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生家庭是会轮回的,沈于渊在他母亲过世后,就极度的痛恨他的父亲,没有家庭责任,出轨他母亲视为亲姐妹的吴莹,无爱,无德,对三个儿子也是不闻不问。
沈于渊在缺失父爱与母爱加持的成长环境中,在亲密关系的选择上,其实是极为谨慎甚至不自信的。
而且他避免自己成为像他父亲一样的人,所以他的感情史是挺空白的,满打满算的就是半个陆映夕。
有朝一日,他也没想到会这样吧?
宋今棠看着他痛苦无处安放,忽然就有些明白,为什么在结婚的这一年多里,他会对那么坏……
那么恶劣,明明是一个人,却那么不同。
是他无法接受他背叛了自己的感情,又无法自控,只得用那些手段逼着她,让她离着远远的。
原生家庭不幸的人,在亲密关系的处理中,很容易陷入被动方。
好不容易,陆映夕这个未婚妻是假的,可自己却跟于淮的关系匪浅。
他最终成为了他最讨厌的人,活成了他父亲的模样。
他觉得不堪,也觉得恶心……
而沈梧成的话,就像是一根刺,毫不留情,就刺向自己的亲生儿子,从不顾及他的感受。
宋今棠看着他像是一只困在陷阱里受伤的兽,一直的挣扎,让他疲倦不堪……
宋今棠的手指落在他的脸上,温柔的亲吻着他,道:“你跟他是不一样的……放了我,你就不会这么累了,也不会这么痛苦了。”
所以在一起痛苦,不在一起也痛苦。
“我不。”他声音低哑,道。
“也别去旅行了……”
“我不。”他偏执地道。
宋今棠轻叹,没再说话,手指轻轻摩挲着他的后颈,安抚他,觉得他也是挺可怜的,“你折磨自己又有什么意思呢?”
沈于渊觉得低低的喘气,“我觉得很有意思。”
沈梧成的话刺的他浑身疼,好似在她身边,他才真的舒服,有了归宿。
他贪恋这种感觉,也贪恋她。
“其实,我也很好的,不比他差。”
宋今棠抬头看着他,有点想笑,然后就凑上去吻了吻他,“嗯,很好,特别好,在这事上很好!”
他皱眉,瞪了她一眼,开始动。
日落黄昏金橙色的光散落,晃了她的眼一下,她仰起脖子,去亲吻他、配合他。
沈于渊觉得自己疯了,他不想放开她,最后抵着她的耳朵,一遍一遍的说,我爱你。
宋今棠没有回应,他爱她,是呀,她也挺爱他的,可是两个人却走到了这样的境地里,他挺痛苦的,她也很不幸福。
去洗了澡,在更衣室换衣服的时候,宋今棠看到橱柜底层的礼盒。
她想起来了,这是陆映夕当时送给她的衣服。
她想了想还是拎起来,穿在了身上。
镜子里的女人,真好看,肤白貌美,加上这件衣服,真的勾魂摄魄的美。
宋今棠转了一圈,觉得这陆映夕不愧是影后,这挑衣服的眼光真的是不错的。
“沈于渊……”她喊道。
沈于渊洗了澡,身上松垮的挂着浴袍在露台上抽烟。
听到她喊他,他吐了口烟圈,然后掐灭了手中的烟,抬步朝更衣室。
宋今棠倚在衣柜上,风情万种,媚眼如丝的盯着他笑,然后说:“再来一次吧,结束了就别见面了。”
“脱下来!”他冷声道,知道这件衣服是谁送的。
“你来撕了……”她明眸含水,走到他的身边,勾着的颈子,“最后一次吧,你累……我也累,放过彼此,好吗?”
“你甭想,我不会放你走。”
宋今棠叹气,“你做不到,你就是做不到,这一天早晚会来的,如果你真的做得到,不会因为他的话就那么轻易激怒了你,而且你也不是他,你没他那么没良心,你还有羞耻心,而我也想重新开始了。
我们的婚姻让我觉得不幸福,但是我从不后悔,结婚时我不悔,离婚了我也不悔。”
沈于渊别开眼,苦苦一笑,“结婚时我后悔,离婚时我也后悔,是不是挺可笑。”
宋今棠点点头,“嗯,挺可笑。”
她这么说,他一时间就不知道怎么回应她了。
“我是真的舍不得你。”他抱着她,脸埋在她的颈窝里,叹道。
“沈于渊,你不可笑,或许你的很多选择都身不由己吧。”她说,感情双向奔赴才是最美、最幸福的。
“你这个女人,是真的挺厉害,挺让人着迷的。”他道,抱起她,低低地吻她。
她知道,他同意了。
身上的衣服,最终还是撕破了的。
晚上九点钟,宋今棠穿好衣服,收拾东西。
沈于渊靠在床头上,垂着视线,没有说话,也不再挽留。
她很了解他,知道这样的日子也不会长久下去。
她说的很对,她做不到一直跟他在一起,他甚至会做梦,梦到于淮。
如果再继续下去,互相折磨也会变得索然无味,她像是一直渴望自由的鸟。
而他是一只疲倦受伤的兽,再熬,也是痛苦,也是累的。
宋今棠提着行李往外走,没有回头。
他只是站在落地窗前,看着他的车拐出院子,然后彻底消失。
事后,她将他拥在怀里,问过她四年前,是不是就很爱她?
她说是。
所以,应该是他介入了她与于淮的感情,他接受不了,所以才选择了失忆。
其实这是最合理的解释了。
而于淮也很爱宋今棠……四年前于淮见义勇为,实则是酒店顶层着火,可是酒店的消防警报却没拉响。
沈于淮跑到了顶楼救火,被重物砸伤,不治身亡。
沈于渊抽一根烟,想着下午沈梧成的话。
这事是谁告诉他的?
于淮的很多事,其实他脑子里是有些模糊的,很多的细节,他都想不起来,可是他非常肯定的是,沈梧成是不可能远赴ying国去给于淮处理身后事的。
以前,他觉得是沈于泽在背后搞鬼,将他整个人看得死死的。
如今看来,事情并不是这样,但是他可以肯定的是,那个人是沈家人。
具体是谁……他唇角勾起一抹冷冷的笑。
宋今棠回了宋家,拎着行李下车,他叹气,接过姐姐的行李,“白糖呢?”
“留在了那,那本来就是他的狗。”只是他忘了,“既然离婚了,就分的清清楚楚吧。”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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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1章:我也很好,不比他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