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0章 商业秘密

目录:草根律师也有春天| 作者:霖沛| 类别:其他类型

    “据路边社报道,拆迁政策既认房屋面积又认户口本上的人口数量,拆迁办会根据户口本上的人数按人头补钱,然后再按照各家人数分配居住面积,回购拆迁房的面积跟各家的户口本上的人数有关。所以相关部门会提前冻结户口,只准出不准进!”万胖子道。

    “坏了!我那院子没有户口啊!”王川惊愕道。

    “没有户口也没事,一时一政策,还能让你没住处?实在不行,你就要钱,拿着钱再去买房不就得了!”万胖子道。

    “你家那么大院子,那么多房,岂不是发了!”王川看向万胖子,惊讶道。

    “嘿!嘿!但是我家人口少,满打满算在册的人口才四个。要不了几套房。”万胖子苦笑道。

    结婚好几年了,万胖子夫妻一直没孩子,大小医院没少去,正方偏方没少用,一台奥迪车的钱都花出去了,也没见他媳妇的肚子大,一想起这事就让他心烦。

    “没事,多给钱也行。有钱还怕没房!”提到家里人口的事,王川怕万胖子心情不好,立刻转移话题道:“帝都过年怎样?热闹吗?”

    “热闹个球啊!大马路上都没几辆车,就年三十晚上响了几声鞭炮,还没有老家过年热闹。没意思。”万胖子道:“走,先去我家吧,我给你接风洗尘!吃完晚饭你再回去。”

    王川开车从万胖子家回来,已经晚上十一点多了,脑袋一挨枕头就睡着了。

    二月十八日一早,王川里面穿着西服,外面套了一间棉服,按照邮件中的地址开车去了亿丰公司。

    “您好,我是王川王律师,来应聘法律顾问的。”王川提着公文包站在前台前道。

    “您好王律师,请跟我来。”前台小姐姐看了一眼预约表,将王川领进了一间会议室。

    不一会儿,一个戴眼镜文质彬彬的年轻男人跟着一位四十多岁看起来一团正气,长的很精神的男人走了进来。

    “您好王律师,这位是我们亿丰公司的总经理黄总。”年轻男人微笑道:“我姓赵,是这家公司的副总,之前是我给您打的电话。”

    “您好黄总,赵总。”王川与对方握过手后,坐了下来。

    “我们公司是做软件业务的,公司不大,也就三十多人。我们请法律顾问主要是帮助我们审理合同,解决内部人事问题。请您先介绍下您的律所和您的主要业务领域。”黄总微笑道。

    “黄总,赵总,这是我们律所的介绍,这是我个人的介绍。我主要是做公司法律事务,以劳资、日常合同起草审核和经营合规为主……”王川将介绍文件递给对方后,开始介绍起业务来。

    在这种场合,他不可能说自己只擅长劳资业务,其他业务一般。虽然在他来说,其他业务他确实做的一般,但是客户不知道。

    介绍完业务后,双方有问有答,碰巧最近亿丰公司人员变动比较大,涉及的劳动问题比较多,黄总着重问了下眼前遇到的问题。这块正好王川擅长。

    “王律师,我请教您一个问题,也是我们公司之前遇到的问题。之前我们公司的法律顾问给过我们建议,但是我们觉得有必要再跟您咨询下。”黄总态度很诚恳,看起来像是个干实事的人。

    “您说。”王川认真听着。

    “因为业务需要,我们在重庆设立了一家子公司,说实话那边的子公司只有销售人员,真正的技术人员都在帝都这边。

    去年六月份,我们公司派去那边的人员反应,子公司的业务开展的不太好,销售业绩滑坡挺厉害的。

    我觉得不对劲,便让人暗中查了下。原来子公司的销售总监出了问题,他老婆和别人一起出资设立了一家科技公司。

    我看过他们公司注册的经营范围,与我们公司的经营项目很多都是重合的。而且这家科技公司的客户有几个之前与我们子公司接触过,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成了他们的客户。

    后来我们咨询了法律顾问后,以侵犯商业秘密起诉了对方公司和子公司的销售总监。去年底的时候法院判了,认为那几个客户只是与我们接触洽谈并没有真正的实现交易,客户有选择权,所以尽管我们两家公司的经营项目重合度较高,但是并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这官司一打起来,我们与那位销售总监的关系算是闹僵了。他现在也不离职,天天在公司耗着。直接开除他吧,他在公司工作时间有五六年了,经济补偿金得给不少,不开除吧,我们看着他就膈应,说实话这事搞的我们挺狼狈的。”黄总一脸的无奈道。

    “王律师,我们想让您帮忙分析下,看我们怎么解决这事合适。”一旁的赵总补充道。

    “首先,我对贵司之前的那个侵犯商业秘密的案子了解不多,我没见到案件材料,所以仅就黄总刚才说的内容,我提下我的建议。

    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重点落在商业秘密上,也就是秘密点上。贵司说的商业秘密必须构成法律上的商业秘密才能得到法律保护。

    一般来说,客户信息是可以构成的商业秘密的,但就贵司的案件来看,客户只是与贵司重庆的子公司有过接触洽谈,并未实际达成交易,这样的客户只是贵司的潜在客户,不是法律上要保护的贵司的商业秘密。”王川道。

    “为什么?与我们接触的客户有很多都不可能立刻达成交易,都需要一段时间的考察,这几家客户也是这样。

    要是被其他公司挖走客户,我们可能反应还没有那么大,这几个客户是被我们销售总监的老婆的公司抢走的,这就让我们很气愤了!”赵总一脸怒气道。

    “嗯,您的想法我理解,而且我也认为贵司子公司的那位销售总监吃里扒外,把客户转介绍给了自己老婆的公司。

    但是毕竟这几个客户没有与公司达成交易,即便是达成交易,严格来说还要看贵司对客户的交易习惯的了解程度,以及双方的磋商程度,贵司与客户之间的交易条件是否不为外人容易知晓,以及合作的时间长短等等。

    如果仅仅是一般的买卖关系,交易条件都是市场上通用的条件,通过简单的电话沟通就能得到客户的交易信息。这种客户信息一般不会被法院认定为贵司的商业秘密。

    说实话,目前国内对于商业秘密的认知和保护不够,法院办理的这方面的案子裁判尺度也不是很统一。所以我觉得贵司打这种官司风险还是很大的。”王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