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说是顾方池想不明白这个问题,就连沈于渊自己他也搞不懂到底是因为什么?
从黎光会回家的路上,秦弈怀就给他打了一通电话,说是有人寄给了他一封信,心里面是沈于渊的一次入院记录。
……
而此时的时家。
时妈景女士将手机递给了自己的女儿,“看看,看看……”
时尔低头看了一眼,是沈绾在试婚纱的时候,被记者给撞见了。
面对镜头的沈绾落落大方,还挺娇羞甜蜜的,说是下个月就要结婚了,地点都定了,就是在西城酒店。
她也知道,沈绾将结婚地点放在了西城酒店其实是在膈应她。
时妈真的很想对女儿说点什么,看看她找的好男人,这才离婚多久啊,这马上就要结婚了,真的是让人生气。
可是言语是伤人的利器,何况这是自己的亲生女儿,景女士很心疼的把女儿搂在怀里,“我再给你找个好的,好不好?”
时尔看着老妈板着个脸,说这话,眼里闪着泪花,又忍不住感动。
其实父母永远都是她的退路。
“妈,我不想找了,我陪着你跟爸不好吗,您那两位儿子都很忙的,我一直陪着您,好不好?”
“呸,谁稀罕你陪。”景女士说着,心里想着,她的女儿果然是遇到了渣男了,“我跟你说,这事你听妈的,我觉得一期就很不错的。”
时尔扶额,“妈……”
时妈见女儿这个态度,很不高兴:“你不是还想着那个男人吧,我告诉你时尔,当初你们结婚的时候我就不同意的,好不容易离了婚,我这高兴来不及呢,你再给我想着那个狗男人,我把你打出去。”
时尔无奈,且不说她现在已经不想他了,要真想着他,她老妈这一关就过不了。
其实无论沈于渊对她多好,老妈的眼里,沈于渊比她大这么多岁,心眼儿又多,一定是他哄着自己谈的恋爱。
就光这一点上,老妈就觉得沈于渊的人品不好,毕竟在她母后大人的眼里,她是一个特别乖,特别听父母话的孩子,忽然间就不听话了,非要结婚。
老妈觉得是沈于渊这个人把她的“乖女儿”给带坏了,虽然老妈从来都不承认,她其实骨子里是很叛逆的。
“你给我说话,不许想着那个人了。”景女士瞪她。
时尔点头,“我没想着那个人了。”
时妈妈这才有点高兴,“那你考虑考虑宋一期?妈是觉得他不错的,你看你两个哥哥对他印象不错,他小的时候对你就好,一直把你疼在手心里护着的,你看他三十多岁的人了,我听你哥说,在国外都没谈过对象呢,说是在等你。”
时尔听到这话,就忍不住咳嗽起来了。
“不是吧,小叔他……”
时妈瞪着她,“什么小叔,你什么时候叫过人叔,咱们家跟宋家也是知根知底的,你宋家爸爸亲自带出来的孩子,品性是极好的,我们一点都不担心他以后会对你不好,你看……他也喜欢团子,自然也不会苛待着孩子,是不是?”
时尔点点头,“妈,你的建议呢,我会认真的思考的,这么晚了,您早点睡吧,好不好?”
时妈还想说点什么,时爸过来,“到了美容时家了,快点睡觉了。”
等着父母上了楼,时尔看着挂上去的热搜。
说什么,沈氏集团新掌门人沈于渊好事将近的相关的内容,就有好几条的热搜了。
时尔盯着沈绾的脸,“蠢货!”
一道阴影笼了下来,时尔回头,时遇就站在她背后,吓了她一跳,“二哥,你走路怎么不出声?”
“是你太专注了。”时遇开口,给自己倒了杯水,“你最近睡眠怎么样?”
“还行,晚上还是会做梦,不过不吃药了。”
时遇点点头,话锋一转:“根据我的经验,沈于渊……应该是被注射药物后的神经损伤。”
时尔有点懵,好半晌后,才问:“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人为失忆,他想起以前事情的可能性不大。”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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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4章:人为失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