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节 时代先锋队员

目录:走过太平天国的那段日子| 作者:我不是历史学家| 类别:都市言情

    洪秀全的想法,代表了当时一类人的想法――贫穷艰辛到卖孩子的农民阶层。

    他们不惧怕死亡(濒临死亡的人从来不怕,至少主观上是这样),只是带着一种活下去的渴望。

    这一类人当中又注定有那么几个不惧怕死亡更无视凌迟的有抱负有能力之人,荣光一时的拼搏是他们毕生的理想,纵然背后的结果是身首异处,同样无关紧要。

    如果洪秀全是屡考不中的留级生,那么他们就是喜欢跟在留级生左右的校园混混。

    他们的大名在历史的长河中激荡了几许,被后人提起也是熠熠闪光,若是这段历史著作中少了他们的名字,那一定是架空不真实的历史。他们是――

    冯云山,洪秀全铁哥们儿,和洪秀全是半个老乡,两人老家相距不过十余里,又加上意气相投(都是天涯沦落人,百考不中的共患难,自是意气相投)。冯云山很有文化,自幼诵读经史,博览百家,学得一套中国旧文化的知识,也算秀才书生一个。自云“不愿过腐朽剥削阶级的生活”,于是下乡支教去了。

    杨秀清,他坎坷童年着实像一幕悲剧――五岁丧父,九岁母亲去世成为孤儿,由伯父养大。由于家里太穷,成年之后也得不到田地耕种,只得找块陡峭瘦瘠的山坡,自给开垦种点粮食作物。自给自足是很快乐,但快乐的同时也很辛苦,所谓天天干,天天种,到头来还要饿肚子,因此,苦不堪言啊。

    忘记对他们一切或正义或邪恶,或公平或断章取义的所有评价,这段历史,将由他们共同开启。

    在当时,这两个人和洪秀全最为火热。这得益于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过去或者现在都过得不自在,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不爽了自然要发泄发泄,若是逼到没有活路,更是要搏他一搏!

    之后的之后,他们将走向辉煌,无论是携手并肩,亦或是踩在脚底下,属于他们的时代,已经到来。

    洪秀全回到家乡,当起了私塾非专业老师。他的本行是宣传造反思想,在冯云山同志的无私帮助下,使得全家人都明白了洪秀全的志向,一部分表示划清界限不是亲戚,另一部分表示发家致富后别忘了他们……

    洪秀全失望之余,又多了一口气――努力成功以证明给他们看。

    冯云山告诉洪秀全,造反是个技术活,洪秀全点点头。洪秀全补充,造反是个正义活,无论何时何地,造反的文明说明就是拯救黎民苍生,它还有个学名叫做起义。

    冯云山深以为然。两人开始秘密筹划关于造反的一切方法。

    那么,如何造反成功呢?

    造反,两个字,看起来简单,其实很不简单。你拿个扫帚高喊反动口号是造反,你写个讽刺朝廷的诗也是造反,你背后扎个小人诅咒皇帝老儿快下台更是造反,但这些什么为什么在历史的长河中就称不上造反呢?不是它们不是造反,而是这只是一种简单的造反,不入流的。今天我们探讨的是复杂的造反,可以持续一定时间的,有威力的,有影响力,有一定范围的。最为成功案例:陈胜吴广大泽乡起义。

    洪秀全和冯云山参考若干次或成功或失败的起义,总结出了经验:

    义旗未动,思想先行。

    想要奴役(呃,换个好听的词汇,拯救)老百姓,首先就是让老百姓死心塌地的相信你,最好的办法,就是创建一种新思想。

    思想这玩意是潜移默化存在人的脑海中的,一蹴而就是不现实的,必须经过漫长的步骤使人民逐渐信服,最后转化为信仰。

    洪秀全和冯云山开始了漫长的努力。

    艰辛、苦涩和痛楚,是二人所饱尝的。

    先,找到一个新的思想依托(载体),正所谓天朝人民自古是迷信的,神话是必备的。因此洪秀全在清道光二十三年的夏天创立拜上帝会,做为发动起义、创造思想的工具。

    其次,创立了分教会(分体),初步制定了教会的教义。创造了新的思想首先要有人信,怎么使人相信呢?

    最好的办法就是批判之前出现的所有思想。洪秀全和冯云山狠下心来,什么神佛都是些个浮云没用的,又将书塾中孔子牌位除去。

    这样做的后果,没什么别的,就是失去了工作岗位,之后遭受唾弃。洪秀全和冯云山二人相视一笑,把所有的辛苦化作动力,两人一个振奋,伙同几个被他们的教义所吸引的年轻人,携着手、勾搭着背离开家乡出去闯荡了。

    走得那天,天还很蓝,归家之时,只见漫天黄沙。峥嵘之前的,是艰苦,峥嵘背后,已然化作黄沙满天飞舞,可叹已忘故乡情。

    洪秀全和冯云山开始了漂泊的人生。跋山涉水,沿途宣讲思想,所到之处无人听懂……

    也实在无奈,上帝不就是稀罕外来物,农民百姓接受起来有点困难,加之洪秀全所到之处多是偏僻穷乡甚至少数民族居住地,饭且不能温饱,也无暇搞些娱乐休闲的思想爱好,兼之语言不通,任你再好的思想若是被当成了鸟语处理,那也是废话一箩筐了。

    冯云山苦笑云云,洪秀全拍拍他的肩膀,也陷入了久久的沉思。

    不为别的,没盘缠了。本就是离家出走没带几个钱,沿途还要为宣传思想周济穷人,很快口袋见底。

    恍惚间,洪秀全想起了什么,自信的一笑:我有办法了。

    攀亲戚,自古以来流传下来的传统习俗。

    洪秀全也用上了,他和冯云山来到了广西浔州府贵县赐谷村,来寻找洪秀全的表兄。既是宣传教义,主要还是讨口饭吃。

    路漫漫,其修远兮,蓦然回首,只剩君相伴。当年被教义所吸引,跟着自己混的一干“等人”,只剩下冯云山自己。

    或许,有些事情,有些出生入死的弟兄,只有这个时候才会显现。

    洪秀全释然一笑,知己不愁多,一个就行。

    那时大抵是初夏天气,表兄家虽然贫穷,到底山清水秀怡然自得风景不错。于是乎,洪秀全接着夏景就跟村里的乡亲唠嗑,宣传拜上帝理论知识。村里人听的实在无聊,那些干巴巴的理论知识,哪有自己村里存在的男女和歌的遗俗来的精彩呢?

    洪秀全和冯云山二人做了很多功课,也知道在赐谷村附近,就有一间六乌庙奉祀一双唱恋歌而死的男女。洪秀全就觉得这是一个可以利用的契机,就问:“这两人是夫妇吗?”

    “不是的,当初两人在这里六乌山上和歌相恋而死,后人传闻得道,所以立像奉祀。”村里人答道。

    洪秀全笑了,幽幽一笑,冯云山也笑了,两人对视一笑。村里人纳闷,就询问洪秀全为什么笑。洪秀全犹如天神下凡,气宇轩昂而又义正言辞的答道:“这真是怪事啊!为什么世人都这般愚蠢?这种荡男,天必诛也!你们反说他们得道?得什么道啊?难道是通奸之道嘛?” 冯云山亦站起高歌。

    洪秀全害怕仅凭言语不足以打动人心,于是乎发挥了其震烁千古的诗词本领:

    与笔题诗斥六乌,该诛该灭两妖魔。

    满山人类归禽类,到处男歌和女歌。

    坏道竟然传得道,龟婆无怪作家婆。

    一朝霹雳遭雷打,天不容时可若何!

    无外乎洪秀全科举屡考不中,说明广州府的主考官的眼光完全不错。

    所谓诗,这东西唯一可以称得上诗的原因就是押韵,也仅此而已,完全大白话打油诗。不得不说,洪秀全的诗词水平世间也罕见,若干打油诗流传下来的贡献者就是洪秀全,这时他第一次使用这项本领,也绝不是最后一次。

    村里人不乐意了,骂自己可以,骂家人也可以忍受,但是,唾弃自己的信仰就该杀,该杀!怎么杀?靠信仰,毕竟那东西不花钱不受罪没有副作用。

    于是村里人就寄希望于所谓的六乌神显圣杀死洪秀全。无奈,这种东西出现的几率和哈雷彗星撞击地球的几率是一样的。

    而且,洪秀全RP好,完全爆掉的程度。不仅自己无恙,而白蚁恰巧生在六乌庙,把神庙和神像都蚀坏。若是太平天国参加奥运会整个吉祥物,那一定非白蚁莫属了。

    神不仅劈不了洪秀全,反而还被洪秀全给灭了。这说明什么?信神不如信洪秀全!洪秀全就是说的废话也是真理!

    有些时候,真理不一定是真理,只要是有人信的理论都可以叫做真理,因为这个理论有人相信。

    又过了几天,大概七月份时候吧,洪秀全见表兄家苦,实在很难过意的去,加之理论宣传的差不多,于是准备回家。

    无奈吃了人家,睡了人家的,就要帮人家。当时正巧表兄的儿子犯罪被逮捕下狱,表兄请求秀全留下了营救,救出之后再归也不迟。

    洪秀全笑笑,表示没有问题。冯云山正欲献计,洪秀全却出人意料的让冯云山回家歇口气。

    辛辛苦苦几年,依旧清清白白,情何以堪,君且回家歇息吧。

    冯云山诡异的一笑,居然答应了。就走了。注意,走,不一定是回家。

    肩负着救人任务的洪秀全表现出其高度发达的脑细胞,私下去调查表兄的儿子因为什么事犯罪,得知不过鸡毛蒜皮小事,又暗暗打点官差,本来洪秀全就豪爽,加上能言会道,喝点酒,划个拳,就成了好哥们了。

    洪秀全知道表兄的儿子离出狱不远了,于是胸有成竹的让表兄拜上帝,整日拜,虔诚的拜,啊,上帝啊,让我的儿子快出狱吧。

    奇迹如同排练好的般,出现了。于是上帝就成万能的了,太牛了,说什么来说什么,当然要信奉了,于是乎赐谷村中,除表兄父子外,还有好多仰慕上帝威名的信从者。

    以上,概括起来就一句话,救人于危难之中,让他死心塌地的信上帝。

    历尽艰辛,历尽坎坷,各种不容易汇成的这个世界,洪秀全收获了一些追随者,至少让他们知道了上帝是个什么样的东西。

    接下来的问题,似乎更加难办,就是这种思想信仰如何和革命联系起来,不能因为信上帝就谋反吧,这是不切实际的。

    洪秀全决定归乡,会合冯云山,再做打算。

    兄弟,一别几个月也是想念。

    归乡之后,却发现根本没有冯云山的身影,细细打探,才知道冯云山去了浔州继续宣传教义。

    洪秀全彻底感动了,在无言的表现下心中已然说出了三个字:你懂得。

    为了你要的明天,我会拼了命努力。

    家乡老百姓还是淳朴善良的,原谅了洪秀全之前的所作所为,继续让他担任私塾老师。然而,有志向的洪老师依然保持着不务正业的状态――

    洪秀全穷尽脑汁,觉得一味的宣传不是最好的办法,应该有纸面上的实际理论,最好有一本著作。这就犹如若干有了新的发现的科学家,口说无凭,论文在手才算的功成名就。

    打定主意,洪秀全在家乡编写革命理论,成果是写成了原道救世歌、原道醒世训等一堆绕口的作品;而另一路的冯云山,则进入了紫荆山口古林社做雇工,同时密寻革命根据地。

    洪秀全爱学习先进知识,又是个闲不住的人,就前往广州到罗孝全礼拜堂学习。

    他是个见证者啊,或者说他是个灾星,到哪哪倒霉,英国大炮军再次兵临广州城下。

    然而呢?不是炮轰,不是不堪一击,而是家乡人民的英勇抗争。

    乡里乡亲的同仇敌忾,拿着铲子就跟人家干上了,无所谓壮烈,亦或是悲壮,单单这种精神就足以让英国佬兵舰鼠窜退出广州。至于怎么打的,我也不知道,或许是一百个乡亲打死了一个英国佬,本来英人就不多,一个小部队大约十几人吧。

    洪秀全是个思想上的天才,他认为人民就是力量的根源。他们可以反抗清朝统治者,他们的力量又足以抵挡外国侵略者,只要能够使他们相信自己,为自己所用。

    于是,他心中的决心又多了层肯定。燃烧了,他的小宇宙。他操着大概只会骂人的几句英格力士和教堂传教士对话,学习基督教的仪式和教条,甚至还有那些极度拗口且在当时完全是废物的西洋科学知识。

    有志者,事不一定成,取决于你努力不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