以上的储物装备。

    当然创世神小蛮可以把外面的东西带进自己创建的小世界,

    但小蛮还在前面,身边跟着林黑儿和孟婉晴,刚造出了一座杨柳青小院。林黑儿正在提出意见,让小蛮调整门口灯笼的式样。

    那就只能是前朝长公主,黄衫格格敏敏特穆尔了。

    也只有朝廷的力量,才能为这位公主提供神级储物装置和大量的以龙为原材料的圣器。

    格格的神级储物装置就是系在腰间的龙牙,那来自一条半神级的龙。

    当年人类圣级和龙族大战,可是以曾山长为总指挥的。

    大战人类获胜,在屠了两条龙,包括当时的龙族半神级大长老后,龙族投降,被圈禁。

    被屠的龙尸有一条圣级的被人类众圣级分了,那条半神级龙的尸体则被曾山长献给了朝廷。

    龙的全身都是宝。

    半神级龙尸在大夏的匠人们的手里,变成了好几件神器和更多的圣器,格格作为皇族得到其中几件并不奇怪。

    果然,黄衫格格出现,充分发挥了游牧先祖的暴烈风格,将捆绑好的兰迪拖进了自己的蒙古包。

    顺手将套马杆扔进了裙子上的龙牙配饰里,揪着兰迪的耳朵。

    “好你个兰迪,被那个狐狸精迷住,竟然想从我的帐篷旁边溜过去?

    你可是附额,知不知道附额得住公主府,看公主眼色行事?反了天了你?

    看来啊,男人不收拾收拾,是不肯乖乖进帐篷的。”

    “我是这里的领主,你竟敢攻击领主?”

    “我蛮夷也。”

    你看人家格格能说出这句楚王的名言,就证明人家有文化,不是真正的蛮夷。

    兰迪真的打不过格格么?这倒不见得。

    虽然他被捆仙绳绑住了,可是脖子上的银锁其实是灵魂绑定的,并不需要摸到就能发法术,平时发法术摸一下多半是一种仪式感。

    要是来一发雷暴甚至雷电领域的话,格格虽然不至于被劈死,至少得重伤。

    不过兰迪好意思么?格格不过是跟自己玩一玩抢亲戏码罢了,自己这得配合啊。

    就像雾姐能把自己捉到她的浮脚楼里,其实侠客肉搏哪里是剑士的对手?

    不过雾朦纱第一个追随兰迪,自降身份,甘愿做兰迪的侍女。

    在高花镇的时候,还杀死扶桑狙击手,救过自己的命,一直对自己忠心耿耿。

    结果自己女人收了一个又一个,不免对雾姐冷落,雾姐也一直无怨无悔,所以兰迪是半推半就被雾姐捉走的。

    格格的情况也差不多。

    敏敏特穆尔追随自己,始于铁锅皇帝的赐婚,真正死心塌地跟着自己,还是自己从鹿先生手里救下她以后。

    黄衫格格原来可是朝廷负责情报的狠人,出了名的艳若桃花,心如蛇蝎,脾气暴烈。

    因为自己对格格有恩,又多次救了她的堂弟铁锅皇帝。

    如今整个游牧边疆省都是兰迪的势力范围,聂提督率领一个加强团驻扎在那里。

    因此格格一直收起她的脾气和小性子,低声下气地讨好自己。

    又肯以公主之尊,放下身段,肯和其他侍女一起在仙机空间里侍奉自己,小心谨慎地违背本性已经很久了。

    如今时间长了混熟了,终于脾气爆发,在兰迪看来这是好事。

    格格又不是纯以色娱人,手底下还替自己管着一个庞大的私人情报系统“萨日娜”,为自己的事业贡献不小。

    格格其实算是自己的同事,大家还是以本来面目相处比较好。

    兰迪被拖进帐篷,格格并没有给他解开捆仙绳。

    而是拽出出一根马鞭,在手里拍着,笑眯眯地看着兰迪。

    这到不是什么法器,而是小蛮顺手搭配着蒙古包给创造出来的。

    “烈马被捉来了,要想成为坐骑,不抽两鞭子是不肯就范的,对吧?”

    “啪!啪!”

    格格对兰迪施展了游牧民族传统的“驯马术”……

    收服了烈马后,当然是用来骑的。

    当初从潭州去石兰冲,三毛第一次骑马,亨利曾经教导过三毛,骑马嘛,不要坐实在马上,那会颠坏的。

    要用双腿夹住马背,身体微微悬空才行。

    按理说,格格作为标准的游牧民族,汝阳王的女儿,木华黎的后代,骑术应该不错的。

    果然,格格在驯服了烈马后,踮起脚尖,提起裙边,上马的姿势很优雅。

    不过骑马的姿势却很外行,猛然踏实地一下子坐到了马鞍上,一脸的满足,哼起了敖包相会。

    烈马很不服气地反击,格格又啪啪地甩起了马鞭,进行凶狠的镇压,当然这似乎不止是马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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