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7章 吃里扒外

目录:草根律师也有春天| 作者:霖沛| 类别:其他类型

    “王律师,李总的意思是大家商量下,看看怎么处理这事合适?”韩舟道。

    “李总,这事可大可小,不知道您想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效果?”王川想了下问道。

    做事不由东累死也无功,既然李总让王川过来商量解决方案,那肯定是不想直接报警,如果直接报警就能解决问题,李总又何必还大费周折的请他过来!

    由此推断,李总肯定有其自己的想法,清理财务人员应该只是他的第一步棋,接下来会怎样……,作为一个小律师听东家吩咐就是了,这一点王川想的很明白。

    “说句实在话,我也没太想好。这位财务经理是我提拔上来的,当初我对他很器重,却没想到他会吃里扒外,不仅自己私吞公司的钱,还帮着其他人侵占公司资金。这个人我必须进行处理,否则我没法给其他股东一个交代。

    财务主管是另外一个股东的人,而且他们还有些亲属关系,是否也要把他送进去,我还要考虑下。

    财务部其他的小鱼小虾,该这么办就怎么办,不用手软。至于那位占用公司资金的董事,我来处理吧,等这事处理的差不多了,我会找他谈话。

    这是我的意见,你们觉得怎么呢?”李总道。

    王川与万胖子商量了一阵,王川看向李总道:“李总,我说说我们的建议。

    首先,我们觉得可以先把财务经理按下,来个敲山震虎,把他拿下后,说不定财务主管会自己跳出来,找您或者托人找您说情。

    然后我们找财务主管谈话,我们的意见是暂不将他移送公安部门,但是建议由内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他掌管的财务账册进行全面审计,搜集罪证,后期怎么处理这个人,以您的意见为准。

    然后总部就可以借此机会名正言顺的对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和运营中心进行全面内审,把有问题的员工全部清理掉了。也可拿这次的事作为案例,警示全体员工!

    当然在开始实施前,请公司这边暂时先按兵不动,我们需要看过全部材料,论证下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大体上会被判几年,准备的越充分,给对方的震慑力就越强。

    另外,我们这边会由万律师带队,到时候可能需要肖经理的团队予以配合。”

    “嗯,我觉得可行。你们做准备要多长时间?”李总想了下道。

    “一周!如果材料给的及时、齐全,时间还可以提前。”万胖子斩钉截铁道。

    “好。如果我们委托你们处理此事,费用怎么收?”李总看了一眼韩舟,后者心领神会,问道。

    “贵司是我们所的顾问单位,如果只要我们处理财务经理、财务主管和财务部员工的事,十万就行,差旅费全包在内。后期如果也需要我们出面处理,可以一事一议。”万胖子道。

    这事不好报价,因为后面还有没有事不好说,报多了人家觉得你是大忽悠,报少了到时候辛苦半天赚不到钱。所以万胖子才这么说。

    万胖子报的价格虽然不低,但是刑事案子,特别是谈判(心理战)这种事李总和韩舟都没接触过,涉及刑事犯罪的事可不像一般的合同纠纷,他们可不敢随便乱搞,所以他们心里觉得这个价格尚可。

    “可以!就这样吧。你们准备下,后面跟韩舟联系签合同的事。”李总一副财大气粗的表情说道。

    会议结束后,送走李总,王川与韩舟简单交流了下,便与万胖子和肖经理,去了火车站,准备返回帝都,为下一步工作做准备。

    “万哥,信通公司的事你准备怎么干?”王川问道。

    “我和老周去就行,老周是老公安,他原来就是做经侦的,这种案子见得多了,而且他与石市那边官面上的人熟,到时候我们先看看案情再定详细方案。

    你好好在家休息休息吧,我来解决就行。”万胖子体量王川,想让他多在家陪陪媳妇。

    王川明白他的意思,眼下这情况蜜月旅行恐怕是不可能了,他只能以后再补给吴鸿雁。

    本想把信通公司的事解决了好好在家待几天,陪陪媳妇,结果他刚从石市回来第二天事情就来了。

    之前王川代理路老太太的案子时,认识的一位市台的赵记者给他打来了电话,约他明天在律所见面,说是有事请他帮忙,王川一听欣然答应。

    记者这个职业对于律师来说有些敏感,很多想出名的律师消尖了脑袋与媒体交好,为的就是增加曝光率。

    甚至在某些案件上,当律师认为案情对自己的客户不利时,借助记者,也就是借助新闻媒体之手对案件进行炒作,利用舆论引导一帮空有一腔热血,不懂法,更没有脑子的盲从者,铺天盖地的指责、谩骂案件的另一方,给审理案件的法院、法官和对方当事人施压,让法官顾虑重重不敢判案,以便达到代理律师的目的。

    大众普遍会认为铺天盖地的报道和舆论是媒体实施监督权的表现,可以让案件的审理更加的公平。

    没错,媒体有监督权,媒体的报道在很多时候就像阳光中的紫外线一样可以抑制很多“细菌”,也可以揭露很多恶行。

    但若是媒体的力量被一些别有用心的律师利用,那么危害性自然不言而喻,有心算无心,大众可能都会成为律师恶意炒作的工具!甚至帮凶!

    现代媒体越来越发达,再加上自媒体的推波助澜,犄角旮旯发生点破事都能被挖出来无病呻吟一番,更不用说一些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并有利可图的案件了。

    这些年一直有关于禁止炒作案件的呼声,新闻管理部门也有此意,但是直至二零二一年十月,全国律协才出台《关于禁止违规炒作案件的规则(试行)》,禁止律师违规炒作案件。

    而在现实中,很多律师一张嘴就是“我认识多少家的媒体,只要我一个电话,所有媒体都会来!”曾几何时认识媒体记者居然成了律师招揽生意的一块金子招牌。

    其中有多少律师真有媒体资源,有多少律师又是在忽悠客户,就不好说了。不久前在茶馆老牛跟王川聊天时,曾说过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