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5回 濒临绝境逢奇缘 再获生命阖家欢

目录:天地之道| 作者:玉栢林| 类别:玄幻魔法

    第二天,胡晓天继续以蘑菇为食修炼不缀,多亏这种山珍富含天地精华,使他能保持充沛体力不断提高精神“六识”、增强控水本领。

    没有前人留下的经验可供参考,更没有现成的功法可以借鉴,只能依靠天赋和智慧,在混沌中探索,在糊涂中求明白。胡晓天以天地为师,不断进入天人合一的境界,自然而然触摸天地运行脉络,不断感悟其中玄妙的韵律变化。

    意念妙用无穷,不过仍有局限性。胡晓天认为精神并非万灵万能,如果遇到一位意念力更强大的对手,一旦双方发生冲突,进行精神较量、心灵碰撞、灵魂拼杀,其过程一定相当惨烈,甚至比肢体战斗凶险百倍,后果不堪设想,必须选择一种特殊的武器,作为中间介质进行缓冲变化,就像一位武术高手,再强的身体也不可自恃,还要掌握刀剑,以此增强攻防能力。

    目前自己一无所有,但是有水。没错,水,俯拾即是,到处是水。

    胡晓天决定,把水作为强有力的武器。

    为深入了解水的本质,他通过最细微的方法,努力探究极元特性,用意念举起一滴水,在天光照耀下反复体悟其中内涵。是啊,一滴水由亿万个极元组成,目前还不清极元楚底是什么,然而通过六识深入研究,他得出一个肯定结论,水的极元具有阴阳两种属性。啊,这真是亘古未有、惊世骇俗的大发现!其时他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独辟蹊径,做一件前无古人的事情。

    别看胡晓天身体残破,然而这具身体却成为他研究水的最佳工具。他用意念把远方的水缓缓抽过来,在身体下面做成一条薄薄的船,再让它慢慢变厚,逐渐隔离身体与蝎子的接触,悄然驶向天湖,在辽阔和水面上自由航行。

    两只秃鹫惊喜地发现胡长生远离恶狼的尸体,立刻迫不及待地盘旋而下,争先恐后用带钩的长嘴啄破狼肚皮,使劲拖出粘糊糊的内脏,兴奋得咕喔有声。它们屡次三番把光头和裸露的脖子伸进尸体里,四处掏挖狼的肠胃,然后大口吞咽,好像吃世界上最好的美餐。更有趣的是,两只秃鹫脖子下面各长着一圈环形羽毛,好像餐巾一样,能有效阻止污秽弄脏身上的羽毛。

    胡晓天无牵无挂,悠然自得地躺在湖中央。轻风徐来、微波荡漾,仰望蓝天白云,真有一种心旷神怡、自得其乐的感觉。哈,如此随心所欲、乐而忘忧,他忍不住唱起拿手的乞丐小调儿……由于周围群山环抱,少有大风天气,相比悬崖下面潮湿阴冷,这里和煦温暖,简直让人忘乎所以。湖水柔软而平静,阳光照在细密的水面上,仿佛为它铺上了一层揉皱的绿绸缎,上面清晰倒映着黄山诸峰的身影,他感觉胸怀更加宽广坦荡了。

    远远近近十几片天湖水域,宛如自然相连的肥沃土地,深深养育着无数生命。碧绿的湖水凝聚着一股神秘力量,给人一种深刻体悟。他泡在水里,努力与湖水融为一体,不断感悟生命之源的奥秘。中午时分,他沉到水面百丈之下,在天湖的最深处,承受着巨大压力,领略丰富多彩的水底世界。

    水本来是鱼的世界,如今却成了胡晓天的天堂。他的身体在陆上残疾,但在水下却如同换了一个人,上下沉浮、转折自如,宛如鱼儿一样机敏灵活。大大小小的游鱼陪他嬉戏,试图与他对话,打算了解这位没有威胁的异类。此时他拥有超过鱼类的出色本领,竟然能通过毛孔呼吸,感觉水里的养分比空气大得多。如今他已经变成两栖人,在陆上和水中都能自由生活。

    这包容一切的水啊!柔弱、柔和、柔顺,好像母亲慈祥的怀抱。它们柔韧之极,顺势而为、随形成势、随势变形;它们洗涤尘垢,从不居功自傲;它们滋润万物,从不与万物相争。它们柔顺谦逊,能流则流,能寂则寂,然而动静不离其源,万变不离其宗。水,既能养育生命,又能毁灭生命;水,柔到极致,至刚成霸,翻云覆雨,吞噬一切。水,是天地之间最平凡、最难把握的玄奥之一。谁与水合作,水就是他的朋友;谁与水对抗,水就是他的敌人。

    胡晓天把水做成利剑,凌空飞射;把水变成冰刀,砍伐树木;把水化作云雾,弥漫天空……虽然效果还没有达到理想境界,但是已经相当惊人了。

    这天夜里,他没有回枯叶岛,而是寻找一处干爽清静的岸边休息。如今他能够挣扎着爬动,甚至一瘸一拐地踉跄而行了,只是无力接骨,导致四肢断骨拼接得乱七八糟,各部位扭曲变形,完全成了一名畸形人。这是最让他头疼的事,没想到昔日的少年英雄,如今成了不折不扣的残废人,将来如何与花容姐相见?他绞尽脑汁想不出主意,索性走一步看一步,相信天无绝人之路,总会有办法的。

    当天夜里,胡晓天阳魂再次出窍,这次他小心谨慎,只在附近深谷密林中勘查地形,熟悉阳魂脱体后的种种感觉,努力赶超无尘法师和黄峰真人。阳魂所过之处,各种野兽包括豺狼虎豹无不惊恐万状,一个个毛发倒竖,一面惊恐地后退,一面用碧绿的目光怒视黑暗中的虚无,喉咙发出阵阵低吼,一方面恐吓看不见的对手,一方面掩饰自己的恐惧。胡晓天暗自好笑,你奶奶的,老子根本没打算害你们,怕什么?吓得像孙子似的,以为爷爷是鬼吗?

    其实不怪野兽胆子小,试想一下,此时阳魂与鬼魂何异之有?

    胡晓天修炼了一个月,境界突飞猛进,食物不再是单纯的蘑菇,深山里的首乌、峭壁上的人参、森林中的果实都成了腹中物。修炼精神远比习练武功艰苦,需要大量食物补充体能,幸好这里应有尽有。然而这些都是素食,落难之前,每日酒肉不断,可是现在……唉,垂涎三尺啊!

    为了解馋,胡晓天决定抓一只野兔尝尝鲜。凭借以往的经验,他选择一片嫩草地,埋伏在树丛后面等候。没过多久,一只倒楣的兔子蹦蹦跳跳地跑过来,一边蹲在地上吃草,一边警觉地四下张望。他立刻用意念吸取兔子腿里的水分,过了一会儿,忽然,野兔感觉有些不对劲,赶紧挣扎着逃跑,没想到四肢干枯,才跑几步就断了两条后腿,结果被胡晓天轻松活捉。

    这古怪的一幕,如果被别人看见,无论是谁,一定会大惊失色。天呐,这是一位多么出色的猎手啊,不用下套、不用挖坑,竟然用眼睛看断了兔子腿!

    胡晓天兴高采烈将兔子剥洗干净,然后搜取枯枝攒成堆,再取湖水制作一面巨大的凸镜,用强大的意念力量将它凌空举起,聚阳光之火点燃树枝。一时间柴堆辟啪乱响,火焰升腾而起……水凸镜重新回到水里消失不见,野兔在火焰上来回翻滚,没过多久,香飘四野……他兴奋得手舞足蹈,吃得津津有味。

    天呐,这离奇的一幕,如果被别人看见,无论是谁,一定会跪倒叩头。师傅啊,求您收我做徒弟吧,弟子宁框丐,也要跟你学魔法啊。

    可是没有人看见,也没有人懂得:水,至柔至刚,天下无敌!

    经过三十多天修炼,胡晓天的控水能力已经达到为所欲为的地步。他盘坐在湖面上,用水做成两个自己,一个施展降龙十八掌,一个舞动打狗棒,双方激烈对攻,窜蹦跳跃、往来驰骋,此时本人在旁边大声喝彩,让两个水人打得更加异彩纷呈。尽管动作有些滞涩,少些精妙,但是难能可贵。

    天呐,这不可思议的一幕,如果被别人看见,无论是谁,一定会……

    两只秃鹫在空中往复盘旋,发现胡晓天一天比一天厉害,竟然出现了许多帮手,不由得大失所望,从此不再关注他,自行寻找其它食物去了。

    现在胡晓天每次都能阳魂出窍,对山里的地形地貌非常熟悉。通过意念搜索,他把义父的残肢断臂尽可能多的收拢起来,肉已经烂掉,只剩下乌黑碧绿的骨头。那柄神秘的小剑也找到了。他爱不释手地研究了半天,感觉短剑确实是好宝贝,不过他现在完全变了一个人,根本不想据为己有了,而是挖了一个深坑,将短剑作为陪葬埋入地下,在上面竖了一个木桩,还歪歪扭扭地刻上:丐帮长老胡荣明。他识字不多,但是丐帮和义父的名字还能写出来。

    其实义父的名字是丐帮公开的秘密,因为有些女性化,所以蛇长老禁止别人对自己称名道姓,此事让人感觉可笑。他叩拜己毕,坐在义父坟前默默守灵……

    这天夜里,天湖水气蒸腾,群山云雾弥漫,遮住了满天星斗。

    胡晓天久居此地,对这种天气变化习以为常,所以雷打不动,继续按原计划修炼。他阳魂出窍之后,马上意念居云峰顶,打算再仔细察一下黄峰真人和无尘法师的打斗现场,或许能发现蛛丝马迹,为以后修炼提供参考。

    他紧贴悬崖峭壁飞上天空,万万没有想到,刚一露头,猛然一股气势磅礴的力量迎面扑来,一时天昏地暗,阳魂翻滚而回。胡晓天心胆俱裂,感觉周身刺痛,简直不堪忍受。他惊愕地发现,东南天空乌云滚滚,犹如龙吟虎啸般向自己扑来。

    不好,起风啦。这一惊非同小可,他心急火燎地打算回归本体,但是晚了。在飓风之中,任何东西都身不由己,轻飘飘的阳魂更加不堪一击。他被急劲的罡风砸向谷底,还没落下,又被狂风挟持着旋转向上,刹那间被刮出数里之外。此时他六神无主、欲哭无泪,耳听长风呼啸、惊天动地,四面八方空气不断爆炸,当真是天威浩荡!如果自己逆风而行,岂不魂飞魄散?

    危急关头,胡晓天凭本能自我保护,拼命缩成一团,恨不得越小越好,犹如一条离水之鱼,在狂躁暴烈的飓风中,感觉浑身针扎般疼痛。天呐,我又要死啦。

    胡晓天心知肚明,自己陷入绝境了,真倒霉啊!如果阳魂没有本体保护,生死只在旦夕之间。目前唯一能做的,就是苟延残喘,坚持,再坚持,坚持得越久越好,只要意识还在,就绝不放弃生命。他盼望在垂死挣扎中发生奇迹。

    狂风呼啸,一路怒吼,一路狂奔,挟裹着羽毛、蜻蜓、蜘蛛和各式各样的小虫子,携带着满天尘沙,势不可挡地向西北方向掠去。

    胡晓天在火烧火燎般的痛苦中倍受煎熬,浑身疼痛欲裂,不知昏迷了多少次,然而一点灵识反复自救,顽强抗争,死中求活。又不知过了多久,他感觉周围风势渐弱,飞行渐缓,风暴过去了,偷眼一看,发现自己仍然随着清风自然飘动。不好,回不去了,天呐,老子要变成孤魂野鬼啦。

    一时间,胡晓天方寸大乱。命苦哇,不是一般的苦,而是彻头彻尾地苦啊!简直是祸不单行,灾难不断,每一次都要人命,不知道这回能不能活下去。他强打精神观察四周,隐约看见远方有一座城池,夜色昏暗,透出微弱的灯火。

    宋城,天呐!胡晓天惊叫起来,自己居然来到五百里外的京城。

    繁华的京城,太熟悉啦。十八年来,他至少有十年呆在京城,这里大街小巷都曾留下他的足迹,特别是香气扑鼻的酒店……

    胡晓天当机立断,去宋城。不管三七二十一,你奶奶的,老子随遇而安,是死是活,凭天由命了。此时阳魂出窍太久,失去本体保护伞,几乎要魂飞魄散了。唉,从来没出来过这么长时间,能量消耗太大啦。

    一念之间,胡晓天直奔京城,急急如丧家之犬,意念之快,转眼到了宋城。阳魂没有片刻犹豫,犹如飞蛾奔火,径直出现在一所灯火通明的大宅前。只见三丈高的围墙气势恢宏,四面墙角矗立着跃起的鲤鱼雕塑,寓含鲤鱼跳龙门之意。他立刻意识到,此宅的主人不简单,值此深更半夜,依然灯火辉煌,相当奢侈啊,一般人家绝对做不到。不仅这座大宅的光明引人入胜,还有门楼外悬挂着两盏黄白色灯笼,上面写着“胡府”两个大字,让他感觉格外亲切。

    胡晓天对宋城街市相当熟悉,唯独对这一带陌生,因为这里处于京城中心,皇宫周围,乃是朝庭大员的聚集区,平时巡察很严。破衣乞丐轻易来不得,不过依据周围的形状判断,这里应该是著名的公卿街。

    眼前这座气派的胡府共有前后五进院落,前院有四五个男丁从库房取运各种物件送至垂花门,门口有七八个俏丫环打着灯笼,将东西由二进院子向四进院搬运。

    第四进院落里有两栋楼,啊,原来这些物件是送至东楼的。只见楼上楼下灯光火烛,大放光明。可是奇怪,怎么人人都不说话?虽然人来人往,但是鸦雀无声,楼里有六七个丫环默默接过东西,就在楼上楼下忙里忙外。

    胡晓天挂在屋檐下面的角落里,他惊讶地发现,这些人正在连夜布置灵堂。只见二楼正堂左侧摆放着一口精致的小棺材,周围设置白布幔,上面挂着一幅小孩子的画像,看样子眉清目秀,不知道是男是女。两侧有挽联,但胡晓天识字不多,再说也不关心这些事。桌上陈设五供,香烛高烧,长明灯闪烁,气氛凝重而压抑,出来进去的人无不沉默肃穆,啊,原来这家死孩子了。

    大堂一侧,站着一名英武雄壮、满脸络腮胡须的中年人。他一动不动,目光深沉,却怅然若失。此刻默默注视着丫环们出来进去挂布幔、贴挽联、放纸盆、摆小罗汉床……由于孩子未成年,尽管生在富贵人家,也不宜举办大丧。

    灵堂布置完毕,丫环们聚在一起沉默无语,有一搭没一搭地摸摸这儿、动动那儿。她们这样做的目的,一是不想让主人看见自己闲着,二是有事比没事强很多,活动一下手脚,心跳就安稳一些,屋里的小死鬼让人瘆得慌。

    中年人看了一会儿,无奈地摇了摇头,痛苦地长叹一声,然后慢慢转身,步履缓慢地走进里屋,沉重地坐在椅子上,手抚额头伤感不已。

    一名中年美妇坐在床边,望着床上孩子的尸体,暗自垂泪。

    胡晓天明白了,这家死的是男孩儿,不过看上去阴阳怪气,怎么看都像秀气的女孩儿?还别说,这死孩子的容貌和他的母亲像极了,没想到男孩儿长得如此阴柔,绝对天下少有,什么玩意儿!唉,也难怪,母亲长得好看,儿子能差嘛。只是这孩子的命比我还苦,生在富贵人家,却早早夭折,可惜啊!

    忽然,胡晓天发现死孩子的顶门没有完全闭合,尚留一个半月形的小孔,宛如一张婴儿嘴。这奇异的景象别人看不见,可阳魂却看得清清楚楚,此刻他灵机一动,也是饥不择食,马上顺着顶门钻进尸体,卤门很快闭合了。

    啊,他感觉浑身温暖,好舒服好舒服啊,谢天谢地!没想到自己福大命大,大半夜跑五百里外白捡一具肉身,真是喜出望外,哈哈,天无绝人之路啊!

    胡晓天平生第二次感觉生活是如此美好,经过生与死的磨难,他格外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尽管这具尸体非常冰凉,但是他感觉好极了,阳魂得到肉身,绝处缝生,从此就有了保护伞。人生福祸相依,真不容易啊。他感觉太累了,如果没有这次意外机缘,用不了多久,恐怕真要完蛋了。

    过了一会儿,中年男人站起来,一步一步走到床边,伸手扶着中年美妇的肩膀,轻声道:“凤凰,回房休息吧,凡人不能逆天行事,保重身体要紧,这里有我足矣。”

    中年美妇闻听此言,眼泪再次涌出,哀声道:“可怜我儿,他才八岁啊。”

    胡晓天大吃一惊,险些坐起来。此时此刻,如果不是浑身疼痛、又累又乏,他或许真的坐起来了。什么什么?老子历经千难万险,九死一生,身体刚有着落,还没来得及高兴一下,竟然莫明其妙小了十岁?这怎么行?这……他突然意识到不妥,然而自己的阳魂又不能马上出窍,再说出去也是找死,唉,毫无办法,谁让自己慌不择路?我的命好苦啊!

    中年男人叹息道:“凤凰,你知道,这孩子天生九阴绝脉,能活这么久已经是奇迹了,连红尘道长都无能为力,你不要太难过,这是他的命啊。”

    胡晓天再度吃惊,差点呐喊出声,什么?九阴绝脉?我……我真倒霉啊!好不容易找到一具身体,不仅是小孩儿,还是九阴绝脉,气死我啦。

    美妇用手绢擦去眼泪,回头低声道:“宝良,你去睡吧,明天一早还要上朝,不要没了精神。我想再陪长生多呆一会儿,我可怜的儿,长生,你怎么这么快就去啦……”说着,她的眼泪又连珠似的掉下来。

    中年男人摇了摇头,默然无语,转身回去,颓然坐到椅子上。

    胡晓天暗骂:这短命的孩子,竟然叫长生?看来我以后也得叫这个名字。长生,胡长生,你奶奶的,死小孩儿,名字起得倒吉祥。

    小孩子胡长生虽然八岁了,但是身体瘦小,脸色苍白,即使活着也是一个小白脸儿。他被九阴绝脉闹得营养不良,看上去只有四、五岁的模样儿。

    一时间屋里安静下来,只有堂屋传来轻手轻脚的声音。

    美妇人无声地流泪……无声,是痛苦到极致的表现。唉,白发人送黑发人,儿子悄然离世,当妈的心里是什么滋味?这是一位母亲所能经受的最大折磨、最大打击、最大灾难啊!一个时辰以前,自己还把儿子抱在怀里,轻轻地、爱怜地抚摩他那冰冷细腻的脸蛋儿,一面虔诚祈祷,一面呢喃诉说母亲对儿子的爱,告诉儿子不要走,你还小,今年才八岁,你以后还有好多好日子,只要你活着,妈会给你世界上最真挚的爱……然而,一切都无济于事,再伟大的母爱也留不住儿子的生命。她含着热泪,眼睁睁看着儿子在自己怀里停止呼吸,就这样不声不响地走了。老天,你为什么如此残忍?为什么无情地夺去一个八岁孩子的生命?为什么残酷地伤害一位慈母亲的心?美妇人的眼泪夺眶而出。

    这时,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家人小心翼翼来到门口。此人穿着一身黑衣,面相忠厚又透着精明,能够在大宅内院出入的男人,必然是管家。他站在门口犹豫了半晌,悲痛道:“老爷,一切都准备妥当,您看是不是……”

    中年男人抬头看了夫人一眼,摆手道:“再等一会儿。”

    管家略一躬身,回答一声“是”,退后三步,黯然转身走出去。

    怎么?要把我装进棺材吗?不好,我必须抓紧时间恢复精神,什么都不要想了。幸亏这孩子的母亲恋恋不舍,如果早早把孩子装进棺材,我绝不会钻进那个鬼地方。现在必须抓紧修炼,再晚就来不及了,一旦把我放进去,凭这两条小胳膊小腿,根本打不开棺材,假若在里面闹起来,外面人还以为闹鬼,万一惊恐之下把我活埋了,或者用其它方法制裁我,老子可惨啦。

    夜阑人静,屋外的丫环们蹑手蹑脚,屋里的人肃然无声。美妇人心里的痛苦无法诉说,双眼含泪,右手无胸口,左手撑在床上,俯身痴痴呆呆地凝视儿子那张俊秀而苍白的小脸儿,目光渐渐变得恍惚起来。

    胡晓天,不对,现在应该叫胡长生了。他凭着顽强的意志,克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经过一刻钟超强度修炼,终于恢复大部分精力。由于精神渐好,思想也跟着活跃起来。他想开了,小孩儿就小孩儿,以后还可以长大嘛,人都是从小长到大的,九阴绝脉没什么可怕,自己是死过一回的人,什么难题不能解决?一步一步来,将来总会有办法解决的。

    胡长生把一切问题想通了,一时心安理得,情不自禁地高举双臂伸了一个懒腰,只感觉浑身酸痛、别扭之极。嘿嘿,做完这个动作之后,他心中暗笑,自己这么大的人,曾经是丐帮中生龙活虎,赫赫有名的少年英雄,指挥这副小胳膊小腿,很有大马拉小车的感觉。

    啊!中年美妇瞪大眼睛,中年男人张大嘴巴。夫妻俩目瞪口呆,简直不可思议啊,谁能想到,死了近两个时辰的孩子,居然又活过来啦?

    “儿子,三儿……”

    “长生……”

    “爸,妈。”胡长生坐起来,挺着小身子,张开小嘴叫了两声。

    这两个称呼,他叫得非常生疏,却很亲热。不管怎么说,自己终于有家啦!这具肉身是他们赐予自己的,所以他们就是自己的生身父母。啊,我也有疼爱自己的父母啦!看来这对夫妻很疼爱孩子,自己从小再活一回也很不错,这是一个富贵之家,相信自己的童年一定很幸福。

    在胡晓天不堪回首的记忆中,父母死得早,自己从来没有叫“爸、妈”的机会。如今重获生命,再世为人,一定要把过去的损失补回来。

    “儿子——”

    “长生——”

    美妇激动地扑过去,迅速把儿子抱起来。由于兴奋和紧张,她双手颤抖,浑身哆嗦,险些把儿子掉下去。她紧贴着儿子的小脸蛋儿,当真是惊喜交加,泪流满面地连声呼唤:“儿子,妈的好儿子,你没死。宝良……快来看,快来看呐,咱们的儿子没死,咱们的儿子还活着……他还活着呀!”

    此时中年男人已经站在夫人身后,激动地叫了一声“长生,凤凰。”然后把母子俩一起搂在宽阔的怀里,高兴得合不拢嘴。他一方面因为儿子复活而高兴,另一方面因为夫人喜悦而高兴,为人父、为人夫,他得到的是双喜啊!

    这样不好吧?胡长生脸红了。实际他脸上没有半点血色,只是内心有这样感觉罢了。自己一个十八岁的小伙子,长这么大,还是第二次被女人亲热地抱着,虽然是自己的母亲,可是,我还不习惯啊。

    这时,灵堂的丫环都听到这一特大喜讯,一窝蜂似的拥进来。虽然这样做不合理数,但是三少爷复活,哎呀,是天大的喜事呀,任谁都不顾规矩了。

    “三少爷,您福大命大,祝您长命百岁呀。”

    “老爷,您是天上的星宿,我们都仰仗您、托您的福呀。”

    “夫人,您真是贵人啊,菩萨保佑您,老天爷会永远保佑您的。”

    “快撤灵堂,挂红灯笼,准备鞭炮,明天一早燃放。”

    “我说嘛,少爷是将门虎子,将来还要上阵杀敌,成就丰功伟业呢。”

    ……

    一时间七嘴八舌,恭维、恭喜、恭贺之声不绝于耳,把老爷和夫人听得眉开眼笑、心花怒放,根本听不够,听了还想听。

    前一刻是灵堂,沉闷的气氛让人喘不过气来,没想到,转眼之间改天换地,人人喜形于色、欣喜若狂……反差太大啦,简直是天壤之别啊!

    依胡长生的经验判断,此时此刻,这些可爱的丫环都知道自己父母心痒难耐,于是一个个伸出温暖的感情小手,在老爷和夫人心上轻轻摩挲,把他们美得不知如何是好。

    胡府上下喜气洋洋,前院的男丁也都喜不自禁、奔走相告。啊,胡府的喜怒哀乐与这些家人息息相关……他们高兴,是因为三少爷活着。其实活着本身没有特殊意义,死了之后又活过来,这样才出人意料,才喜庆。

    胡长生被众人共同营造出来的喜庆气氛深深感动了,本来自己不认识这些人,可是他们都在为三少爷复活而兴高采烈,实际是为自己复活而欢声笑语,此情此景,能不让人感动吗?

    突然,他欣喜地发现丫环中间有一位美少女,啊,真是绝美啊!珠辉玉立、花容月貌,一双大眼睛活泼地闪着泪光,她也为自己复活而喜悦,好,美女,我喜欢!

    中年男人满面春风地吩咐管家,明天买牛买羊,庆贺三天。

    胡长生被疼爱自己的父母抱在怀里,发现人人都由衷地赞美自己。太好啦!他咧开小嘴嘻嘻笑起来,好开心,好甜蜜。这笑声,是发自内心的自豪。没错,自己复活,让这个家庭充满快乐和幸福,啊,我太伟大啦!

    众人无不惊喜地尖叫,快看,三少爷笑啦,快看,三少爷笑的样子真俊呀,帅呆啦,既有老爷的英武豪气,又有夫人的端庄美丽……

    此时此刻,胡长生真正体会到家庭的温暖。

    还是活着好啊!从一个破乞丐突然变成一位受人尊敬的贵少爷,这是从来没做过的梦啊!世界真奇妙,什么稀奇古怪的事都发生,谁能想到一个死去多时的孩子会复活?还有那个叫什么红尘道长的都无能为力,不知道红尘道长比黄峰真人和无尘法师如何?嘿嘿,不管他们,别人做不到的事,我做到了,我太伟大啦,我,创造了人间奇迹啊!

    从此,胡晓天变成了胡长生,新的生活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