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卜杜勒是个很善于观察的人。
至少他自己一直这样认为。
虽然没有从父母那里得到类似的肯定——他从小被遗弃在清真寺——但至少他没有遗弃自己。
像世界上很多卑微的人一样,他幻想着自己拥有某种改变命运的隐藏天赋,幻想着这种改变下一刻就会到来。
命运可以让人卑微,但毕竟没有剥夺人们幻想的权力。
虽然这种所谓的“观察天赋”与他现在的工作没有太大关系——他只是个卑微的狱医——但这并不妨碍他在日常工作中锻炼自己,并且期待着改变的到来。
现在他就在运用自己的“天赋”,很用心地观察一件事。
今天来探监的几位“家属”有点古怪。
跟着向导阿齐兹的,长着刺猬般的红胡子,不但满脸桀骜不驯,还从进门起就隐秘地地打量着大门、马棚和哨塔。
“红胡子”似乎很不习惯身上的长袍,跳下骆驼的时候,差点被下摆绊了一跤。
世界上或许有穿过针眼的骆驼,但是有被萨拉森长袍绊到的穆斯林吗?
中间是位低头行走的女性,她蒙着黑色面纱,只露出湛蓝的双眸。干燥的热风吹来,暴露了她长袍下的惊人曲线,却没能拂散一股若有若无的淡香。
这是……迷迭香和薰衣草的味道?
要不是配药的时候用过,阿卜杜勒还真分辨不出来。
本地女性常用的“穿雾水”多以为原料,以灰琥珀为定香剂,气味要比这个浓郁得多。
这位女士在沙地上留下的足迹比其他人稍浅,而且每个足印之间的距离,都恰好与她的肩宽一致。
他留意过很多人的足迹,这样奇特的情况还是第一次发现。
听那些贩药的海商说过,极北之地的贵族,会自幼接受严苛的礼仪训练,其中一项就是时刻保持这种优雅的“贵族步”。
难道这是位北地的贵族千金?
也许是注意到他疑惑的目光,后面那个看起来一副商人模样的家伙鬼鬼祟祟地凑过来,脸上堆满庸俗市侩的笑容,在老阿齐兹和他手中各塞了一把银币。
白花花的迪拉姆让阿卜杜勒很满意,但更满意的是他再一次验证了自己的观察力。
贿赂者的右手拇指上,套着一个小皮圈。
去年,三十七号囚犯死在了牢里,遗物都被狱卒们分了,唯独有个奇怪的小皮圈没人要,说是不值钱。阿卜杜勒好奇地问过其他人那是什么,有个相熟的卫兵告诉他,那是射箭的时候戴在右手中指上,防止弓弦磨破手指的小工具。
如果这个商人模样的家伙是个射手的话,为什么要把这种东西戴在拇指上呢?难道他是用拇指扣弦?
阿卜杜勒心中的不安更深了。
老阿齐兹毫无所觉,慢吞吞地点了根火把,慢吞吞地摸出了钥匙,再慢吞吞地打开了锁。
生命所剩无几的时候,自然没什么事情值得急躁了。
“嘎——”门轴转动着,发出令人牙酸的噪音。
不知道克扣下来的犯人伙食费花到哪里去了,都快半年了,这牢门还是老样子。
当然,这种念头阿卜杜拉只能在脑子里面转转而已。
也许这是一种高明的反逃狱设施吧。
地牢的门终于开了。
疯子拉比头撞栏杆的砰砰声、屠夫伐里斯毫无新意的嘶吼声、小奥迈尔娘娘腔的哭泣声、战俘的呻吟声,渐渐透了出来。
饭菜的馊味、粪便的臭味、新鲜伤口的血腥味和积年不散的霉气混杂在一起,直往鼻孔里钻。
异教圣经里描述的“地狱”,可能就是由此而得名。
紧了紧药箱的肩带,阿卜杜拉一边胡乱揣测着,一边捂住鼻子钻了进去。
里面的狱卒早已习惯了异味和喧闹,歪歪斜斜地靠在墙角,争论着上次死去的女战俘和城西的“蛇腰”哈蒂谁更有味道。只有小队长抬眼看了看那位女性“家属”,喉结滚动了几下。
走到最昏暗最偏僻的一间牢房门口,老阿齐兹停了下来。
“十一号!醒来!有人来看你了。”
收了银币,老头的声音并没有因此变得响亮,叫唤了两次,躺在地上的犯人依然一动不动。
火苗哔哔剥剥,家属们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铁灰色的乱发无力地耷拉在额头,鼻子不够挺,嘴唇干枯开裂,眼角密布鱼尾纹,绝对算不上英俊,但是倒也不太令人讨厌。
如果没有那两条骇人的伤痕的话。
暗红色的伤痕两条像蚯蚓,扭曲着、纠缠着,从双眼眼角一直爬到两边嘴角,恰好两边对称。这让他看上去有点像个小丑。
红胡子的呼吸变得很粗重。
商人模样的家伙愣了愣,突然收起了他庸俗市侩的谄笑,开始那点头哈腰满脸媚笑的样子全然消失,好像一条鼻涕虫变成了一头伏在灌木丛里的豹子。
只有那位魅力惊人的女士什么变化都没有。
至少看起来没有。
阿卜杜勒突然觉得很紧张,以至于每天给这个“小丑”换药的职责都忘了。
“不会是发烧了吧?小阿布,你进去看看。”
阿卜杜勒没有来得及回答,就觉得后脑一痛,昏了过去。
一团模糊的阴影迅捷无伦地从阿卜杜勒的身后飞出,掠过阿齐兹的脑后。没等他们的身体软倒在地,红胡子眼前一花,手中已经多了两样东西:阿齐兹手中的火把和阿卜杜拉肩上的药箱。
地上还是只有三道影子,只是其中有一道颜色稍深而已。
一个干涩的声音从身后冒了出来:
“我昨天潜进来时就检查过了,这小子身上皮肉伤不少,骨头倒没什么问题,昏迷的原因估计是失血过多。他脸上的伤应该是有人故意划的,不过那是旧伤,不像摩尔人干的。”
红胡子挥舞着火把,转过身冲影子怒喝:
“你怎么知道不是摩尔人?去年他在帕瑞斯的时候脸上都没有!”
“巴巴罗萨,你声音再大点,就足够把狱卒全引过来了。”市侩庸俗的家伙不无讽刺地说,“然后你虎躯一震,大展神威,从这里一直杀出去,然后英勇地摆平追兵,然后再潇洒地横穿沙漠,然后再轻松地杀到海边,我们就可以救人上船、安全回家了。我决定了!将来我一定要把自己的儿子教育成一个优秀的吟游诗人,让他将这段神奇的英雄史诗传遍整个大陆!”
红胡子怒气更甚,正要发作,一道冷冽的女声打断了他们:
“别吵了,他脸上的伤应该是凡各拿划的。出去以后注意保密,别让其他人看出你们认识他!菲洛你去把所有犯人全放出来;巴巴罗萨背他,哈特背医生,我来发信号。”
“我猜就是这样,咱们尊贵的侯爵大人嫉妒起来和街边的小混混也差不多嘛。”哈特皱皱眉,阴阳怪气地说。
看到狱卒们喉间或者后腰喷溅出血花,靠着墙边无声无息地滑倒,囚犯们先是惊骇,然后陷入狂喜。菲洛一边娴熟地打开门锁和镣铐,一边低声警告他们:
“想出去的听我指挥!继续你们先前的吵闹,别让外面的卫兵疑心!等我们接应的人动手的时候,你们一起直冲马棚,抢了坐骑向北跑!”
其他人满脸喜色,只有疯子拉比停止了撞栏杆,瞪着菲洛消失的角落嚷嚷:“你骗人!不过你骗不了我!”
一股浓烟从地牢通风口冒了出来,凝而不散,呈细柱状直插天际。巡逻卫兵惊呼:“地牢着火了!快救火!”
可惜地牢通道实在太狭窄,即使并排只过两人,腰侧的刀鞘都会戳到旁人大腿,更不用说拿着沙桶有多狼狈了。
躲在入口处的巴巴罗萨和哈特熄了火把,轻松愉快地将慌乱抢入的卫兵逐个摸黑打倒,顺带还剿了几把弯刀。
巡逻队长听得甬道里回荡的声音蹊跷,警兆忽闪,将手中沙桶一甩,矮身抽刀向前扑出。狂呼乱吼声中,他削断了几条腿,而且躲过了两次阴险的偷袭,毛骨悚然的他刚想退出这口噬人的黑洞,就被一个断腿之后躺在地上翻滚嘶叫的犯人死命抱住脚踝,其他囚犯一拥而上,将他掀翻在地。
屠夫伐克斯久经锻炼的破嗓在地牢中嗡嗡作响:
“冲出去撕碎他们!撕碎那些狗!”
巴巴罗萨颇为意动,但还没来得及有所动作,耳边就传来哈特刻意压低的声音:
“你看,这个破喉咙怂恿了一番之后,自己悄悄缩到后面去了,真是个孬种!我猜,像你这样的英雄,一定会用你雄壮的脊背背着你的救命恩人,然后用强劲的左手帮这群被鼓动起来的傻瓜开路!同时,还能腾出你更加强劲的右手,和摩尔人较量你最不擅长的刀法!我唯一猜不到的是,当利箭射来,你是用钢铁般的胸膛挡住呢?还是用神奇的第三只手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