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只要想呆在一起,我和元唐还是能够找到呆在一起的时间。这样的时刻一般不是在清晨,就是在傍晚,这是我们相对闲暇的时光。
这些日子,稻子也试种成功了,元唐留好了稻种,等着过些天下雨后再扩大稻子种植规模。桃花溪的那十多亩黍子也长势喜人,放眼望去,已经是绿油油地一片黍子地了。想着几十天之后,我们就可以收获一大批自己种植出来的粮食,心中自是欢喜无限。
“元唐,你为了种植这一大片的庄稼,到底预谋了多久?”我望着黍子地,问远远靠在一棵桃树下的元唐。
“只有一年的时间。我穿越到这里之后,在没有成为族长之前,能够活下来就已经不错了。”他懒懒地回答着我,手里不知道编着一些什么野花野草。
“我还以为我们现代人穿到原始社会之后,会所向无敌,想什么就能干什么呢!”我笑着说。
“傻瓜,没有工具,没有基本的生存资料,再聪明的脑瓜,在这里都不抵用。在这样的蛮荒时代的生存法则,还是逃不脱生物进化论的基本原则‘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个道理。这与我们是现代人还是原始人并没有太大的关系,没有最基本的采食本领,一切都是空想。”元唐侃侃而谈。
我含笑走到他的身边,望着夕阳映照下,他那俊朗的面孔,不觉有些神思恍惚。如果我们是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一对情侣,该有多好!
心中这样想着,嘴中却偏偏要说:“现在,你要接受我的审问。”
元唐抬头望了望我,温柔地戳了一下我的额头,微笑着说道:“我就知道,你这个复杂的现代脑瓜,是不会轻易放过我的。好吧!我接受你的审问。”
“姓名?”
“张原。”
“出生年月?”
“公元1984年9月9日。”哦!原来这个家伙的实际年龄也不小了,比我大两岁呢,怪不得他总是在人前一副老大的样子。
“籍贯?”
“这……重要吗?”元唐开始反抗了。
“唔!连你是何方人氏都不知道怎么行嘛?”
“C城。”
“原来你和我不仅来自同一个时代,还来自同一个地方。”我惊叹命运的惊奇。
“不然,你我怎么会有这样的缘分呢?什么时候不好认识,偏要穿越到5000年之前的远古来相遇。”他叹气说。
“也是,要是很早就遇见你,说不定咱们俩都不会穿越时空跑到这里来受罪了。”我也叹气。
“好啦!妹土,不要难过了,既然我们不得已来到这里,就应当在这里好好的生活下去。你的问题问完了吗?”
“还没有,还有最后一个最关键的问题没有问。”我叫道。
“什么嘛?”
“婚史?或者恋爱史?”我问道。
元唐却不再回答了,只是微笑去看那晚霞。
“喂!怎么不回答啦?你……结过婚?”我不依不饶地追问。
他指着着莽莽群山,含笑问我:“妹土,你觉得在这样的环境中,这些问题重要吗?”
我轻轻按着自己的胸口,正色说道:“元唐,不管在什么时代,什么环境,在我的心中,你的所有一切事情对我来说,都很重要。”
他回首望我,收住了笑容,默默凝视我片刻,缓缓的说:“我是结过婚的。”
尽管知道那些过往,对现在的我们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但是听到这样的回答,我的心中还是很难过。
我低下了头,默默不语。
元唐继续他的话语:“我和她谈了五年的恋爱,大学毕业后我们一起在一个一线城市工作。两年前我们刚刚领了结婚证,当我正兴冲冲地准备结婚时,她却提出要和我分手离婚,她说她反悔了,她愿意和我在一起租房子生活,但是她却不能让我们以后的孩子也只能住在租的房子中。她很快就决定嫁给一个有房有车的男人,在她结婚的那天夜晚,我一个人在我们曾经租住的房子里喝醉了酒,不知不觉中就穿越到了这里。”
元唐结束完了他的故事,苦笑了一声:“在这里,我倒不用再操心有没有房子了,因为,这里的人根本就不知道房子是什么东西。”
沉默了好久,我才问道:“你……现在还想她吗?”
元唐看着我的脸,说道:“刚刚来到这里的时候,我躺在荒山野林中的时候,我日夜都在恨她,都在想她。但是,当我开始面对这种蛮荒的生活时,很快我的脑子中就只想一件事情了——那就是,食物!”
我望着他真诚的眼睛,“扑哧!”一笑:“除了食物,就真的不想别的了吗?”
“当然,所有的一切,都是为着填饱族人们的肚子。”
“我怎么不这样呢?”我歪着头问他。
“你嘛?”他笑了笑,说:“因为你还没有真正为食物发过愁,所以你还能风花雪月。”
“好啊!你竟敢嘲笑我?”我笑着扑上去,要堵住他的嘴,却被他带入怀中。
“我没有笑你,妹土!我就希望我的夫人,还有我有唐部落的女人们,都能够成为不用为衣食发愁的女人。”
“谁是你的夫人?”
“当然是你。”他回答道。
夕阳的余晖洒满了整个山川,也洒在我们的身上,夕阳也为我们披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霞光……
“妹土,你闭上眼睛。”元唐含笑对我说。
“干什么嘛?”我问着,却还是乖乖地微笑着闭上了双眼。
一顶带着野玫瑰芳香的花环轻轻地戴在了我的头上,我缓缓地睁开双眼,遇见的是元唐深情含笑的双目:“妹土,我要你做我真正的新娘。”
我含羞低头,问他:“我好看吗?”说来也真的是可怜,自从穿越到了这里,我就从来没有看到过自己真正的模样。
“好看!妹土,你是最美的新娘。”元唐拉着我,一起走到桃花溪边。
临溪顾影,我终于第一次在静如平镜的河水中看到了自己的尊荣。说实话,从现代的审美观来看,我虽然算不是一个倾国倾城大美女,但是却自有一番洒脱之美,象牙色的粗糙皮肤,尖尖的瘦脸,身上挂着一件野麻袍子,腰间还束着一根野藤绳索。一条蓬松的麻花辫子搭在身后,倒是头上的这一顶野玫瑰的花冠,让我这个原始女孩浑身有了一层晕黄的光彩,一双大大的眼睛闪着动人的光泽。
我的夫君就站在我的身边,溪水的倒影中,身着野麻衣衫的我们倒真的就像一对神仙眷侣,含笑并立在这青山绿水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