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章:掌上明珠

目录:沈总娶了个小娇娇| 作者:鱼半城| 类别:都市言情

    翌日,时家。

    早餐餐桌上,时妈开了口,“今天你们敢给她说情,你们试试看,看我不把她的腿打断。”

    时宴不吱声,让儿子赶快吃,然后送去学校。

    时家两个儿子,连同时爸爸都没表态。

    时妈景女士就不高兴了,“你们不吱声是什么意思?是想跟我对着干?”

    “妈,尔尔都那么大了……”时遇刚开口。

    时妈立刻瞪过来,时遇:“……”立马改口:“您说的对,您做什么都是对的。”

    时妈应着,“我当然对,一个个不省心的,在尔尔的这事上,你们必须要给我统一战线。”

    餐桌上,时家人附和着说好。

    北城今天的天气不好,淅沥沥的下着小雨,等飞机落地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

    团子被沈于渊抱着,就是看着爸爸头上贴着一块纱布,还是有点心疼,带着口罩的小脸往他脸上蹭了蹭。

    沈于渊真的是觉得这个女儿是心疼他,小脸蹭着他,让他心恨不得要化掉了似的。

    “没事了,爸爸不疼的。”

    小团子哼唧着,然后把爸爸的脖子搂得紧紧的。

    从闸口出来,然后到了门口,时尔就看着挑着伞的时宴。

    时尔朝着大哥用力挥着手,时宴将孩子先送上车,看了沈于渊一眼,也没来那些虚的,直接问道:“你这打算去我家?”

    “是。”沈于渊道,语气坚定。

    时宴看向时尔,“你的意思?”

    “我没什么意思,我是希望他不要来的,她硬要来。”时尔也挺无奈的。

    “我们还没离婚,如果不来,我太失礼了。”沈于渊道,态度坚定。

    时宴沉思了半晌后,“嗯……你得做好准备。”

    “我知道的。”沈于渊道。

    以前,他有很多事情总觉得很遥远,可是如今也是有了女儿的人,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有一个男人把他心爱的团子辜负了,他估计要气得杀人了。

    上了车,沈于渊跟两个孩子坐在后座,时尔坐在副驾上,问起她妈的心情怎么样?

    “你觉得呢,你跟宋一期合起伙来骗她,景女士生气起来什么样,你又不是不知道。”时宴道,还是嘱咐妹妹先给老妈报备一下。

    时尔握着手机,挺怂。

    “你看你怂成这个样子,你们就应该商量好,现在不是时候。”

    沈于渊在后座,摸着女儿的小辫子,回答时宴:“是时候了,已经耽误很多年了。”这一步总要过的。

    “都已经耽误好几年了,那你还怕再耽误些日子?”时宴问他。

    沈于渊其实心态还好,如果没离婚,他还避着不见时家惹,那他就真的太差劲了。

    无论他跟时尔现在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里,他现在是她的丈夫,理应要与她站在一起,当然了,去时家无论时家人多么生气,他都可以接受,而且她也已经做好准备了。

    时宴从后照镜里看着他沉着眼不说话,也就知道他的态度了,不过,他还是挺欣赏这份迎难而上的勇气的。

    沈于渊硬要去拜访时家人,可是时妈真的不见得愿意见他。

    好说歹说的,时尔最终还是拨通了老妈的电话。

    听到沈于渊也跟着来了,时妈直接就把电话挂了。

    终于到了时家。

    时家住在北城寸土寸金的别墅区,依山背水,还有一个很大的院子。

    整栋别墅共有三层,院子修整的很有章法,打理的也是井井有条。

    车子停在院子里,时妈已经站在廊下等着了,看着团子跟球球亲的不行,挨个亲了亲,让家里的阿姨先把两个孩子抱进去,时妈的视线这才淡淡的落在了沈于渊的身上,嗯,比起几年前,成熟稳重了不少,那模样还挺好看,还一张勾人的脸。

    也是,如果不是这张脸,女儿也不会看上。

    只是再好看,华而不实,她时家也是不稀罕的。

    外面的雨还在下,不大不小的春雨带着寒气。

    “时宴,你也进屋去。”时妈开口。

    沈于渊站在门口,看到时妈跟时家爸爸,没得到她家人的认可,他不敢乱喊,只喊了声叔叔阿姨。

    时妈听到这话,笑了笑,只是语气极冷:“你既然喊我们叔叔阿姨,那还算是有自知之明……你们回来的路上呢,我也了解了个大概,婚没离成是吧。”

    “是。”沈于渊应着,“跟她没关系,是我,不愿离。”

    时家爸妈站在廊下,他挑着伞跟时尔站在雨里,雨滴滴滴答答的落在雨伞上,沈于渊觉得自己从未心情如此这样紧张过。

    “行,你既然喊了我们叔叔阿姨,那就签字离婚吧吧,因为我们不会认你这个女婿的。”时妈说完,视线落在女儿身上,“时尔,你就这么上赶着,这个世界上就没有男人了对吧,你非要跟他耗?”

    “妈,不是……”

    时妈不想听她辩白,打断她,直接了当地问:“你的意思呢,婚是离还是不离?”

    “离的。”时尔道,这也是她的真话,如果没有沈于渊这么一出,婚已经离了。

    “我不离。”沈于渊开口道,声音微哑着。

    时妈一听,气不打一出来,“你不离?沈于渊,时尔是我的宝贝,是我捧在掌心里的宝贝,是我的掌上明珠,我这么一个宝贝疙瘩,打我都舍不得,你那么糟践她……你说不离?你说你不离,你有有资格吗?你这样说话,是想气死我们这当父母的?”

    “我知道我没有资格,我也做了很多错事,我不离婚就是想弥补她还有孩子。”

    “我们不需要你的弥补,真的不需要,因为时间太久了……真的太久太久了。”时妈说着,眼睛含着泪,深吸了口气,还是耐着性子解释:“曾经我跟时尔是一样的,也是极度的希望你能回来,让我可怜的女儿不要糟践自己,好好的活。

    在不知道有团子的时候,我几乎是整宿整宿的不敢睡觉,我要守着我女儿,我怕我女儿自杀再做傻事,因为我这个当妈的真的是承受不起啊,沈于渊,那个时候你在哪里?我就问你,你在哪里?”

    沈于渊脑海中一片空白,他在哪里?

    他不知道,他不知道,他在哪里?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344章:掌上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