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彼岸,薇薇安一觉睡到夜色朦胧才醒来。
不,确切地说,她不是睡醒的,而是被饿醒的。傍晚时分,薇薇安饥饿难耐,自床上爬起,叫了双份的披萨,狼吞虎咽地吃完,犹不甘心。冲着罗亦安叫喊:“亲爱的,我们昨天没能吃上大餐,今天去吃,怎么样?”
罗亦安刚刚自机场赶回,发完了货物后,也正感到饥饿,听到此建议,立刻响应:“好啊,我们去百老汇,那一带餐馆林立,高低中档各色风味齐全,吃完饭我们可以散着步去百老汇看演出。”
薇薇安偏着头,略一考虑,建议说:“不,我们还是去去曼哈顿下城的S区,过去我常看杂志上的介绍,一直没机会去转转。我还想听爵士乐,尤其是怀旧的爵士乐,小时候我常听到这种音乐,现在却只有在S区才能找见演奏它的酒吧。我想在酒吧点上一杯雪梨酒,静静地听着忧伤音乐,回忆一下过去。”
“也好,听你的”,罗亦安立刻赞同,并建议:“去那里最好别开车,S区很难找见停车位,我们还是坐地铁吧,像个普通人一样感受一下纽约的城市脉搏。”
在纽约坐了地铁,凭车票2小时之内换乘任何公交车都不用再付费,这是纽约市政府为了缓和城市交通,减少环境污染,特意对公交系统作出的补贴政策。普通人每天只需花两美金就可以上下班,不仅减轻了上班族的经济负担,还免去了换乘时不断付账的麻烦。
坐在地铁上,罗亦安真不敢想象自己见到的场景,这是国内宣传的纽约地铁吗,它应该是昏暗的灯光、破旧的车厢、四处乱涂乱画的墙壁,凶杀案频发、肮脏的嬉皮士游荡在车厢里、蓝领上班族表情僵硬、呆板地坐在污秽的椅子上……等等、等等。可实地一看,真让罗亦安大呼上当。
为了保险起见,罗亦安临来前特意换上了防弹西装,腋下、袖口,腿脚处别了大大小小三把枪,那明显隆起的衣物让车内人敬而远之,自站台走入车厢,他已被数波巡警拦下,不得不多次出示自己的证件。本想不受人注意的他现在就像是黑夜里的大灯泡一样明显,真让人受不了。
仔细查找,车厢里倒是有一个流浪汉,流浪汉们以此为家,他蜷缩在长椅上烂醉如泥,那种坦荡的劲儿仿佛醉卧沙场,视死如归。不过,总的说来车上的乘客还是以上班族为主,其中不乏华尔街上衣冠楚楚的白领,寥寥无几的人相互间站的距离很开,没有人故意凑到别人身边。不远处,一对情侣肆无忌惮的拥抱在一起,恨不得彼此融入对方体内,亲吻声响亮的旁若无人,但车里的人却发出会心的微笑,看着他们就像是欣赏百老汇的一幕演出。
薇薇安微笑着依偎进罗亦安的怀里,或许是那对情侣的热烈感染了她。她搂着罗亦安的腰,心满意足地笑了。
一个高个子,戴眼镜的黑人小伙子从车厢的一头走了过来,向乘客推销他手中的书。此类小书贩在地铁上很常见,据说畅销书作者赫鲁※#183;佩塔(erutah)成名前就在纽约地铁卖了三年自己的小说,每年收入10万美元(合人民币80万元),后来,他在地铁里向TV图书出版公司的出版经理雅可布※#183;霍伊兜售自己的书《Aip-opStory》,由此被霍伊挖掘,一举成名。自那以后,在地铁里销售小说的作者,每个人都怀有赫鲁※#183;佩塔的梦想。
“我是个青年作家,”卖书人向车内乘客大声宣布,“我刚刚出版了自己的第一本小说,翻一下吧,又不费您什么事儿。瞧一瞧,瞅一眼行吗?它就要成为全国头号畅销书了,一年后还会排世界第一。今天您在这儿遇到我,赶明儿您就能在《欧普拉》杂志上看到我了。”
卖书人挨个儿走过每人身边,愿意给钱的就给,不理睬他也不在意,罗亦安见到这情景,也赶忙入境随俗,两眼决不对视,睁大眼睛显露出自己的“无动于衷”。
看看这节车厢没什么戏了,卖书人接着昂首挺胸、大义凛然地走向另一节车厢。罗亦安被这位老兄独特的售书方式震得目瞪口呆,看着他远去的背影不禁暗叹:瞧这心理素质,连要饭都要得有尊严。
列车停稳,车上人稍作移动,罗亦安搂着薇薇安下了车。站台上五花八门的表演艺人吸引了两人的脚步。这些表演形式多样,有爵士乐队,有吹排箫的南美乐队,有自弹自唱的,有弹钢琴的。这些艺人常年在此地演唱、演奏,还正式申请了执照。
这些艺人当中最多的是黑人与中国音乐家。他们当中幸运的,终有一日会踏上百老汇的红地毯,这也是一种纽约传统——许多其他国家的音乐家都来到纽约,也都从地铁站开始。但更多音乐家终身在此演奏,他们8小时平均只能挣到可怜的70美元(每天约560人民币,每月约1.2万人民币)。
罗亦安在一个吹笙的中国人面前站住了脚步,见到有客人上前,他拿出笙,用一块干净的布仔细擦拭,然后闭上双眼。《卡门》序曲穿透潮湿的空气,在地铁站里回荡起来。每过一辆火车,他的笙声就被淹没在巨大的轰鸣声中,只见他的嘴还在动,却什么也听不见,火车远去后,他的笙声又露出头来,笙声就这样断断续续,若有若无地飘荡在躁热不堪的地铁站里。
一首接一首,中年人吹得大汗淋漓,仿佛面对着成千上万的观众。他的演奏没有一丝一毫的怯懦和谦卑,相反,带着一种无所畏惧的坦荡,一种无与伦比的人格力量。所有赶地铁的人都禁不住驻足倾听,并报以热烈的掌声。
罗亦安掏出钱包,拿出10张20美元的钞票,却捏在手心,只冲中年人微微摇头,似是对他的演奏不满,又似对他本人表示遗憾。
那中年人猛然睁大了眼睛,对罗亦安端详片刻,拿起笙呜呜咽咽吹了起来,初始是颤动的长音,犹如鸟儿嗖嗖地抖动着美丽的羽毛,振翅欲飞。继而是一连串短促音,犹如鸟儿引吭高歌。忽而音乐由慢渐快,轻盈欢快,恰如鸟儿翩翩起舞。
周围人发出一连串热烈的掌声,并夹杂着兴奋的议论声。罗亦安却不忍听下去,放下手中的钱,拉着薇薇安走出了地铁站。
“太美了,这是什么音乐,那是什么乐曲”,在地铁口薇薇安追问。
罗亦安紧紧闭住嘴,止住脚步侧耳倾听,许久,乐声结束他才回答:“那是我们的民族乐器,叫做‘sheng’,这乐曲是笙的保留曲目《凤凰展翅》,讲的是涅磐的鸟儿获得新生。”
薇薇安不说话,左顾右盼了半天,方吞吞吐吐地问:“那是你的同胞吗?”
“是的,我早听说纽约地铁有这么一个人,姓张,是中国宫廷乐师的第10代传人,祖上曾是清宫皇室乐师,他自己也曾为首长表演过。但他是家传技艺,没有文凭,所以评不上职称,所以……”
“职称?什么东西,商品的标签吗?成功人士是不需要戴上标签的。你为什么不跟他打招呼?”
“在我国,人们一直认为街头音乐家就等于乞丐,如果我跟他打了招呼,是对他的一种侮辱,他会感到羞愧。”
“据我所知美国人没有这种想法,他们认为只要付出了劳动,就值得尊敬——谁知道对方明天是否会踏入百老汇的红地毯,并在回国后受到万众瞩目。”
“我明白,只要他从百老汇出来,没人再要求他必须有职称——哪怕他是个百老汇乞丐。”罗亦安此时已恢复正常,左右打量着地铁口的建筑,顺嘴说:“其实,每个人在生活这出戏中,既是演员又是观众。在今天这出戏里,我们何尝不是一个演员。我欣赏他,欣赏他演奏时的敬业——每时每刻演好自己扮演的脚色,沿着这条路通向成功。”
眼前这条街道就是S区,看外观实在不起眼。全区都是四、五层高的旧大楼,以及类似货仓的挑高建筑,这种几乎都是水泥墙不需刻意的装饰反而形成了S的一种不同风格。在S区逛街时需要狩猎的耐性与需要很好的体力。说实在的,即使是拿着地图照着走,因为不论纵间和横间都有不同的小店,这些店的招牌都很小,除非走到跟前仔细一看,才会恍然大悟:原来这是某某品牌专卖店。
目前,全国各地都在打造自己的S区。北京三里屯、上海衡山路的酒吧一条街也是仿照S区设立的,而三里屯与衡山路据说是白领们体现自己小资情调的最佳去处。但纽约的S区才最原版,它由几条街构成,其文化底蕴更深厚。这里的酒吧提供的音乐类型应有尽有,爵士、蓝调、钢琴、摇滚、说唱乐……据说,许多未出名的音乐家成名之前,都曾在这里的酒吧作过现场表演。
从休闲的角度来说,这里是最佳去处。你能找见各种小名牌的专卖店,也能找见各类消遣方式——只要你想得出。不过,罗亦安却不是个好游伴,他太紧张,进入这种喧闹的场所,看着周围带着醉意游荡的汉子,他常常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像准备扑食的野兽,浑身上下散发着危险的气息,这或许是丛林生活留下的后遗症。
每天夜里,当他们从S区回到酒店,薇薇安常用激情平复罗亦安的杀气,但毫无作用。第二天,来到酒吧,一有人走近身边,罗亦安的肌肉不由自主地就绷紧起来,一瞬间,酒杯在他手中化为碎片,而他身不由自的握住其中一片锐利的玻璃,摆出防御姿态。
几次过后,S区酒吧都流传着罗亦安的故事,于是,一个亚裔男子协一个红发女郎,成了当地酒吧最不受欢迎的客人。而后,罗亦安白天的事多了起来,律师介绍了新房产。买房子、搬家、雇装修工人、购买家具、修缮草坪花园等等事情占据了他太多的时间。夜里,他已实在没精力陪伴薇薇安疯狂。
薇薇安骨子里是个很自主的女人,虽在秘族多年,养成了唯命是从的习惯,但忽然脱离组织,天性不可遏制地爆发,勉强陪罗亦安做了点事,便开始当上甩手掌柜,任由罗亦安安排新家事宜,自己每天单身外出,自由自在。随后,两人的生活轨迹完全不同了,薇薇安白天酣睡如泥,夜里则去S区酒吧游荡,直到黎明时分才回到房间。
几个月后,新家装修完毕,两人正式入住新家。这时,罗亦安已明显感到自己与薇薇安渐行渐远,而国内谭彩玲金慧珠的召唤不绝于耳,新任务却至今毫无消息,罗亦安数次讯问都被告知“别着急”。
一天清晨,罗亦安又在日历上划去一天。九月没几天了,距离“十一”大假不远,粗粗一算,自己出国已经快一年了,S公司那头还挂着自己的名字,不过自己还长时间没露面了。刘秋卉一个月前已嫁入豪门,工场现在全由谭彩玲负责。
想到自己的工厂,他忍不住泛起乡愁。
楼梯响动,薇薇安穿着睡衣慵懒地边伸懒腰边下楼。走近罗亦安身边,看着他对日历发呆,薇薇安自身后抱住了他的头,温柔地按摩着。
“亲爱的,我们老是闲着也不是办法,是吧”,薇薇安说:“这些日子里,我在S区结识了许多朋友,有三家保安公司向我发出了邀请,啊,我已经决定选择其中一家,那是家向明星提供贴身保安的保镖公司,我想明天就去上班。”
分手的时间到了……
“你决定了吗?”罗亦安问:“那些合伙人可靠吗?”
薇薇安毫不犹豫地回答:“是的,这些日子来,我出没于S、百老汇、第五大道,结识了很多明星的保镖。罗杰,明星雇保镖多数出于炫耀的目的,而明星刺杀案几十年才出一例。以我的身手会成为女保镖中最优秀的人,这个活儿又轻松又不危险,还能跑遍世界各地。你放心,应付那些歌迷、影迷、球迷,我有足够的能力。”
罗亦安走到酒柜前,为自己斟了杯酒,摇晃着酒杯,沉思着说:“这座大楼里我布设了一千多个感应点,埋下了3吨炸药。遗憾的是,那些感应器档次不高。但这已是我所能搜罗到的全部设备了。回头,等你维修时,把那些感应器全换成高级货。我是这样想的,一旦你遇到不可测的风险,你就按动按钮,把这所大楼炸了——连带入侵的敌人。
另外,这所大楼的地下室有两条隧道,一条通向纽约下水道;一条与地铁隧道一墙之隔,紧急时刻,你只要按动按钮,就可以炸开这堵墙,顺着地铁隧道搭乘地铁,你可以到达全城任何地点。
我建议:你可以去S区躲藏,那天,我们乘坐地铁时,我已进行了全面的考察,并在地铁口附近又为你买了一所房子。你可以把它当作紧急避难所。
此外,雷纳尔多与梅丽我已经联系上了。他们已进入美国,并且登记结婚了。我帮他们在农场里建一个小型机库,以方便拉打猎的人。一架小飞机就停放在那个机库里。万不得已,你可以躲入他们两个的农场,或者驾机飞往世界各地。雷纳尔多与梅丽夫妇现在有了中情局背景,去他们那儿狩猎的官员较多,飞机起飞降落不会引起注意。”
薇薇安走进罗亦安身边,从背后环抱住了罗亦安的腰,刚强的脸上露出一丝柔和,紧紧地搂抱着罗亦安,她的眼睛变得潮湿,喃喃自语说:“亲爱的,我想哭,真的,感谢你为我做的一切。我真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我的谢意。”
罗亦安身体僵硬,缓缓地饮下杯中酒,他轻轻地说:“我们还会见面的。”
薇薇安狂乱的吻着罗亦安,轻声呢喃:“啊,这么快,你不打算等待任务的召唤了吗?……其实,你真应该跟他们多接触一下。在组织里真正有势力的,就是蜂人。他们使用着很多匪夷所思的设备,那是秘族科技的精华……”
罗亦安将酒杯轻轻放下,转身搂住了薇薇安,解释说:“我对现在的状况很满意,我喜欢四处探险,我的眼里总是充溢着兴奋与好奇,对未知的好奇是我前行的动力,而让我兴奋的则是蕴藏于探险中的无限可能性。但我不希望牵扯过深,还是保持距离,我们各取所需吧。”
薇薇安闪出罗亦安的怀抱,两眼发亮地转了个圈,问:“你说,明天我穿什么衣服上班好?”
罗亦安欣赏地打量着她,回答:“哈,你穿什么都漂亮,但请记住,别抢了女主角的风头。”
薇薇安突地跳了起来:“好啊,乘你还在这儿,我把衣服穿起来,你看看。”
不由罗亦安回答,她欢笑着跑上楼去。罗亦安嘴角带着微笑,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楼梯口,拿起电话,对电话另一端说:“我明天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