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些关于《狼群》的话

目录:华山论书团评论合集| 作者:华山论书团| 类别:历史军事

    暂把家国忘,寒光照铁衣。--一些关于《狼群》的话

    昨天和一些朋友在群里聊天,其中一个朋友说他在用别人的号,让我们猜是谁。并说那个起点著名的写手就坐在他身边。不知道为什么,我脑子里一下就蹦出“刺血”这个名字,并且紧跟着发过去一句话:“如果真是他的话,请帮我给他带几句话”。很快朋友回复我:“你说吧”。看来是承认了,然而我却坐在电脑前,搜肠刮肚半天竟一下子想不起该说什么,最后只发了一句话过去:“《狼群》很好。”

    事情过后,我又重新点开《狼群》。缓缓拖动鼠标,看着大块大块的文字从眼前闪过。是啊,《狼群》已经看了大半年了,究竟想对他说什么呢?

    这是一本关于雇佣军的小说,书名《狼群》。狼,桀骜不逊,但又群居团结。不及虎豹个体的强悍,不及牛羊群体的庞大,但就是这不大不小的狼群,猎食与生存在它们而言已经堪称一门艺术。而主人公所在的这个雇佣兵团――“狼群”,也让我们看到了同样的艺术。

    情节篇

    所有的故事是随着一本日记的翻开而慢慢讲述出来的。主人公刑天本是一个普通的学生,也许唯一不普通的是他自幼因特种兵老哥而打下的底子。20岁那年,因为卷入一场意外,他开始了自己的佣兵生涯。

    雇佣军,本不是个十分光彩的称号。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在雇佣军这个明确目的的背后,是难以摆上台面的政治争斗和经济掠夺。不停的征战厮杀和闲暇时的疯狂享乐,这似乎就是佣兵生涯的全部。在作者笔下,“狼群”兵团在全球的每一块土地上展开拼斗,循序渐进,张持有度。虽然所有的小说情节都是虚构的,但时时出现的那些现实世界的背景却带给我们强烈的真实感,比如红色高棉、比如911恐怖袭击、比如车臣武装,还有伊拉克和阿富汗战争等等。

    从文中最开始的那场人质事件,主人公刑天开始崭露头角,这便成了他加入雇佣军的引子。而后是相对容易的柬埔寨任务,这个新兵又因为救战友一命而得到了战友的认可。突如其来的战斗似乎还使这个菜鸟难以适应,但随后的短期强化训练却使得他真正有了随“狼群”厮杀的本钱。

    在基地的短暂停留,既顺便补充交待了狼群的背景,也算是正式把刑天纳入了“狼群”这个家族。这段时间里,刑天受到了新的训练,当然,还有队友的捉弄。一个个本来生疏的名字,慢慢幻化成一张张生动的面孔。在“狼群”的诸成员尽数登场,以及刑天进一步融入“狼群”之后,新的任务马上开始了。

    正如刑天作为狙击手的师父,“快慢机”所说:“战场就是佣兵的训练场!”这次非洲之旅,刑天也从一个缺乏经验,甚至还经常拖队友后腿,并不时需要人照顾的新兵而日趋成长为一个合格的战争个体。非洲的一行同时还牵出了刑天的老情人和新的爱人――,也在一次生死搏杀中,让主角赢得了一个美名――“食尸鬼”。

    利比亚任务完成后,私囊饱饱的群狼们又开始了寻欢作乐,同时也可以让跟随着刑天饱历战火的读者们稍稍放松一下。也许看到刑天戏剧性地被终结了处男生涯,所有的人都会心一笑了吧。

    然而吝啬的作者却不肯让我们多享受一下这轻松。一次喝酒,刑天认识了一个原本赫赫有名的佣兵――“血勇士”。当年威风八面的一个人,却因为在战争中亲手误杀了自己的儿子,最终崩溃而沦为乞丐一样的角色。作者借发出聩耳之音:“佣兵的圈子中发生在战场上干掉昨天的队友和亲人的事情很常见,虽然血勇士的事比较少见但不能成为他堕落的借口,军人要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一副坚如钢铁的心肠,他没做到他是个失败者!”难道这就是佣兵的生存之道吗?

    仿佛就是为了验证上面那句话,在“狼群”接了另一个任务重返利比亚的时候,却发现,昔日的敌人已成了盟友,而倒在枪口下的,却是从前曾被利益绑在身边的同伴。一切为了金钱而战,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盟友,这似乎再次让我们见识了雇佣军的真谛。

    紧随其后的俄罗斯之行中,“小猫”险些被挂,让人不由捏了一把冷汗。紧张过后,作者大笔一转,却又突然让血里来,火里去的群狼们在灯红酒绿里当起了阔少爷小姐们的保镖。紧接着,日本、美国、阿富汗……场景转换之大、之快令人咂舌,但这种极大的转换却又很好地保持了读者阅读的新鲜感。当然,“狼群”作为一个雇佣兵团,只要有合适的利益,任何任务都可以接。所以,场景的变换并不会带来任何衔接上的突兀感。反而尽得张驰之道。

    作者曾声明他本人不是一个军人,但从小说的字里行间却可以看出他一定是一个资深的军事爱好者。老黑没有当过兵,更没有经历过战争,但从作者的笔下却仿佛嗅到了硝烟和血腥,仿佛看到了枪口喷出的火舌和四溅的血肉与泥土,感觉一切都如此真实。

    人物篇

    刑天:作为主角,文中选用的第一人称及作者深厚的文笔功底成功地把我们代入了小说中的世界。人的性格既有天生的,也有后天养成的。角色会随着人生经历而慢慢成长和改变。作者显然极好地把握了这一点。作为一个日后在佣兵界大名鼎鼎的人物,主角的佣兵生涯却也是从磕磕绊绊的菜鸟阶段开始的。

    从第一次任务中闻到尸臭都会吐个一干二净。还有第一次从狙击镜中清晰地看到爆头,竟然半天回不过神来。刑天在战争的磨砺和队友的提携下慢慢掌握了战场上生存的各种技巧。随着在“狼群”中战斗经历的增长,他的性格也在发生潜移默化的改变。

    从开始杀人产生的震撼,以及对今后前途的迷茫。第一次因“食尸鬼”的形象而被同胞惊惧离弃,后来返家想回归平凡却又失败。慢慢地,主角成了一个合格的雇佣军,正如他所说――是的!我成熟了!我由一个胸怀热血,喜欢交际,喜欢散文,喜欢边洗澡边唱歌,甚至在挖过鼻屎后再细细欣赏的“孩童”。成熟为一个孤僻,冰冷,满脑杀人技巧,漠视生命,甚至看到好友被炸成碎片后心跳也没有超过90的“大人”。

    但是,在陪伴刑天慢慢“成熟”的同时,我也很高兴地看到他对祖国的感情以及对家人那割舍不下的牵挂。也许正是这一点,使得主人公没有变成一个完全的战争动物。也许正因为行走在黑暗间,人性的闪光点才显得如此夺目和可贵。。

    :她算是女主角吧。老实讲,她其实比主角更能引起我的关注,这当然不仅仅因为她是一名美女。她是小说中刑天的女人,一起战斗,一起舔伤。

    小说中,的出场是极其曲折多彩的。因误会而引起的冲突,将这个大名鼎鼎的女佣兵带到了主角身边。作者通过收养的神父和“狼群”中医生的嘴,来告诉我们这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首先我要说明她可是我们这里最好的战士。第二是她要来的,我拦不住她,我只是给了她适当的教育和人生的指异,我并不能强加任何的意愿。她自己一定要出来为自己的北爱尔兰的战争孤儿院挣钱,她可是那里的院长。你知道我们不像你们狼群一样有高额的收入,我们一年内大多工作都是为教会做事,是无利润可言的。”神父一脸骄傲的说:“艾薇尔是我最能干的孩子,也是最善良的孩子!”

    “的意思是赤背毒蛛的意思。赤背毒蛛是澳洲特产的一种巨毒蜘蛛,名列世界四大毒蛛,被它咬中半个小时内会全身剧痛,抽搐而死。你从此可以想像她的手段了吧!”医生很阴森的说道。

    而自己却在第一次和刑天欢好之后,指着背后的文身对刑天说:“对,这就是炽天使。炽天使是掌管刑罚的天使,也负责清除所有亵渎神灵的罪恶!这副图的意思很简单,当善的天使开始杀戮时即使对像是恶的撒旦,它也不再无暇。沾染了血水后天使便也有了恶,也成了魔,最终也会受到审判。而这也是我的命运,我为了保护神的尊严和神的子民而进行杀戮,但即使是在正义之名下,我也已经不再纯洁我已经背负了无数的罪。我已成了恶魔最终会受到审判,但我却不能停止,因为那样会有更多无辜的神的子民被害。既然注定要成为恶魔,为什么不享受成为恶魔带来的快感呢?””

    这个从小在佣兵界长大的女孩儿,在经历了父母的死亡,以及11岁亲手用枪打烂仇人之后,她就已经选定了自己的道路。她杀人,但杀人却是为了拯救更多弱小的人。她不问什么国家政权,只信仰上帝,只想从战火和掠夺中拯救更多的女人和小孩。这样一个女人,在她冰冷的战衣之外我看到了那层圣洁的光辉。

    屠夫:“狼群”里的人形形,每一个都极有特点。然而在刑天的战友里,我印象最深的仍然是屠夫,这个带他到“狼群”的引路人。如刑天所说:“屠夫是我在狼群中最好的亲人了,是他把我拖进了佣兵圈,改变了我一生,也可以说是毁了我一生,但我每次不管多生气只要听到他那招牌式的阴笑声,总是提不起火真正的怨恨他。他教会了我所有我现在掌握的东西,即使战场上如何解手,都是他给我讲解的。他可以说和我是亦师亦友。”

    童年惨痛的经历,使得屠夫异于常人。甚至在佣兵界都以嗜杀和凶残闻名,这点从他的绰号就可以看出。不知道为什么,按说对这个即使对战友也不知温柔为何物,对敌人更是野兽般凶残的家伙,我却提不起什么厌憎之情。反而,在刑天每一次遇到危难的时候,我最期望看到的就是屠夫那魁梧的身影,甚至满心欢喜地看他用拳头来跟刑天打招呼。

    屠夫算是狼群中众成员的一个缩影吧。走上雇佣军这条不归路,其实大多人都有不愿回首的经历。见惯了生生死死,能维持他们精神的只有粗大的神经、不断的炮火还有拼命的享乐。战车开动,却已经停不下来了,那么,不妨就尽心享受驾驶的乐趣好了。

    感情篇

    不知为什么,很多时候,和别人一说感情戏,就被自然而然地引到男女之情甚至戏上面去了。《狼群》吸引我的,绝不仅仅是里面逼真的战争描写,同样打动我的,还有血与火之间凝练出来的感情。这里有家庭亲情、有男女之情、有袍泽之情。看有些书里那些拙劣的感情表达,如同拿了刷子,一股脑把浓重的色彩涂到材质上,尽管涂得再花里胡梢,那五颜六色也还仅仅停留在表层。而《狼群》中的感情戏,却是在无情的战场上慢慢渗透出来的,深深地、无法洗刷地浸入了整篇文字。

    家庭亲情:正如前面所说,刑天加入雇佣兵团完全是出于一场意外。但对于这种刺激生活的渐渐适应和向往,以及一些私人顾虑,使得他离自己的父母越来越远。刑天也曾努力地尝试回归那种普通人的生活,回归那母慈子孝的天伦之乐,但在战场上浸淫得久了,却再也无法适应平凡的生活。正如同一旦变成桀骜的狼,便再难以温顺地行走于村舍之间。刑天开始不知道这点,直到一天失手伤了自己的母亲,他才意识到,家,也许只能存在于他的梦中了。真正陪伴他的,只有手镯里母亲的发束散发出的清香,还有那份思念。

    刑天的另一个重要亲人是他的哥哥,一个从小训练他的中国特种兵。尽管刑天成为佣兵后很多行动都要顾虑到身在祖国的兄长,兄弟感情不可谓不深,但哥俩儿后来唯一的一次交流却是这样:

    我正不明白他这话是什么意思的时候,一只46的大脚已经印在了我的脸上。我哥一个迎面踏便把我跺倒在地,然后拖着我的脚把我拉到国境线上,开始对我进行拳打脚踢。我心里早有准备抱着脑袋蜷成一团,硬挺着。

    暴风骤雨式的痛殴很快就过去了,等我再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已经是鼻青脸肿、血流满面、浑身脚印了。我哥整了整仪装轻轻的丢下一句:“这是为妈!”说完,转身就走。

    “帮我多照看着点爸、妈!”我捂着鼻子和脸上裂开的伤口只能挤出这么吱唔吱唔的一句。

    “妈很难过,因为你不告而别。”我哥的一句话就把我泪给说下来了。伟大的母爱!正因为如此,我才更不能回家,只能眼巴巴的看着我哥头也不回的坐进了一辆汽车。我哥恨我是应该的,就冲我失手误伤母亲这一点,杀了我都不过份。他只是打我一顿反让我觉得没有得到谅解是这么的痛苦。

    没有过多温情的话语,一切都以兄弟俩独特的方式进行,但文字中却分明感到一份亲情缓缓淌过。

    男女之情:

    是刑天的女人,但她第一次出现却是作为刑天的敌人。随后,情挑刑天,这个初哥的第一次没有多少脉脉温情,反而是在尽情的欢好后,听到了的一段话:“我只是说明我和你好不是因为我爱你!我已经没有爱这种无聊的幻想了!这样做是因为我对你在危难中仍以队友生命为先的作风很有好感……你很够义气!所以你让我有种久违的安全感,所以我才想和你好。而且你作风也很凶悍!不会让我觉的你是个窝囊废。就这么简单!”

    没有什么爱的宣言,只有一起厮杀,一起享乐。甚至连日后的都只是:“我下午六点以后也有空,要不要?”我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对从来没见识过的男女,虽然没有听到他们说过什么山盟海誓,却没来由地认定:如果他们中的一个人需要为另一个人挡子弹,他或她都会毫不犹豫地去做的。

    袍泽之情:

    记得刑天初上战场的时候,队长曾安慰他说,一只狼什么都做不了,但一群狼可以撕裂一切。在硝烟弥漫中,一个士兵,唯一可以信任和依赖的,就是他手中的武器和身边的战友了。佣兵,作为一群为金钱而杀人的人,本来应该是凶残无情的,可文中很多地方却深深打动了我。

    很喜欢刑天进入“狼群”基地的那个画面:进入大厅,里面的男男女女大多数人都不认识,但显然都不是善于之辈。没有迎接,没有鼓掌。但在刑天不经意地把目光在两位打扮很的女人身上多停片刻之后,热烈的气氛却突然爆发出来。

    “哈哈,钱拿来!钱拿来!”两个女兵伸着手大叫到。

    “(操)!真倒霉!。。。”其它的男兵都从兜里开始掏钱。

    “刑天,你真没出息!”底火一边掏钱一边埋怨我。

    我纳闷的看着队长,我怎么了我,一进来谁都不认识呢就被骂!

    “你谁不能看,非要看他们两个!害我输钱!”恶魔一边说一边数钱,看样子赌的不小。

    “我怎么了?”虽然能猜出点端倪,但我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我们打赌,你进来先看谁,要是看我们两个,我们就赢,看其它人就是他们赢!谢了!”金发的美女冲我扬扬手中的钞票。

    “。。。。。。”没想到这帮人。。

    “队长!这。。。你。。”本来我想让队长给我做主的,可是看见队长竟也在掏钱。。。

    “我说刑天呀!你真是不争气呀!唉!”队长摇摇头。。。

    “。。。。。。”

    老兵们以独有的方式来欢迎和调笑这个新兵蛋,让人感觉粗犷而又不失温情。这是一段轻松的描写,而另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在车臣任务中,小猫不小心踩了雷。僵在那里无法救人的时候,战友们不得不做出艰难的选择。

    “我不走!”其它我很害怕,心中十分想撤退。这种求生的冲动几乎已经作用在我腿上了,但想到平常小猫对我的种种照顾,千里迢迢的跑到中国在我家门前蹲守,而我在她遇到麻烦的时候竟然逃走?想到这种可能,我的心头的负罪感就像用刀剜心一样。也许思考点并不高尚,但我决不能抛弃我的战友!

    “你少费话,面对现实吧!”恶魔扭过头一把捏住我的脸,眼含热泪的对我叫道。

    看着满脸痛苦的恶魔,我知道他也不愿意抛弃战友,可是我们都是懂得爆破的,那个装置如果在地雷还没被激活时还能拆除,可是一旦激活就是个死结不可能解开了。如果不离开稍有动静就有可能把我们四个全炸死,这就是设雷者为什么设松发雷的用意所在-利用战友的情谊一网打尽!

    “我不走!要走你走!我不像你这么无情。”我甩开恶魔的手:“现实一定可以改变,我不是为了看她被炸死才来俄国的。”

    “撤退!这是命令!”队长在无线电中叫道:“恶魔把那个小子给我抓回来。”

    恶魔从后面一把抓住我的肩膀,就要把我拖回去,我的倔脾气一下子上来了,恶魔刚抓住我的肩膀我一扭脸,一拳打在了他的脸上,把他打了个跟头。恶魔本来因为逼不得已要舍下小猫就很难受,我一打他,他也恼了!跳起来扑到我面前还了我一拳,我们两个竟然在半路上打了起来。

    最终小猫还是被刑天用机智救了下来。过后很久,这一段画面还是在我脑子里盘旋不去:一个女兵小心翼翼地站在冰天雪地里,绝望地进行着濒死的祷告。左右几个大男人,含了热泪在那里厮打,只为了用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去换取那可能只有万分之一的拯救机会。

    类似的场面还有很多,比如战友们为了唤回刑天的意识,一帮大老爷们在兵营里大声嘶吼:“刑天,我们爱你!”还有那对意大利异姓兄弟――鲨鱼和风暴。鲨鱼亲手割下杀手的头颅,为兄弟报了仇。然而最后,这两兄弟还是一起死于对手设计的爆炸中,也算是真正的血肉相混相连了。

    以上罗罗嗦嗦说了很多,回过头来看看却发现并没有把自己的感想完全表达出来,这可能就是笔力所限吧。按照这里的规矩,书评的最后,在通篇的赞誉之后是应当例行公事地挠两下痒痒肉或者轻拍一下小软骨的,以示评论的全面性。但以我的水准,实在难以从这部作品中挑出什么刺来。唯一的不满,也许是整部小说的开头――刑天的儿子被领到一个放满军刀的山洞,并打开父亲的日记。这是故事的开始,然而也预示了故事的结尾。我并非不能接受“狼群”全军覆灭的命运,但从一开始就揭示出来,让我在中间阅读“狼群”九死一生、惊险搏杀的同时也产生一种无力的夙命感。也许,作者这么安排另有用意,而我作为一个读者能做的,就是尽力把那个灰色的开头从心底抹去。

    这篇文字以我和朋友的聊天开始,那么同样还是这个聊天来作为结尾吧。和作者刺血相熟的那个朋友说这篇杀气腾腾的军文的作者,其实就是一个平时任他们欺负的小眼镜。还没等我回复,群里的另外一个书友抢在我前面说:“不管现实中你们对他怎样,在我们心目中,他是一个令人尊敬的作者。”我想,他说出了我也想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