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节 骑士

目录:血龙骄雄| 作者:读书之人| 类别:历史军事

    第十节骑士

    罗萨出门之前花了几分钟挑选自己今天要穿戴的盔甲。

    他现在有五套盔甲,其中一套生锈的锁链甲是他过去穿戴的——这东西保留下来完全是因为其纪念价值。毕竟,他是靠着这套盔甲而得到现在的地位的。另外三套则各有所长。一套是非常漂亮的皮甲——去年某个商人送给他的礼物——奢华得简直不像套盔甲。穿戴着它又轻便又舒服,也能有一定防御能力。两套是精工的铠甲,沉重,但是看上去很有威严,一套朴素,一套华丽。最后一套是介于皮甲和铠甲两者之间的锁子甲,每个锁扣都被仔细的镀上了银。

    最后,他还是选择了那套朴实的铠甲。他今天不是要去拜访客人,不必那么华丽。铠甲笨重而不便,但毕竟他现在是一个骑士了,而一个骑士——按照这个世界上大部分人的偏见——都是穿戴铠甲的。倒不是说不能穿戴其他甲胄,而是穿戴着其他甲胄,人家第一反应就是不太相信他的身份,以为他只是一个过路的或者其他什么人。

    罗萨在出门之前和妻子打了个招呼——他的妻子年轻而漂亮,而且在结婚的五年时间内为他生了两个孩子,一男一女。此外,至少在表面上,她看上去受过良好的教育,能够将家里操持得很好,是那种人人羡慕的贤内助。他的家——也就是这座城堡——所有一切都在妻子的操持下显得井井有条。

    在他走出城堡的时候,他的部队已经在那里待命。十名骑兵,三十名步兵(此外还有足够人手负责留在城堡里)的阵容看上去也颇有点样子。这些士兵可不是那些临时凑数的民兵,而都是职业军人,所有士兵都装备非常齐全。他们看着他的目光都有几分崇拜,因为他正是他们效法努力的对象,或者说,偶像。他们中每一个都想复制他的成功。

    对于罗萨而言,每天都是这么美好。他现在是一个骑士,拥有一座不是很大,但是非常精致坚固的城堡。他还拥有一片位于紫色石的采邑——也就是他城堡边上的一座集镇。这座集镇虽然历史很短(哪怕是最宽松的标准,它也不过区区十年),但是相当繁华。由于位于交通要道,大部分商队行人都会在这里落脚休憩。它平均每天都能为领主提供过三十个金奥利的税收(这还不算领主自己是私人产业收入),远远过一位普通男爵的封地收益。即使后者的面积是前者的十倍以上。靠着它提供的收入,罗萨能够轻松供养一支数量多达七十人的装备精良的军队。

    至于罗萨作为封臣的职责,就是每天两次的带队巡逻,以保证集镇治安良好。此外,他每个月必须上缴三百个金奥利的税金给吸血鬼,并随时为君主提供一支五十人的部队,其中要有十名装备齐全的骑兵。

    没错,他是吸血鬼——或者用更庄重些的称呼“血色公爵”——册封的骑士。必须要说明的是,罗萨是个彻头彻底的人类,过去不曾,以后明显也不会对黑魔法有任何兴趣。事实上,和这个世界上绝大部分雇佣兵一样,他大字都不识一箩筐。

    他是一个雇佣兵,或者说,他曾经是一个雇佣兵。现在则为血色公爵效劳。

    这种事情现在早就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每个人都知道,血色公爵虽然是一个非人类的怪物,也许也正如传说之中一样邪恶残忍,但是他有一项美德是过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君主的,那就是慷慨和守信。

    五年之前的罗萨是一个普通的雇佣兵,兜里有着几个银币就按耐不住喝酒赌钱玩女人的那种。他进入这一行当已经很多年,也没存下什么钱。就像大家都知道的,雇佣兵的道德观念是为金钱而战,而不是在乎雇主的身份。所以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被吸血鬼所雇佣——虽然出面的人是一个人类,但是其实大家都知道真正的雇佣者是血色公爵。这种现象很常见。只要条件合适,雇佣兵能够被任何人所雇佣,包括非人种族。

    战斗的内容是突袭一座城市。其实那也不算攻打,因为城市里面有着策应的人。外城、内城在内应的协助下轻松开门占领,但是攻打中心城堡的时候出了问题。那个时候,敌人已经反应过来了,而负责协助内应的密探明显被察觉了,直接被砍了脑袋丢出来。

    虽然随军的黑魔法师们扰乱了魔法通讯,但是这种扰乱持续不了太长时间。一旦时间结束,中心城堡里的人就能把急报到瑞恩的王庭里面去。面对这种情况,带队的指挥官果断下令强攻。

    在攻城机械不足的情况下攻打一座城堡是什么概念呢?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用命去填”。用钱招募来的雇佣兵正是最好的对象。

    战斗非常激烈。罗萨一个最好的朋友就在他身边中了一箭,当即血染沙场。虽然说雇佣兵是为钱作战,通常被认为士气不高,纪律不强的军队。但是眼看着好友死在身边,罗萨两眼就立刻红了。在复仇的怒火之中,他居然昏了头脑,舍生忘死(完全不像一个雇佣兵应该干的),第一个冲上城头并杀散守军。他立下了头功,而城堡也被顺利攻了下来。

    罗萨当时尚未在意。因为按照雇佣兵的传统,哪怕是这样的功劳,能得到的也只是一笔较大的酬金罢了。但是出乎意料之外的,他们返回西瓦尼亚后,吸血鬼亲自接见了他,并且对他在战场上的勇猛表现大加赞赏。那次见面结束的时候,吸血鬼给他提供了两个选择:第一个是一笔数目不菲的赏金,另外一个就是让罗萨向他宣誓效忠,而他将给予罗萨骑士的封号,以及和骑士地位相称的采邑。面对这样一个选择,哪怕是再白痴的雇佣兵也知道自己应该选择哪一个。

    他立刻向吸血鬼宣誓效忠,于是一夜之间,“雇佣兵”罗萨成了“爵士”罗萨。血色公爵将紫色石(包括罗萨现在居住的城堡连带着城堡边上的集镇)赐予他作为采邑。顺带着,血色公爵还把一个因为年纪过大而被释放出黑暗城堡的女孩嫁给他,也就是他现在的妻子。

    紫色石只是一个小地方,看上去似乎毫不起眼,不值一提。但是收入之丰厚却令人咋舌——这地方简直天天流着油水。这里或许不是什么大集市,但是南来北往的旅客无不选择在这里驻足休息。而这里所有的买卖,罗萨都有权力抽取属于自己的一份税金。此外,由于领主的特权,他还在这里修建了不少自己名下的旅店——生意很好。所以,尽管他正统的税金收入已经非常可观,但是实际上他的真实收入还在那之上。

    和这些好处比起来,他承担的义务简直不值一提。除了固定的上缴税金、一支小型军队之外,他还肩负着监督北方动静的任务。没错,一旦外敌入侵,这座位于紫色石的城堡就是一个前哨基地。不过实际上这没有任何危险,因为除了城堡本身修建得很牢固之外,城堡的中心还有一座一次性传送门。一旦战争爆,罗萨的义务可不是阻挡敌军,而是需要确认敌军的规模和数量,然后就能够利用传送门撤退。

    顺带提一下,传送门的对面是血色公爵的黑暗城堡。若无足够的理由,使用这个传送门就和找死差不多。

    总之,在经过这样的五年生活之后,现在的罗萨越来越像一个大派头的贵族了。虽然他依然保持了锻炼的习惯,身材和力量都没有下降。但每天出门之前,他都得整整衣装,选择一副盔甲。现在他对着普通人的时候,下巴也能挺得很高,并且用居高临下的目光看着别人。

    如果他还有什么遗憾,那就是——这片如此肥沃的采邑却并非世袭的。

    这种现象在七国内很常见。君主授予的很多头衔、采邑都不是世袭的。换句话说,等到主人故去之后,这些东西就会被收回去,而不是由子孙继承。至于理由,抛开一切的借口——那自然是功劳不够大,关系不够好。

    在被血色公爵册封为骑士之前,罗萨从来没想象过自己有朝一日居然会为子孙后代的前途担忧。那个时候,他可是过着刀头舔血,过了今天不知道有没有明天的日子。后来成为领主之后,他也是兴奋莫名,压根就没想到过“世袭”这个概念。

    但是环境总是那么容易的改变人,现在,这件事情成了罗萨的一块心病。

    其实要将“领地”变成“世袭领地”也不是不可能——至少,血色公爵确实是一个慷慨的君主。只要罗萨能再一次为君主立下汗马功劳,想来血色公爵是不会吝惜添加“世袭”两个字的。

    但是雇佣兵罗萨是一个光棍,按照一种不客气的说法,完全是“贱命一条”,沙场上拼死拼活自然没什么关系。而骑士罗萨的生命要重要得多。此外他还有一个妻子,儿女和富裕的家产,更别说他的领地还是非世袭的,这意味着他一旦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如果不能立下战功的话,那就只能用另外一种方式取悦血色公爵。而这种方式也是很简单的,那就是赠送喜欢的礼物。

    如果有人在西瓦尼亚问一句,血色公爵喜欢什么,那么他得到的答案只能是一个。血色公爵只喜欢美女——年纪在十二到十七岁之间的美貌少女。而黄金、宝石、字画、雕塑、名马、魔法知识等等在世人眼里的珍宝,在吸血鬼眼里完全没有价值。哪怕送给血色公爵一百万金奥利也不会让他有半分动容。相反,一个符合他审美观念的女奴却能让他态度瞬间生一百八十度的改变。

    想要得到吸血鬼的欢心,只有这一种礼物。传说有一个商人甚至用自己的女儿换来了三年免税的资格——而且他还很幸运。因为血色公爵的菜单上始终没有这个女孩。等到她年满十八岁,吸血鬼最终把她还给了她的父亲。

    很可惜,在现在的西瓦尼亚,这种东西是可遇不可求的。因为每个人都知道吸血鬼的品味很高,普通货色完全不在眼里。罗萨虽然成为骑士五年,但是却也始终没有这样的机会。

    但是这一次原本例行公事的巡逻中,他看到了一个难得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