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暗流

目录:这个武夫好凶猛| 作者:山南路北| 类别:武侠修真

    平城突然就有些乱了。

    在万平军还未实行第二次大规模攻城时。

    因为“灵州府军”突然空降。

    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整个平城陷入一种荒诞的怪圈中。

    尤其是当某一日。

    俞牧和何彭二人,宛如土匪一般。

    在内城中,一家家地找上门。

    要钱、要粮。

    这种氛围就更奇怪了。

    大户们怨声载道。

    甚至还有跑到城主府上,请求韦韬做主的。

    韦韬摆出了一副刚正不阿的模样。

    实际上却没有什么行动。

    对于“灵州府军”,他还是以“友军”来称呼。

    模棱两可的态度,整个内城的风向变得捉摸不定。

    与此同时,回到府军之中的曹肃。

    变成了府军中的香饽饽。

    曹肃立下了大功。

    据说是深入敌后,连万平军的粮草都一把火烧干净了,顺带砍死了数千万平军士卒。

    “我听说了,一把火烧掉了万平军的粮仓,大火连绵不断,烧了一天一夜,此刻的万平军再无一粒粮食,士卒们都开始饿肚子啦!”

    “你这个版本太老了,我听说的是曹肃在截粮之后,直接单枪匹马杀入万平军大营,若不是我们城中的府军没什么响应的动静,这会儿咱们可能已经解了平城之围,在万平军大营里喝酒了。”

    某些谣言一听就是胡说八道。

    奈何八卦就是人类的天性。

    大伙越说越起劲,哪怕自己也觉得不大可能,但还是愿意去说。

    说归说,信归信。

    在无数语言的催眠中,平城府军的士气,反倒是缓慢提升。

    韦韬再次接见了曹肃。

    这次大手一挥,直接赏赐曹肃金银珠宝。

    确实比较俗气。

    曹肃也干脆,直接拿着这些钱,换置了修炼所用的肉食和丹药。

    两日后。

    曹肃在军帐大营里,完成了气血的五次突破。

    这进步速度太吓人了。

    说出去他自己都害怕。

    寻常人累积数年都难以达到的突破,他居然又完成了。

    五突之后。

    整个人又窜高一节。

    如今身高将近一米八五。

    身材魁梧,虎体熊背,身上肌肉宛如树根盘绕。

    浑身的气血奔腾不息,好似大江大河。

    气力又增长了一些,五官也更加敏锐了。

    曹肃能够察觉到身体显著的变化。

    虽然有所增强,但增强的幅度并不是特别惊人。

    难怪很多人不会强求四突五突。

    与成为力境相比,这个阶段的累积,并不能带来过于实质性的战力增长。

    不过积水成多,曹肃能够感觉此刻的他,拥有着气血阶段武者难以想象的恐怖气力。

    以他现在的气力,若是横刀劈出,气血武者根本不可能抵挡。

    恐怕三突的气血武者,也不过就是两刀的事情。

    他这个阶段越强,能够击杀的气血武者就越多,气血累积的速度就越快。

    曹肃感受了一下身体,似乎还是没达到气血极限。

    他打定了主意。

    要将气血突破到极限。

    相比于气血的突破,之前击杀黄帻汉子获得的“力境精义”,更让人激动。

    【冲步力境精义】

    “冲步”是一种步法。

    也可以说是一门身法。

    涉及腿步气力的运劲法门。

    曹肃虽然没听说过,但也知道身法精贵。

    在江湖市面上,同等级的武功里,拳法是最不值钱的。

    其次是刀枪棍棒等武器功法。

    至于像暗器、身法之类的武功,就更加稀有。

    曹肃有拳法、刀法和剑法。

    一直缺一门身法。

    现在,身法也有了。

    这让他极为振奋。

    练功也更加勤快了。

    只等气血满级。

    ..........

    ..........

    又过了几日。

    天气都渐渐暖了起来。

    春风吹过平城高树的枝头,带来青草芳香,沁人心脾。

    万平军始终没有什么动静。

    上次全力攻城失败后,万平军整日整军备战。

    给平城压力,却又不急着进攻。

    他们也知道,此刻再多的试探也没用了。

    反倒是会让持续攻城的士卒疲惫。

    平城府军猜测万平军可能准备再来一次高强度的攻城。

    所以过了一些日子后,平城府军也开始绷紧神经。

    随时准备上墙作战。

    内城。

    大户们终究是受不了了。

    成天被“灵州友军”欺负,好不容易囤到的家底,都快没了。

    这“灵州府军”根本就不像是府军,更像是强盗。

    贪得无厌,给了一次之后,他还会再来要。

    一次又一次,挑战大户们的底线。

    大户们开始想方设法的去赶走这些“灵州府军”。

    他们想到的一个办法,就是影响韦韬的决定。

    韦韬的决定怎么影响?

    内城的大户几乎都有子弟在府军中当差。

    不过这些子弟,大多都还是普通军士,能有个百夫长就是大官了。

    百夫长在平城府军中,确实是大官。

    但还不够,必须要校尉才能参加高层军事会议,才能影响韦韬的决定。

    所以大户们开始活动了,想办法去找八大校尉。

    曹肃轮休回家时。

    也遇到了这样一位“不速之客”。

    .........

    “曹百夫!”

    董玄笑着向曹肃打招呼。

    招呼着就贴过来,往曹肃怀里塞东西。

    “哎?”

    “董师兄!”

    “你这是什么意思?”

    曹肃皱起眉头。

    董玄笑着说道:“曹百夫,没什么意思,我就是意思意思。”

    董家是内城大户之一,这曹肃早就知道了。

    不过他以为董玄只是董家一个生意上的后辈,还主不了事,没想到这个时候,董玄居然会跳出来,还找上了他。

    “董师兄,你的来意,我是清楚的。”

    曹肃还是把钱袋子推还给董玄。

    时至今日,他已经不是那个区区一点银子就能打动的底层了。

    他是平城之中的“大人物”。

    影响力和话语权非昔日可比。

    “不过嘛,这事确实是难办,我也听说了。”

    “灵州府军是咱们平城的友军,危难之中伸出援助之手,按照道理,给他们供一点酒肉也是理所应当,谁让咱们欠人人情呢?你说是不是?”

    曹肃上来定下的基调,让董玄的脸色有些不大好看。

    但他还是应了一声“是”。

    因为曹肃说的确实是有道理的。

    “可是咱们大户的钱粮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灵州府军救的是咱们全平城的命,确实没有道理只让咱们内城的大户出钱粮。”

    曹肃这话说到了董玄的心坎上。

    董玄连忙点头:“对对,是这个理。”

    “咱们府军办事,得讲究一个“名正言顺”。”

    “灵州府军是咱们的友军,犯了事也自有他们灵州府军处理,你们和灵州府军的事情,我们是帮不了你们的。”

    曹肃突然就话锋一转,拒绝了董玄。

    让董玄整个人呆在原地,如遭雷击。

    曹肃顿了顿,等董玄缓过来,刚想说两句客套话时。

    曹肃又赶在了他的前面开口了:“不过有人可以帮你们。”

    临死之前飞来一根稻草,这还不赶紧抓住。

    董玄几乎是本能反应,立即追问道:“谁?”

    谁可以救他们?

    董玄也之前一直在考虑,他和董家和内城的大户一样,觉得只有韦韬才可以救他们,只是他们不知道韦韬会不会出手。

    曹肃掀开了马车车帘,指着路边的百姓说道。

    “他们。”

    他们?

    董玄顺着曹肃的目光望去,哪儿呢?

    在他的眼里,根本看不到路边偶尔出现的一些面黄肌瘦的穷苦百姓。

    “平城的百姓。”

    曹肃干脆把话都说明。

    这话让董玄大吃一惊。

    这是为什么?

    他一脸的迷惑。

    曹肃问道:“我问你,灵州府军为什么要问你要钱要粮。”

    董玄脱口回答道:“因为我们有钱有粮。”

    “对,但也不对。”

    曹肃摇头道:“真实的原因是他们要吃饭,而平城只有府军和你们有粮。”

    “府军他不要了,没给,剩下的就只有问你们要。”

    曹肃说出了利害关系,董玄这才恍然大悟。

    “平城的百姓快断粮了。”

    曹肃指着外面,道:“你们身为平城人,若是能救百姓一把,也算是尽了一份力。”

    我们救百姓?

    董玄沉默了,面对被灵州府军抢的干干净净的窘迫,要不要散尽钱粮,救一下平城百姓呢?

    救百姓有什么好处?

    他心中迅速盘算了一番,似乎可以赢得一些好名望。

    也许还能在父母官韦韬的身上刷一波好感。

    “还是那句话,谁有粮抢谁的粮,你们没粮,他们也不会白费力气。”

    “你好好考虑考虑吧!”

    “大部分的府军都是平城外城的穷苦人家的子弟,灵州府军敢动你们,但绝对不敢动外城的百姓。”

    曹肃说完,便跳下马车离开了。

    董玄的马车继续往前。

    很快消失在了街道上。

    曹肃则换了个方向,跳到屋顶上往内城方向飞奔。

    过了几个巷子后。

    遇到了在屋顶上等着他的魏楷。

    “魏师。”

    曹肃拱手。

    魏楷平静道:“都说完了?”

    曹肃笑道:“对,都说完了。”

    “行,记你一功。”

    魏楷勉强露出一点笑意。

    牵动了许久未曾变化的脸部肌肉,就像是僵尸一般渗人。

    曹肃尬笑了两声,掩饰尴尬。

    这就是传说中的阴笑吗?

    真恐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