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4章:因祸得福

目录:沈总娶了个小娇娇| 作者:鱼半城| 类别:都市言情

    沈于渊知道沈绾当时在吴家的日子过的不好,不过那是她的选择。

    他在等到沈绾将手中的股份拿出来交割之后,他才许纵带人把她从吴家带出来。

    沈绾手里的那些股份本来是沈纵的,她卖掉后,沈于渊就把这些股份转给了时尔。

    算是给她的一份保障……他知道她不缺,可到底是他对她的心意。

    沈绾来见过时尔之后,本来是要去警局自首。

    可是许纵开车送她去机场,说是要将她安置在桐城。

    桐城那边,有沈家的旁支,虽然比不得津城,但是在当地也算是过的不错,对沈家老爷子跟沈于渊都好,也算是变相的看着沈绾,别让她再作乱。

    如果沈绾能够改过,在桐城那个三线的城市,也算是另一种善终。

    许纵说了对她的安置后,沈绾就哭了,硬要给时尔再打一通电话。

    这件事是知道的,但是沈于渊不知道沈绾跟时尔说的什么?

    现在她提起这件事来,沈于渊还以为是沈绾又不知道跟时尔嚼了些什么舌头,总是让他心生反感。

    时尔看着他拧眉不喜,叹了口气,“我给我打过一通电话,就是跟我说了一些话是关于吴莹跟吴晖的,她说,她在吴家那些日子……那姐弟两个,不可能有那么大的能量,让我注意一点。”

    沈于渊看向她,“嗯,我知道了,你快回去吧。”

    时尔回了家之后继续忙工作上的事。

    晚上的时候,涔涔要说来她家玩。

    只是来了之后,是找团子跟球球的,又带着大包小包的礼物。

    “你可真的是破费,怎么花钱的时候不收着点手?”

    沈南涔只是笑,听说孩子被哥哥接走了,抱怨不跟她说一声。

    沈南涔在时家吃晚饭,时尔就问了她的近况。

    她说自己挺好的,而且每天都过的很充实。

    说起跟陆北淮的时候,沈南涔挺犯愁,“他心里的人是夕姐。”其实也是今天早上她不小听到的。

    陆北淮的名声在津城不好,甚至浪荡不堪什么的,这些她都听说过……

    可是他这个人也挺难让人看透的,就是有一种让人看不透的深沉感。

    会算计人的男人,都挺聪明的,而且掌控情绪的能力也强。

    陆北淮就是这种人,可是他见到他提起夕姐时发火,别忘了……当时她把两个人的亲密照曝光,他就是冷笑着,那种动怒,跟今早是完全不一样的。

    “哎呀,我们两个,婚姻就是买卖嘛,她觉得我算计他,他那种睚眦必报的性格,注定要收拾我一顿……也用不着真心什么的,我看的也开,我做好我自己,然后不惹他就行了……”当然了,她也不会爱他。

    日子就这么凑活着过呗。

    时尔拥着她,“如果你想离婚,只要你想,你就跟我说好吗,无论如何……”

    “嫂子,其实我们两个除了没爱情,日子过的还可以……”反正互不干涉,除了床.上的那点交流,还不错。

    其实,她现在也没想那么多,她在最好的年纪错过了自己的成长期,把日子过的一塌糊涂,这段婚姻,虽然是有点荒唐,但是有个好处就是,让她认清了自己,也算是因祸得福……

    时尔生怕沈南涔吃亏,一直鼓励她。

    毕竟她跟陆北淮的交集,她有一些责任。

    等着沈南涔走了,时尔又忙着自己备课。

    为了她的这份工作,据说大哥也会去研讨会,所以呢,大哥给他贡献了很多资料。

    很快到了研讨会这天,时尔提前半小时入场,其他的翻译也都到了。

    时尔本来还挺紧张的,毕竟是她重入翻译行业的第一章,到了真正开始的那一刻,她反而不紧张了。

    总之整场会议进行非常顺利,到了最后一段翻译玩,时尔摘下耳际站起来,她的搭档也站了起来,握了握手。

    从隔音箱里出来,时尔就看到了她大哥,坐在靠中间位置的还有沈于渊。

    她淡淡的扫了眼,可在说话的沈于渊,也不知怎的就一眼看了过来……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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