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她怎么还需要看脸,才能认出她最爱的爱人?
对,阿翰就是喜欢穿白色衬衫,和米色休闲长裤。
——项昊翔却不是,他似乎随时都是西装笔挺,衬衫也用的是高贵的银灰色,给人以威压遥远的感觉,
阿翰的头发是淡淡棕色的,她还曾经取笑他是一只小棕熊。
而项昊翔的头发却是乌黑的,黑得好似极夜。
来不及去想自己为何再一次地想到项昊翔,落夕知道自己再清楚也没有,阿翰极爱,三教九流,他都爱看,但他平日学业忙碌,所以经常会背一个装了书的双肩背包,在地铁或者等她的时候读。
有一次她们约在某大型商场人流汹涌的门口,他看书看入了神,根本没有注意到她的到来。
她东张西望,但人实在太多,她根本找不到他。
用了足足半个小时她和他才碰上头,她的脚都站麻了,罚他请她吃了一个哈根达斯冰球。
是的——是他。
那样的姿态,那样的用心,那样的穿着,只可能是他。
绝无第二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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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夕只觉得电流流过全身。
若说她充满热情地去项昊翔的发布会之时,只是抱着可能是他的揣测,这一次她真的可以百分之百的确认。
至少,是百分之九十九。
但,那么激动,那么狂喜。
她却全然挪动不了步伐。
她自己都觉得异常惊讶。
等待了两年半,思念了两年半,呼唤了两年半,锥心刻骨的恋人,这一生中最爱的人,当他真的出现了,而且就出现在她身后十米远,就好似时光根本没有流淌过,还是两年半之前,他在地铁站等着她,两个人一起去植物园看樱花。
她泪盈于睫。
眼前的一切都好似慢动作。
电影镜头一般,缓缓在她眼前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