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75章

目录:雨雾江南| 作者:风暴118| 类别:历史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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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雨深此时忽然想起来了什么,他走动了一下,找了一个合适的位置,正好可以看到这个大窑湖南岸那些山峦的轮廓。

    那绵延的山峰在明亮的月光下看得还是比较清晰的。他记得韦泗曾说过,那些山峰像好几个躺着的人的脸。如果抱着这样的心思去眺望那里,还真是这样的。然而让人感到壮观之余,也有一些恐惧的意味在里面。

    独自一个人发呆发了一阵子以后,朱雨深觉得自己应该回去了,他便朝张小雅那里看了看。谁知张小雅此时正站在那里向他轻轻地招手,他便情不自禁地走过去了。

    靠近张小雅以后,朱雨深说:“你还有什么事吗?我准备回去了,呆会儿韦泗可能就忙好了,我得接他回宾馆。我老呆在这里可能也不合适。”

    张小雅眉毛一扬,用略含娇嗔的语气说:“你怕个啥?不就是站在这里和我说说话吗?我一个姑娘家都不介意,你还介意吗?

    而且我是真的有一些话要对你说,是关于我和韦泗之间的话。我得先跟你说说,委托你啥时候再告诉他,我直接和他说可能不大好。

    你是他的好哥们,今天晚上的机会很好呀,你恰好一个人在这里,我就仔细、认真地跟你说说呗,你可不要嫌烦啊。”

    朱雨深连忙说:“不会不好,我怎么会嫌烦呢?我这次是来这里游玩的,天生又没什么事,你尽管说吧。”

    张小雅说:“那就好。这样吧大哥,咱们俩还是到石墩那里坐下说吧,一会蹲着洗衣服,一会儿站着,我也累了。”

    随后他们俩便在水坝尽头的石墩上坐了下来。张小雅朝湖边公路那里看了一会儿,眨了眨眼,说:“大哥你看,那条路上现在人来人往,车子跑来跑去的,还是很热闹。所以月光好的时候,我就到这里来洗衣服、被子什么的,一直洗到晚上九点多钟才回去,根本不用担心什么的。

    因为到那个时间这里还是随处都有人。湖边的那几个饭店,宾馆里就更热闹了,喝酒、吃饭、唱歌的,能把那一带整得闹哄哄的。像现在这个季节更是这样,时间会更迟,直至闹到深夜。

    这在我小时候是想都不敢想的。我小的时候,这条湖边公路没有现在这么宽,也没有现在这么漂亮,湖滨公园也没被开发出来。

    一到晚上,这里冷冷清清的。哦,公路上也没有路灯,所以天一黑,这里就基本上见不到什么人了。

    如果现在还是以前的那情形,即使月光出来了,让我借着月光来到这个地方洗东西,我又怎么敢呢?”

    朱雨深说:“是这样的,个人的安全情况是很重要的。这个地方嘛,还真是不错,来之前我根本没想到位于本省腹地的这个地方竟然发展得这么好,生活在这个地方真心不错。”

    张小雅说:“对的,我们这个地方不光山清水秀,交通也很便利。往北去一点,沿江公路和铁路都在那儿了。这里离本市的城里也不是太远。

    长江下游的沿岸是平原,江南都是这样的,听说要绵延几百里路呢。我们这里还属于大窑湖的湖区,水系特别发达。上面那条湖坝公路贯穿东西,车子在上面都要开很久才能出湖区。

    实际上也蛮神奇的,这条公路正好成了北边狭长的平原地带与南方的山区的分界线。天黑以后,如果乘车顺着这条路由西向东行驶,你会发现,左边的平原上到处是星星点点的灯光,经过某个城市时,灯光更是能映红那片天空;而南方的山区却永远是黑漆漆、阴森森的,车行好多路,才能看到一两个昏暗的灯光闪啊闪的。

    当然,这样的情形都是有月光的夜晚我外出时发现的。如果没有月光的晚上,那不就分得更清了吗,一边像天堂一样,另一边好比地狱。

    韦泗叔在山里面的那个家,就位于湖对岸那些像睡下的人脸的山峦中一个地方。虽然他住的地方往下走一段路就有一个小村庄,但那个村庄早就破败了,现在也没啥人住在那里了。除了恋旧的老人以外,青壮年人都带着孩子搬走了。那里人越来越少了。

    当然,以前可不是那样子的。在韦泗叔和汪琴才处对象的那会儿,山里面的那个房子还属于他爷爷的旧宅。我是去过那里的,那时候我眼睛还行,是他们带我过去的。

    我们在他爷爷屋里吃的午饭。下午时,我们一起去山上采蘑菇。那里的山好高、好险,到处能见到又粗又高的大树和奇怪的大石头。

    当然山上还有成片成片的坟地,我知道周边很多地方都把死者安葬到山里来。有的坟都不大能分辨得出来了。讲起来也蛮奇怪的,在一个成片的坟地附近我看见了好多白色的鸟,那个地方离韦泗爷爷的那个家并不远。那些鸟都停在小树上面栖息,白茫茫的一片。

    记得那次汪琴也觉得很奇怪,我们便一起问韦泗那里怎么会有那么多鸟?

    韦泗叔认真地说,那些鸟是死去的先人们的灵魂变的,它们就守候在自己最后的归宿旁边,不离不弃。

    当时听他这么说,我和汪琴尽管都不大相信,但却有些害怕了,不敢在山里面呆了。

    以至于后来,每当我看见这种白颜色的鸟,我都能记起那天的情形。我都觉得不怎么舒服。”说到这里张小雅微微颤栗了一下,脸色沉了下来。

    朱雨深安慰她道:“那也没什么,你说的那个情形我是知道的,因为我也去过韦泗山里面的那个家,并由韦泗陪着在那条山沟里转了转。

    那些白颜色的鸟与已逝的亡灵我认为没有必然的联系,那只是韦泗个人的看法。别人不必过于纠结这个,不用放在心上。”

    张小雅说:“我也知道是这个道理的,只是韦泗叔他后来有好几次还是这样对我说,所以我不愿提这个话题。

    韦泗叔受重伤之前,他的爷爷就已经过世了,山里面的那个家便空了下来。后来韦泗叔受伤住院,出院后,他爸不愿把儿子接回镇上的家调养,就把韦泗一个人扔在了山里面的那个屋子里,让他自生自灭。

    要知道,韦泗叔那时候行动还不方面,自己照顾自己难度是很大的。

    在他去山里面住之前,汪琴和韦泗叔的母亲都曾经照顾过他一段时间了。因为此事,汪琴家里人逼汪琴和韦泗叔分开了;而他的母亲,其实早就离婚出走了。

    所以韦泗一个人住在山里面,是不会有人来给他提供什么帮助了,他也不能抱怨人家什么的。

    我呢,因为自身的原因,当然也帮不了韦泗叔什么。当他一个人在山里面生活,非常寂寞的时候,我经常借着月光来到大窑湖的湖埂上,面对前方的那些山峦,用手机跟他联系,安慰他、鼓励他。

    尽管由于他那里信号不好,我的眼睛又时好时坏,我们的联系并不能同步,但我一直这样做。直到他走出了感情的低谷,身体也恢复了很多,能出去挖笋子什么的,还能到镇上去卖山货了。

    有时候想想,手机这东西真是很神奇。如果我们是生活在古时候,我们俩离得这么远,隔山隔水的,我怎么安慰他呢?”

    朱雨深点点头,并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里的手机。顿了一会儿后,他问道:“你说你有一些关于你和韦泗之间的话要跟我说,该不会就是这些吧?不瞒你说,这些情况韦泗跟我说过,其他人也跟我说过。

    我知道,你在精神上给了韦泗莫大的支持,但是好像韦泗也一直在帮助你吧?听说即使他受伤后,也是这样的。”

    这话一出,朱雨深又有点后悔了,因为他讲得比较直接,怕张小雅承受不住。

    果然,张小雅此时低下了头,显得比较颓废。她说:“我知道我和韦泗的事、以及我们家和他的那些事传得很开,我们这边两个坡子上的人家,以及韦泗叔摆摊子所在的镇子那边很多人都知道这些事。

    他们还有人故意地乱讲,败坏我的名声。当然别人瞎讲一通,韦泗叔他也落不到什么好。

    唉,不管这些了。大哥你这样问我,我就直说了吧。刚才村口二嫂的话你也听见了,她是好心帮我物色对象呢。其实在我们这两边的村子上,这样的热心人有好多。

    但是我呢,一直没有心动。这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我怕韦泗叔他一时接受不了,因为我可能早已成了他的精神寄托,成了他黑暗生活中的一线光明;另一个原因是一年前我处了一个叫草子的对象,后来他远走他乡了。他真的很有范儿,别人帮我介绍的人是没法能和他相比的。

    讲起来你长得倒是跟他很相似,刚才三婶就把你当作是他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一看到你就觉得有些亲切,我愿和你多说说话。”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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