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7章 存粹二把刀!

目录:草根律师也有春天| 作者:霖沛| 类别:其他类型

    晚上老牛留王川在楼下不远处的小饭馆吃了晚饭,两人都没有提正阳律师事务所,老牛唠叨着自己的一双儿女,王川不时的说上几句,气氛很和谐!

    王川回到家时阿紫没在家,估计还在公司加班。自从春节回来,阿紫就像是疯了一般,差不多每天都要在公司加班到凌晨。

    用她的话讲,现在她没了保护神,全部都要靠自己,即便心里再慌乱,表面上也要坚毅,不因为别的,公司上下那么多员工都在看着呢。

    王川很佩服阿紫,一个弱小女子能够在帝都走到今天实在不易!好在公司上下够努力,业务开展的不错。

    正应了那句话:自助者天助!

    次日上午,王川正在研究顾总的案子,手机发出提示音,收到一条短信。是顾总发来的:律师费已支付,委托代理合同已邮寄,请查收!

    王川立时兴奋起来,急忙登录扣扣联系所里的会计,确认收款情况。十分钟后,会计回复顾总的律师费已经进帐。

    由于不再做工薪律师,之前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还没有通知再次开庭的时间,王川除了顾总的案子没有其他案子可做,所以他将全部精力都用在了这个案子上。隔三岔五的与顾总沟通。

    顾总觉得王川很尽心,不由得心中感叹:这钱花的真值!

    三日后,王川正在写案件的答辩状,突然桌上的手机响了起来。

    “王律师,我联系上了杨星化之前的老板,跟我这边的情况差不多,他也被姓杨的告了,他把劳动仲裁裁决书和法院的判决书给我发过来了。我转发到您邮箱了。

    这两天我给几个朋友也发了信息,让他们帮我查查这个人,另外也提醒朋友们谨防上当受骗!

    刚发完当天下午就有消息传回来,这个姓杨的在帝都告了三家公司,我估计还有更多,只不过咱们不知道而已。

    还真让您说中了,这家伙不简单啊!他是有预谋的。”顾总兴奋道。

    “好嘞,您那边继续,如果后面还有什么消息告诉我,如果能够拿到判决书最好。这对咱们非常有利。”王川心情激动道,没想到蒙对了,果然是个碰瓷的!

    七月天气更热了,空调开到二十六度室内都觉得热,外面的大太阳更是晒的人直冒油。

    大兴法院第二十一审判庭内,空调很给力,王川和顾总坐在被告席上准备开庭。原告席上坐着一位三十来岁的寸头男人,他的眼神有些飘忽不定。

    顾总低声告诉王川对面坐着的寸头男人就是杨星化。

    核对完双方的信息后,坐着上面戴着眼镜脸上有些婴儿肥的男法官,敲响了法槌,庭审正式开始。

    按照程序,首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及理由。

    “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共有五项:

    一、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二零零九年九月三日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期间的工资四万五千元;

    二、判令被告支付二零零九年九月三日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期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三万三千七百五十元;

    三、判令被告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五千六百二十五元;

    四、判令被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一万一千两百五十元;

    五、诉讼费、诉讼保全费两千三百二十元和鉴定费一万三千五百元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原告于二零零九年九月三日开始在被告处上班,工资计件,做三千张办公桌,每张办公桌提成十五元,共计计件工资四万五千元。

    截止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原告已完成了三千张办公桌的制作。同年十二月三十日被告在无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违法解除了其与原告的劳动关系并拒不支付原告工资。

    原告二零零九年九月三日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的月平均工资为45000元÷4=11250元。被告未与原告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被告应当支付二零零九年九月三日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期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11250元/月×3月=33750元。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被告违法解除了原告的劳动关系,被告应当支付原告经济补偿金5625元,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1250元。

    原告身为一名员工,处于弱势地位,被告作为强势一方,长期拖欠原告的工资,对原告的工作及生活都造成了严重的困难,请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客观的说杨星化很适合做演员,他的面部表情和肢体语言将一个弱势者的内心的无助和期盼表现的淋漓尽致。如果之前不是研究过案卷,王川差点被他骗了。

    王川听着原告杨星化的诉讼请求,心中暗笑:这家伙不亏是考过司法考试的人,小嘴叭叭的真能说,一下子列出了五条诉讼请求,听着挺唬人,实际上很多诉求都是有问题的。

    退一万步讲即使违法解除成立,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也不可能同时都要啊!法院不支持的,看来他也就这么点本事,纯粹二把刀!

    “被告答辩!”婴儿肥男法官瞥了一眼原告,转向被告席道。

    “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根据原告提交的劳动仲裁不予受理通知书,大兴区劳动仲裁委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因此原告主张的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均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关于报酬问题,被告认为原告是在二零零九年十月九日到被告处工作,自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起原告不辞而别,没再来上班,期间原告请假四天,实际上班时间只有三天,而且在这三天内原告没有做出一件成品,按照双方约定的计价工资提成办法被告无需支付报酬。

    而且原告存在提供虚假证据的情况,其提供的《计件工资确认单》存在改动,其真实目的就是欺骗法院从而达到不劳而获的目的。由此可见,原告的陈述不足为信。

    综上,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答辩完毕!”王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