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宋一期很细心

目录:沈总娶了个小娇娇| 作者:鱼半城| 类别:都市言情

    团子看着姑姑在收拾行李,看着一条红色的裙子,“oh,mygod,这条裙子也太美了叭,姑姑你穿上会美的发光耶。”

    时尔歪头看着女儿,伸手捏了捏女儿的脸颊,“你这个小东西,嘴怎么那么甜呢。”

    “你这条裙子,等我长大送给我,好不好?”团子笑眯眯的问。

    “好呀。”她道。

    她现在知道了女儿开始要美了,会偷偷的抹她的口红,也会偷穿她的鞋子。

    就在昨天,拿着眉笔在脸上乱涂乱画的,图的额角还有太阳穴的位置上黑乎乎的,还问她美不美?

    “我们出去玩,是跟爸爸吗?”

    “不是,是跟一期舅舅。”时尔道。

    按着辈分的话,团子要喊宋一期叫姥爷的。

    可是呢,宋一期长了她们几岁,也不愿意被被人喊他喊成个老头。

    她老妈更是从小就中意宋一期,在老妈的眼中早早就把宋一期当女婿了。

    所以在孩子对他的称呼上,是跟她平辈的。

    收拾好了行李,看好了机票,她想着去雪乡带着两个小家伙去玩雪。

    反正,时间挺长。

    只是她大哥再知道她要去旅行,还是老妈乱点鸳鸯谱,他头痛不已:“妈,时尔过完年都已经26了,她自己的感情的事,你就不掺和了吧?”

    时妈听到这话,老大不高兴了,还翻了个白眼,“什么时候乱点鸳鸯谱了?你当初不也是死活瞧不上人媳妇,结婚的时候,抗拒的,恨不得找人替你结婚,最后怎么着……哭啊,求啊……不要脸的哟,翻墙什么的……真香了吧。”

    时尔没憋住。

    时宴瞪了她一眼,“你不能注意一下场合吗?”他这是为了谁啊,挨一顿怼。

    “就……哥我错了。”其实内心真实的想法是太好笑了。

    “真香,真香,我保证真香。”时尔说。

    时宴看向时尔,“咱姨要带着儿媳妇儿过来,什么意思,还这么急匆匆的?”

    时尔摇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段时间,那位其时哥哥出了趟差,回来就超忙,也不知道怎么忽然……”

    “可能有事吧。”时尔也没有多想,就等着宋一期过来,然后出发。

    只是等宋一期的空挡,还是先等到了温其时。

    来的时候已经夜深了,温其时身上风尘仆仆的疲倦感,关于这次毫无计划的突然到访,他的脸色也是很凝重。

    说是沈南涔到家里说的。

    时尔听到这话的时候也挺意外的。

    这样的消息让时尔有些发懵,反而晚上失眠了。

    对于沈南涔其实她就觉得她是个小姑娘,好恶什么的都表现在脸上。

    专门去温家说了那样一番话,这让时尔犹豫了半天,电话拿起放下的想问问沈于渊到底怎么回事?

    可是回头一想,她现在什么立场呢?

    问这种话也没什么意思,最终还是放弃了。

    等着天刚刚亮,宋一期就说她他已经到了机场了。

    九点的飞机,时尔起了床,给两个孩子洗漱,然后带着行李,让司机送往机场。

    两个孩子听说要出去玩,开心的不行,还可以去玩雪。

    飞机两个半小时,落地雪城。

    比起别的城市已经春暖花开了,雪城全年大部分的时间都降雪,白雪皑皑一片,也倒是挺美的。

    到了酒店,办好了入住。

    其实,作为一个酒店人,要看设施与服务。

    刚到房间,两个小家伙饿了,时尔刚要点餐,门铃就响了,服务人员端着可口的儿童餐送过来。

    时尔是真的挺意外的,宋一期可真是细心。

    两个小家伙吃完饭,时尔跟宋一期对行程,说起这事来。

    宋一期很诧异:“我没有叫餐。”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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