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真的多谢你了,罗峰。”
辎重马车的侧面。
汤姆逊此时正斜靠着车轮,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对和威尔一起为自己打绷带的徐云道:
“这次如果不是你出手,我和威尔必死无疑,这份情我记下了,我欠你一条命。”
徐云见说停下手中动作,笑着说道:
“小事情而已,别太放在心上,汤姆逊先生。”
孰料汤姆逊却摇了摇头,神色复杂的说道:
“这件事你不懂...算了,如果能活过这次袭击,我再和你详细解释清楚吧。”
格兰特在等待徐云到来的期间,曾经简单的和他们说过几句话。
虽然话中透露的信息不多,但其中有一点令汤姆逊印象极其深刻:
格兰特在见到自己和威尔的第一时间,便叫出了自己的名字。
考虑到自己此行的任务以及历史上发生的相似事件,汤姆逊敢肯定一点:
对方这次就是冲着自己来的,商队和哨点都躺枪了。
至于出纰漏的地方.......
自然只可能是门迪索洛村了。
当然。
这不代表埃瓦尔有问题。
毕竟如果他是那个通风报信的人,完全可以直接在村子里动手,没必要如此大费周章。
因此不出意外的话。
大概率是自己一行人在村内行动时,被英格兰安插的某个眼线给发现了。
不过另一方面。
今夜的变故就像是第二只落下的靴子一样,代表着这将是幕后黑手唯一的机会。
等进入英格兰境内后,他们绝对不敢再次出手。
因为自己可是......
剑桥使徒啊。
剑桥使徒死在英格兰境外还勉强能遮掩过去,可若是在英格兰境内出事,哪怕是幕后黑手也承受不起那份追责。
而就在汤姆逊思考之际。
一旁的威尔将裹好的胶带剪断,忽然对徐云道:
“罗峰先生,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徐云闻言,抬头看了眼周围的情况。
如果搁电影里。
此时他大抵应该拎着格兰特的脑袋,站在辎重马车上大喊一声‘格兰特头颅在此,尔等还不速速束手就缚’之类的话。
然后现场的英格兰军士们见状便会如遭雷击,纷纷放下刀剑跪地投降,乞求不杀。
不过现实中嘛.....
徐云敢保证。
估摸着他站上去没五秒钟,就会被不知道从哪里飞来的弩矢给一套带走了。
在当下这种漆黑一片的战场中,格兰特的身亡几乎和寻常军士阵亡无异,丝毫起不到扭转战局的作用。
随后徐云沉吟片刻,对汤姆逊问道:
“汤姆逊先生,驻地里的商队没有人配备燧发枪或者来复枪吗?”
汤姆逊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解释道:
“邓弗里斯镇是苏格兰和英格兰之间最为敏感的贸易地带,所以无论是苏格兰商会还是英格兰商队,都不允许带枪通行。”
“因此大多数商队从北边出发时,往往都会带上一支配备火枪的保镖队伍,保证一路上的安全。”
“等到了距离这里40英里外的瓦尔多巴里村,他们便会与火枪队伍分开,至多带着冷兵器抵达哨点。”
“从瓦尔多巴里到邓弗里斯镇的这部分路线,则会由军方安插哨站进行巡护,哪怕是再大胆的强盗也不敢在这个区域进行劫掠。”
徐云这才了然的点了点头。
原来如此。
难怪一路上格兰特也好,其他军士也罢。
他们都是穿着军服,并没有打扮成强盗的模样冲击营地——比起后者这个拙劣的理由,军队冲突的说法还多少能站住脚。
另外。
这也侧面的证明了幕后黑手的势力,并没有夸张到一手遮天。
至少把所有人枪杀、然后推诿至强盗所为,或者干脆指鹿为马把枪伤说成刀伤的事情,对方是没能力做到的。
这多少算是个好消息吧,否则可以直接点gg了。
接着徐云抬起头,看了眼与商会驻点相隔大概数百米的哨站营地,也就是萨道义他们的驻点。
此时那边的厮杀声同样不小,恐怕依旧很难前来支援。
同时商队驻点周围都是两米五以上的拒马桩,上头附加着尖刺,密密麻麻的跟仙人掌似的。
这种布局在防止外部翻越偷袭的同时,也杜绝了内部逃离的可能性。
很明显。
此时自己能拿来翻盘的,只有驻点内的其他商贩带来的保镖了。
想到这里。
徐云转过身,从边上的物资箱上扯下一块灰布,盖到了汤姆逊和威尔身上,说道:
“汤姆逊先生,威尔先生,你们留在此地不要走动,我去去就来。”
说完他潇洒的甩了个剑花,然后......
趴在地上,慢慢的朝某个方向爬去。
灰布下方。
威尔下意识的想要拦住徐云,却被汤姆逊用没有受伤的那只手给拽住了:
“让他去吧,我们躲好就行了。”
威尔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
但最后还是没有说话。
........
徐云行进的目标是战况最激烈的驻地西侧,属于战场的绝对中心。
那里原先放置着不少大型的货物木箱,先天性的可以阻挡一些弩矢的偷袭,同时也能藏匿身体。
加之货物事关钱财收入,所以大多数商队都会安排一些人手携带冷兵器进行守夜。
因此战斗开始后。
这里也成为了战况最集中、同时也是最稳固的防御工事。
徐云藉着夜色掩护移动到了战场周边,通过零散的火光再次观察了一番战场。
目标很快锁定到了离自己十米左右的一辆独轮车上。
此时独轮车边上正站着一个手持木棒的男青年,原先华丽的衣服上如今已然沾满了污泥与鲜血,不过依稀还是可以看出这是一位帅小伙。
此人的对面则站着一位手持利刃、满脸狞笑的军士,刀头上还带着血迹。
军士正一步步的朝男青年靠近,仿佛一张口就会冒出来一句“太太,你也不想翔太被欺负吧”的本子台词。
男青年此时已经被逼到了独轮车的车辕处,嘴中不停的喊着‘nonono’。
或许是压力已经达到了极致。
男青年忽然大叫一声,双手将棍子高举过头,用力的朝对方挥去。
不过军士只是微微一侧身,便躲过了这道攻击。
同时一把擒住男青年的手,膝盖重重的完话。
徐云便再次弯下腰,朝西侧战场摸去。
不过他的方案并不是孤身杀入中心,而是打算借用老祖宗的智慧,来个围点打援。 打援。
一分钟后。
徐云潜到了两位正在激烈交手的男子身侧。
随后趁着二者刚交手完一回合调整呼吸的空隙,从身上掏出一把粉末,猛然朝其中一人掷去。
某二更兽武圣必杀技撒石灰!
“啊!”
毫无防备之下,身穿英格兰军服的男子瞬间中招!
徐云则趁此机会窜上前。
肘击、卸胳膊、挑手筋、绑绳子一气呵成。
那首歌怎么唱来着?
谁说站在光里的才算英雄.....
完事后,徐云看向有些发呆的另一人,将英格兰军人携带的火把用力朝另一个方向一丢。
确保自己周围没多少火光后,连忙轻喝道:
“别傻站着了,快跟我来!”
随后徐云带着此人沿路复刻,又阴掉了五个军士,身边跟随的即战力也达到了六人。
算上之前徐云在寻找汤姆逊和威尔时搞定的八人、格兰特、救下吉布森林赛时撂翻的一人。
截止到目前,前后载在徐云手上的英格兰军人已经达到了十六位。
不过这里毕竟是核心战场,人员密度远远不像其他地方那么稀疏。
因此在徐云搞定完最后一人时,他.....
终于被发现了。
只见一位小头领模样的军士瞥见了正在挑手筋的徐云,顿时大喝一声,剑锋一指:
“不好,角落里有个人在搞偷袭!”
话音落下。
便有两个刚解决完对手的英格兰士兵对视一眼,大喝一声,气势汹汹的朝徐云扑来。
看着照到头道:
“夜战真是无聊,根本看不清标靶嘛,格兰特上尉为什么不在白天进攻呢?”
听到他的抱怨,一旁的一位士官不由瞪了他一眼,训斥道:
“闭嘴吧戈登,好好执行任务,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了。”
戈登撇着嘴,耸了耸肩,一副丝毫不买账的模样:
“什么便宜啊?比起这种乏味的休闲,我更想去战场杀人,那才是男人应该干的事情。”
说着他忽然想到了什么,眉头一挑,兴奋的说道:
“对了,你们听说了吗?女王似乎准备对东方动手了!”
“也不知道皇家工兵军团会不会被选上出征,听说对方是一个腐朽至极的古老帝国,黄种人杀起来应该很......嗯?那是什么?”
说话之间。
查尔斯乔治戈登通过手电筒的光线,隐约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再朝自己飞来。
接着还不等他有所反应。
他的面前便出现了一道亮到极致的光线,瞬间便闪瞎了他的视网膜神经。
这还没完。
上辈子被闪光弹炸过的同学应该都知道。
闪光弹虽然名字里带着闪光。
但实际上它还具备着不弱的冲击力,一定范围内甚至比得上手榴弹,烟雾弹也是如此。
而这枚闪光弹可巧不巧的,正好便落在了查尔斯乔治戈登的身边。
于是乎。
在面前充满白光的同时。
戈登的胸口也骤然感到了一股强大至极的冲击力,仿佛要把他彻底撕碎一般。
在他人生的最后一刻,他的耳中忽然传来了一道声音:
“吔我一记a1高闪啦!”
.......
注:
找了一大堆资料,打了十几通电话,终于找到了一个格兰特和戈登都服役过的部队.....
没办法,强迫症,杀一个刽子手感觉不够爽。
战斗情节完结,下章回归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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