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于渊去上班了,她在吃早饭,宋今朝就趴在餐桌上,问她昨天怎么回事。
“我就是碰到陆北淮,他说了一些难听的话。”宋今棠说,没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缠,反而是话锋一转,“我想把球球从北城接到津城来,你怎么想的?”
宋今朝一下面露难色,沉默了半晌又道:“姐夫……咋想的?而且,球球接到津城来,我的想法那么重要吗?”
“他……肯定也想接回来呗,他儿子呗,而且你的想法也很重要。”
宋今朝:“……我是希望他在津城的,好歹我是他舅舅,能照顾他,是不是?”他说着,就嘻嘻笑了起来。
宋今棠歪头看着露出两排大白牙的弟弟。
谁能想到如今愈发成熟的青年,在父亲过世前是个混子,在学校里,除了不学习啥都干,可是把父亲给愁死了。
“那我问问球球他的想法,接就接回来吧。”宋今棠说道。
忍不住叹气,觉得球球的事儿吧……真就挺复杂的。
就像是陆北淮问的她那问题似的,问她爱谁?
她一时间就觉得挺难回答的。
她吃过了药,就小迷糊了一觉。
难得这一觉,她睡的挺香,梦都没有做。
手机响了,她就起来了,看着来电是陆映夕……
她接了起来,是陆映夕问她有没有遇到温其时。
她昨天就传话了,温其时的意思是说,找到孩子再跟她说。
她把温其时的话给转达了一下,陆映夕听到之后鼻头还是一酸,“也就是说,他愿意帮我找孩子是不是?”
她真的走投无路了,听到这样的话,她还是心里感激,有了希望的。
“他是肯定会管孩子的,毕竟那是你们的孩子……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宋今棠到底是不敢非常明确的跟陆映夕说孩子的状况。
一个母亲是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的,特别是陆映夕那么渴望孩子,她是真的很怕她没有思想准备,到时希望越大,那巨大的失望,伤了她。
“什么?”
“你等等我吧,我去找你,见了面说。”宋今棠说,然后她收拾了收拾,就准备出门。
她的车上次在路上被追尾了之后,她一直都是开弟弟的车。
到了地方,她把车停在了地下停车场。
一辆疾驰的面包车飞驰而来,她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随着紧急的急刹车。
不等着她反应过来,车门就被打开,几个人就连拖带拽的将她带上了车。
……
沈于渊上午的时候见了一个合作商,中午的时候,一行人就去了津城一个比较有特色的私人菜馆用餐。
手机响了,沈于渊想去接电话的时候,被人不小心一碰,手机掉进了观景池里。
等着捞出来的时候,手机已经黑屏关机了。
许纵给沈于渊打了好几遍的电话,电话一直都打不通,他心里急得不行。
跟着太太的两个保镖,车子在进停车场之前出了点小事故,他们进到停车场的时候,就没见太太的身影。
许纵今天上午是没上班,老板体恤他半夜去接人,让他下午再去公司。
他这刚起来,还没来得及上班,就接到两个保镖的电话。
打宋今棠的电话的时候,已经关机了。
他一边让保镖继续找,然后去查监控,给老板打电话的时候,电话竟然也关机了。
许纵开车去公司的路上,问总裁办的秘书沈于渊去哪儿跟合作商吃饭去了。
因为沈氏有自己的会所招待客户,就算不去会所,也会去沈氏集团的定点酒店去应酬。
一般都是这两个地方,再说了,老板临时换了应酬的地方,也不会跟他们这些秘书说啊。
许纵分别打了电话,都说沈先生没有过去。
许纵问了项目组,折腾了好半天,才知道老板去了湖心花园。
湖心花园在津城的郊区,是一个私人山庄,菜色比较特别,就是去的路上折腾,还得坐船。
等着他去了通知道了老板,那真的是黄花菜都凉了。
许纵的第一时间就打电话给了温其时还有区照南,然后让项目组的人通知老板说是太太出了一点小事。
许纵不太确定在今天有这么一档子事是为了什么,今天是沈梧成的生意,这事到底是针对太太的还是针对老板的呢?
如果老板在沈梧成的生日宴上不出现,那外界如何揣测,媒体怎么写呢?
可是他又生怕,这事是针对太太的……
此时的宋今棠被摁在车厢里,她几乎是狼狈趴在地上,嘴上缠了胶带。
开车的男人在接完电话,就说:“去海边吧,等着天一黑,就送她上船。”
宋今棠心一紧,送她上船,是要到海上卖了她?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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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卖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