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于洲接到了封朗的电话,才知道大哥结了个婚,中间还出了这样多事,又离婚了。
当时大哥结婚的时候,他正好在国外有任务。
从小最疼他,护着他的大哥结婚,他不能出现在婚礼上给他送上祝福,本来就是个遗憾。
中间又出了这么多事,沈于洲就给单位打了报告,等着单位披假。
沈于洲拿出了两张照片,一张照片是小时候,他们跟母亲在一起的合照。
还有一张是他入伍前,三兄弟的合照。
他跟于淮是双胞胎,他占了三分钟的便宜当了哥哥,这让于淮一直都耿耿于怀,而且一直央求着,我当一天哥哥总行吧。
大哥最受不了沈于淮央求点什么事,曾经还跟他打过商量,说是一周有一天你喊于淮哥哥,总行吧?
沈于洲当时就很无语,这当哥的怎么那么偏向呢,当哥哥当弟弟这事要靠命的,还能商量吗?
“那你叫我哥,我就喊他哥。”
之后大哥就再也没提过当哥哥的这个话题。
在母亲过世后,虽然被爷爷奶奶接了过去,可是爷爷奶奶也忙,大哥就成了他俩的爹妈,小小年纪就学会了做饭,照顾他跟于淮。
他们哥仨差着的年龄不大,就三四岁,他早早的就开始护着他们俩。
于淮出事的时候,他没能陪着他与他一起面对,如今他最难的时候了,他不想让他一个人面对。
沈于洲回津城,谁都没有提前通知,以最快的时间收拾行李,订机票。
从南城直飞津城的机票当天已经没有了,离着津城最近的是北城,然后再打车回去,虽然折腾一点,但是能最快回家。
下午两点钟,飞机落地北城国际机场。
他在等托运的行李时,就被抱住了腿。
沈于洲低头,就看到了一个粉嫩粉嫩的小团子朝着他笑,一双极其漂亮的眼睛忽闪忽闪的,仿佛会说话一样。
“嗨……”他先打招呼。
小团子抱紧了他腿,“嗨,爸爸……”
沈于洲转了一圈,只好蹲下来,“认错人了?”
小团子听到这话,眉头不高兴的皱起,“爸爸,你就是爸爸呀,谁会认错爸爸?”
沈于洲:“……”他一单身狗,女朋友都没有,怎么会有这么大个孩子?
“我没结婚你,你家大人呢?”沈于洲笑着说,仔细看着这小家伙,挺漂亮的小姑娘,白嫩白嫩的,穿着红色的外套,可爱的倒像是从年画上下来的娃娃,就是让人觉得挺亲戚的。
“爸爸……”小团子有点委屈,小声地嘀咕:“你就素爸爸呀。”
“我不是……”
“你就是呀……”小团子有点着急了,眼泪汪汪的,让人看了心发紧。
沈于洲可没有经验,“别,别哭……”
打电话的男人转过身来,看着手里攥着的小兔子,“……”这熊孩子,又乱跑!
扫了一圈,就看到那一团子在对面还抱着别人,他走过去。
小团子吸着鼻子,依旧泪眼汪汪的看着沈于洲,“爸爸……”
时宴扫了沈于洲一眼,“团子,认错人了,爸爸在这儿?”
小团子抿着唇,眼睫上挂着泪珠要掉不掉的,特别可怜。
时宴将孩子抱起来,对沈于洲道:“抱歉,这孩子会认错人……”
沈于洲表示理解,小孩子么,这么小……认错了,也……很正常。
时宴朝沈于洲歉意的点了点头,就走了。
团子趴在时宴的肩上,眼泪吧嗒吧嗒掉,哼唧着:“爸爸不要我。”
“我是你爸……哭什么?”时宴说,蹭着她花猫一样的小脸。
“哥哥说了,你是舅舅,姑姑才是妈妈。”小团子说着,眼神还是舍不得从那道身影上离开,“而且球球哥哥去给我拍过照片,那就是我爸爸,他为什么不要我?”
时宴:“……”回去先把亲儿子的腿打断,嘴缝起来……
沈于洲直到那男人抱着孩子消失不见了,才反应过来,不是他的孩子,难道是……他哥的孩子?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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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爸爸不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