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乘风兽

目录:穿成修仙界女纨绔| 作者:我是小丑橘子| 类别:武侠修真

    “叫我龙三就好。”

    “龙公子,多谢你出手相救,本该报答公子的救命之恩的,只是家中有事,实在是无心再耽搁下去,想要尽快赶回去一趟,不如公子把家中地址告知与我,等我办完事自来相谢。”

    倪思凤抱了抱拳打算离开。

    龙三连忙拦住倪思凤:“姑娘怎么会那么急,连顿饭都不吃,可是家中有什么变故?”

    好不容易遇见了一个有好感的姑娘,没想到还没说两句话,对方就要走,这让龙三感觉受到了莫大的打击,难道自己就这么招人讨厌吗?

    明明在国都时,有很多女孩子前赴后继的对他献殷勤,他反而觉得很烦,这还是第一次有女孩子无视他。

    “是有一些事情,”对于一个一面之缘的陌生男子,倪思凤并不想吐露实情,“家中有亲人离世,我必须尽快赶回去一趟。”

    “原来如此。”龙三一听不好意思拦倪思凤了,但又实在舍不得就这样放倪思凤离开。

    他想了想,反正离回去的日子还早得很,不如随倪回她家看看,顺便保护这位姑娘。

    “我和你一起回去吧,对了,还不知道姑娘如何称呼?”龙三问道。

    “我姓倪名思凤,”倪思凤不解看向龙三,“就不必麻烦龙公子了,我家离这里有些远。”

    “在哪里?”

    “凌风城。”倪思凤说道,“在德庆城北面一万多里地方,一来一回要耽搁许多时间。”

    “这么远。”龙三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个城池,德庆城已经算是最远的要塞了,凌风城岂不是还要偏僻的地方,倪思凤如何来到这里的?

    “那你一个人上路更不安全了,我虽然修为不高只有炼气十层,不过这次出来,家父给了几位筑基期护卫,我带你回去更安全一些。”

    见龙三十分坚决要送自己,倪思凤几番推脱都推脱不掉,便由着龙三跟她一起上路。

    “对了,我见思凤姑娘法器破损严重,便又买了一把形态大小差不多的法器,不知思凤姑娘喜不喜欢?”

    龙三拿出一把银白色三尺长短的剑,剑身灵巧细长,剑柄雕刻有云纹并镶嵌一块淡蓝色宝石,看着就很华贵,最主要的是这把剑是三阶法器。

    而倪思凤损坏的只是一把二阶法器。

    “无功不受禄,我已承龙公子太多恩情,不能再要公子东西。”倪思凤开口拒绝了,没有人无缘无故对一个人好,更何况他们还无亲无故的,拿了他的东西,以后更牵扯不清了。

    “思凤姑娘是嫌弃这把剑品阶太低吗?”龙三很是失落,当时法器店里适合女修用的剑最好的就是这把了,要是在国都他能给倪思凤弄到更好的法剑,就是五阶法剑也不在话下。

    “不敢,”倪思凤有些无语,连忙摇头,“家中长辈所用最好的法器也是三阶,岂敢嫌弃,只是你我只是萍水相逢,况且龙公子对我还有救命之恩,我怎能恩将仇报再要公子东西。”

    “是龙某误会姑娘了。”龙三脸色好看一些,但还是想把手中的剑送出去,只是这次变了个说法,“既然如此,不如这把剑先借给姑娘防身所用,等姑娘有了趁手的法器或者灵石再还我也不迟。”

    倪思凤看龙三神色认真,大有不达到目的不罢休的架势,只好伸手接过此剑:“敢问龙公子此剑多少灵石?”

    “不多,一百块中品灵石而已。”龙三淡淡地说道,其实他是以一百五十块中品灵石买下,不过在他眼里这些灵石确实不多,就是再高十倍的价格他也买得起。

    储物袋里只有十块下品灵石的倪思凤:……

    倪思凤知道龙三公子来历不浅财大气粗,却没想到他会这么有钱。

    就连坐骑也是清一色的二阶乘风兽,速度可比最快的汗血宝马还要快上两三倍。

    如果骑着乘风兽回去,她最多五六天就可以赶回凌风城,比之前估算的时间提高了七八天,这一次倪思凤是真的庆幸自己答应了龙公子同行。

    也对龙三更加感激了。

    “思凤姑娘,乘风兽速度快风力也大,不如带个幕离护面吧!”小喜拿出白色的幕离递给倪思凤,这么好看的容颜露在风吹日晒就太可惜了

    只是一顶帽子,倪思凤没有再推拒,直接带在头上便开始一路飞驰回凌风城,她既有些归心似箭,又有些近乡情怯。

    但不管是什么样的结果都是要去面对的,躲避不是处理问题的办法,只有勇敢面对才能战胜一切困难。

    她要回去,或许以她的实力什么都做不了,但她要见最亲的人一面,也要弄清楚幕后真凶是谁,或许他们已经阴阳两隔,但知道了最终答案也比一直困在心里不停地担忧害怕强。

    ————

    “四叔,要不咱们歇会儿吧?”

    倪思奇是真的走不动了,两条腿像是灌了铅一样沉重,一步都迈不动。

    倪新志回头看了看气喘吁吁的倪思奇,露出无奈的神色,三哥太娇惯他这个儿子了,导致好好的男儿比女孩子还要身娇体弱。

    这才走了八里多路就喊着走不动了,照他这个速度走走歇歇,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走到国都。

    不过倪思奇是倪家唯一的男丁了,倪新志不免对他也有些疼惜,便停下来说道:“喝口水继续赶路。”

    “多谢四叔。”倪思奇欢呼一声,一屁股坐在地上。

    说来他和四叔本该四天前就出发的,可是四叔不忍四大家族和凌风城百姓尸体躺在地上无人清理,想让他们都入土为安。

    就在凌风城中心广场挖了一个大坑,他和四叔一起把所有尸体埋了进去,耽搁了整整四天的时间才掩埋完所有的尸体。

    “四叔,我们去国都做什么?”倪思奇好奇问道,为何不选择附近随意一个城池继续生活呢。

    凭借四叔筑基后期修为在哪里都会过得不错,为何非要跑去国都?

    为什么非要去国都?倪新志叹口气,莫九重是金丹后期真人,是他永远报不了仇的敌人,万一哪天莫九重想要对他们斩草除根,附近这些城池里的家族和城主都护佑不了他们。

    只有国都人才济济实力雄厚,就是莫九重也不能明目张胆为非作歹。

    最重要的事,他想要找到大倪思凤,正好借着赶路的机会,沿途慢慢打听。

    到了国都,消息会更加通畅,打听起来也会更容易一些。

    “国都比这些城池都繁华,你不想去吗?”

    倪思奇想了想说道:“想是想,要是距离再近一些就好了。”

    他们走了一天才走了几十里路,倪思奇想想还有五万里路要走就有些泄气。

    “走到下一个城池水月城,我买两匹马,会快上很多。”倪新志发话让倪思奇很是高兴。

    凌风城的所有活物都被血蛊吸食了,他们就是想找个代步的普通兽类都难,只能靠两条腿。

    “四叔你看,那头上长着两只像鹿角一样的马的是什么品种的马,竟然跑的如此之快?”

    倪思奇看到旁边大路上呼啸而过的一队人,眼神里流露出羡慕和向往。

    “四叔,咱们买刚才过去的那种马吧!”

    “那不是马,”倪新志看着倪思奇又叹口气,可真是地主家的傻儿子,“那是二阶乘风兽,鹿角马头牛身,速度却是普通马的好几倍,但价格可不止好几倍,而且数量稀少十分罕见,有钱可能也买不到。”

    一只乘风兽最少要两百多块中品灵石才能买到,是谁有这么大的手笔能买了十几只乘风兽当坐骑?

    而且他们为何前往凌风城的方向?

    隐隐约约觉得其中一人背影有些熟悉,就是速度太快了,倪新志也没有看清那人就跑远了,更没想到就此和大女儿错过,导致很多年以后才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